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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公开发行的基本情况
1、股票种类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
2、发行数量:本次发行数量为2,250万股,其中网下发行数量为450万股,网上发行数量为1,800万股。
3、发行价格:通过初步询价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25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54.35倍(每股收益按照200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2)40.32倍(每股收益按照200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4、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序号 | 日期 | 发行安排 |
1 | T-6 日 2010 年4 月9 日 | 刊登《招股意向书摘要》、《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
2 | T-5 日 2010 年4 月12 日 | 初步询价(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及现场推介(深圳) |
3 | T-4 日 2010 年4 月13 日 | 初步询价(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及现场推介(上海) |
4 | T-3 日 2010 年4 月14 日 | 初步询价(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及现场推介(北京) 初步询价截止日(15:00) |
5 | T-2 日 2010 年4 月15 日 | 确定发行价格、可参与网下申购的股票配售对象数量及有效申报数量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
6 | T-1 日 2010 年4 月16 日 | 刊登《发行公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网上路演 |
7 | T 日 2010 年4 月19 日 | 网下申购缴款日(9:30-15:00;有效到账时间15:00 之前)网上发行申购日(9:30-11:30,13:00-15:00) |
8 | T+1 日 2010 年4 月20 日 | 网下申购资金验资 网上申购资金验资 |
9 | T+2 日 2010 年4 月21 日 | 刊登《网下配售结果公告》、《网上中签率公告》 摇号抽签 网下申购多余款项退还 |
10 | T+3 日 2010 年4 月22 日 | 刊登《网上中签结果公告》网上申购资金解冻、网上申购多余款项退还 |
注:(1)T日为发行申购日
(2)如因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询价对象或配售对象无法正常使用其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询价对象或配售对象及时与主承销商联系。
(3)上述日期为工作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主承销商及发行人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申购数量和申购次数的规定
(1)本次网上发行,参加申购的单一证券账户的委托申购数量不少于500股,超过500股的必须是500股的整数倍,申购上限不得超过15,000股,对于申购数量超过申购上限的新股申购委托,深交所交易系统将该委托视为无效委托予以自动撤销,不予确认。
(2)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xxxx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每只新股发行,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新股申购委托一经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不得撤销。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多个证券账户(以2010年4月16日账户注册资料为准)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申购的,以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dy}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3)投资者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双象股份(002395)IPO募集资金用途将用于的项目
◎发行人历史沿革、改制重组:
(一)发行人设立方式及发起人
本公司前身无锡双象超纤材料有限公司,由江苏双象集团有限公司、吴江市华东鞋业有限公司、义乌市惠丰皮塑贸易有限公司、杭州双象皮塑有限公司、温州市长城贸易有限公司、晋江市双象商贸有限公司和周晓燕共同以现金出资,于2002年12月2日在无锡市锡山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注册资本为4,000万元人民币。后经2003年10月26日股东增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增至6,000万元人民币。
2004年12月13日,江苏省人民政府以《省政府关于同意变更设立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苏政复[2004]111号)批准无锡双象超纤材料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深圳大华天诚会计师事务所(现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深华(2004)审字465号审计报告,以2004年9月30日为基准日,有限公司将净资产6,690.30575万元中的6,690.3万元按1:1的比例折算成股份公司的股本6,690.3万股,将净资产余额0.00575万元计入股份公司的资本公积金。2004年12月23日,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在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6,690.30万元,股本为6,690.30万股,工商注册登记号为320200000122836。
(二)发行人成立前后,主要发起人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设立前,主要发起人江苏双象集团有限公司的主要业务是生产和销售橡塑机械,主要资产包括橡塑机械相关经营性资产以及持有的各控股子公司的股权。
公司设立后,主要发起人双象集团的主要业务未发生变化。
双象集团及控股子公司详情见本节"六、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它发起人基本情况"之"(三)、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基本情况"。
(三)发行人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由无锡双象超纤材料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承继了其整体资产和全部业务。公司主要业务是从事人造革合成革系列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主要资产为生产人造革合成革产品所需的经营性资产,主要包括厂房、机器设备、商标和专利所有权等资产。关于公司资产的具体情况详见"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五、发行人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相关内容。
(四)发行人成立前后的业务流程
本公司系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改制前后业务流程没有发生变化。具体的业务流程参阅"第六节业务与技术"之"四、(二)主要产品的生产工艺流程"。
(五)发行人成立以来,在生产经营方面与主要发起人的关联关系及演变情况
主要发起人双象集团除拥有公司的权益外,不从事其他与本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双象集团控股的子公司与本公司的关联交易及演变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 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之"二、关联交易"。
(六)发起人出资资产的产权变更手续办理情况
本公司由无锡双象超纤材料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而来,继承了其所有资产、业务、债权、债务和人员等,原有限公司的资产或权利的权属证书均已依法变更至本公司名下。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五、发行人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
(七)发行人独立运营情况
公司成立至今,不断建立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与股东之间的关系。目前,公司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方面均独立于公司各股东,拥有完整的生产、供应、销售系统,具备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
1、资产独立
公司拥有独立的原材料采购系统、完整的生产系统及独立的产品销售网络、销售人员和客户,目前合法拥有包括但不限于生产厂房、设备、商标及专利的所有权。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产或资金的情况,亦不存在公司以资产、权益或信誉为各股东的债务提供担保的情况。
2、人员独立
公司设有独立的劳动、人事和薪酬管理体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产生。截至目前,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均专职在本公司工作并领取报酬,且均未在股东及其下属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领取薪酬,业务相同或相近的其他企业任职;公司财务人员均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3、财务独立
本公司设有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独立的专职人员,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独立进行财务决策。公司在银行独立开设账户,不存在与股东共用银行账号的情况。公司作为独立的纳税人,依法独立进行纳税申报和履行缴纳义务,不存在与股东混合纳税情况。公司不存在为股东及其下属企业提供担保的情形,也不存在以公司名义借款转借给股东使用的情形。
4、机构独立
本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机构,明确了职权范围,建立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同时,公司建立了健全完整的内部组织结构,部门之间职责分明、互相协调、运转有序。
公司具有独立的生产经营和办公机构,xx独立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混合经营、合署办公的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未干预本公司的机构设置和生产经营活动。
5、业务独立
本公司主要从事生态超细纤维超xx革、生态PU合成革和高性能PVC人造革的生产和销售,属于制造业中的塑料制品行业;而控股股东双象集团主要生产橡胶塑料机械等产品,属专用设备制造行业。本公司和双象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在行业隶属、业务领域、产品类型和客户群体方面xx不同。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产、供、销系统,独立开展业务,与控股股东双象集团、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
◎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一)公司主营业务公司的主营业务为人造革合成革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有生态超细纤维超xx革、生态PU合成革和高性能PVC人造革。
(二)发行人主要产品公司成立后着重突出主营业务,很快形成"三横五纵"的产品结构。"三横"是指公司同时生产生态束状超细纤维超xx革、生态PU合成革和高性能PVC人造革三种不同档次的产品;"五纵"是指公司产品主要分为鞋革、球革、家具革、箱包革、汽车内饰五大类。公司上述产品布局与下游市场的需求结构紧密吻合,能够对下游客户提供"一站式"供应服务。
在此基础上,公司密切xx市场状况,针对人造革合成革行业发展趋势和下游行业产品结构与需求结构的变化趋势,不断开发新产品,优化产品结构,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例如在PVC人造革在制鞋行业的应用呈下降趋势之前,公司已预先减少PVC鞋革的生产,加大了生态PU鞋革和生态超纤鞋革的产量,以应对制鞋行业的升级;随着国内汽车产量的快速增加以及人们消费水平的逐渐提高,超细纤维超xx革在汽车内饰领域的应用越来越广泛,公司亦率先进军该领域。
目前,公司的主要产品结构如下:
1、生态束状超细纤维超xx革(1)超纤鞋革产品具有高度仿真的微观结构及优异的机械物理性能。产品质量均一性、保型性、透气吸湿性接近或优于xx皮革,主要用于xx球鞋、运动鞋、休闲鞋。
(2)超纤家具革产品有xx皮革般柔软的手感、细腻的触感,同时具有优异的耐水解性能和裁剪加工适应性,并具有环保概念,作为xx的替代材料用于xx家具。
(3)超纤汽车内饰革产品具有无气味、无溶剂挥发、纹路自然、色牢度好、易清洗、耐光性优异等性能,可用于xx汽车座椅等内饰部件。
2、生态PU合成革(1)生态PU球革球革主要用于制作足球、篮球、排球和手球。
(2)生态PU鞋革鞋革主要用于皮鞋、休闲鞋、运动鞋、靴子、劳保鞋、童鞋。
(3)生态PU家具革家具革主要作为各种软体家具如沙发、座椅的面料。
(4)生态PU箱包革箱包革主要用于中xx航空包、公文包、手袋、票夹、皮包等。
3、高性能PVC人造革(1)高性能PVC家具革家具革主要用于沙发、座椅的面料。
(2)高性能PVC箱包革箱包革主要用于制作旅行箱、公文包、航空包、手袋等。
(3)高性能PVC球革球革主要用于足球、篮球、排球等。
(4)高性能PVC鞋革鞋革产品用于制造皮鞋、休闲鞋、运动鞋、凉鞋、女鞋、童鞋等。
(三)公司产品销售方式根据下游行业特点,公司对国内市场采用直销和中间贸易商经销相结合的销售模式,销售网络由公司直销网点和中间贸易商组成。
直销是指公司直接向人造革合成革产品的终端用户(制鞋、制球、家具企业等)销售。经销是指公司与经销商签订产品购销协议,由经销商自主销售本公司产品。
对国际市场,公司以中间贸易商经销为主。公司通过参加国际展会、网络销售等方式与国外经销商建立合作关系,通过经销商开拓当地市场。
公司已在下游客户比较集中的地区如福建泉州、晋江,浙江温州、义乌,广东佛山,河北保定等地设立了多个直销网点。其主要职责是:一、开拓xxxx客户和大客户,向其提供个性化和差异化服务,建立长期合作关系;二、支持配合经销商开拓市场;三、向客户提供售前售后服务,提高客户的满意度,树立公司品牌形象。
公司现在共有经销商153家,其中国内经销商104家,国外经销商共49家,形成了重点突出、布局合理的经销网络。
(四)公司所需主要原材料公司生产所需原材料主要包括干法聚氨酯树脂、湿法聚氨酯树脂、聚乙烯切片、锦纶切片、DOP、MDI、AA粉、DMF、PVC树脂、工业基布以及其他辅助材料等。
(五)行业竞争情况从竞争格局看,我国人造革合成革行业可分为三个层次,竞争状况互不相同:
{dy}、xx产品层次。xx产品以超细纤维超xx革为主。国内只有本公司、上海华峰、山东同大等少数几家厂商掌握了超细纤维超xx革生产技术,具备实际生产能力。国外主要是日本可乐丽、东丽、旭化成、帝人以及韩国德成化学等公司。国内超细纤维超xx革产量有限,远不能满足市场需求,每年需从国外大量进口,市场竞争环境较为宽松。经过多年积累和发展,国内企业具备一定的研发能力,产品质量、性能等也都得到稳步提高,但是科研投入、技术储备、市场营销网络支持和企业管理水平等方面,与国外公司还有一定差距。
第二、中低端普通产品层次。国内人造革合成革企业数量众多,仅规模以上企业就有380多家(规模以上即全部国有和年产品销售收入500万元及以上非国有独立核算工业企业)。这些企业大多规模偏小、技术力量薄弱、产品种类单一、质量参差不齐。市场呈现出明显的供过于求现象,以压缩成本、降低价格为主要竞争手段。
第三、我国人造革合成革市场已逐渐向优势品牌和优势企业集中。本公司、温州人造革有限公司、安徽安利集团等老牌人造革合成革企业通过加大科研投入,对传统PVC人造革、PU合成革产品进行改造更新,不断优化产品结构,提升产品性能和质量,实行专业化和差异化竞争策略等方式逐渐提升了市场竞争力,巩固了市场地位,拥有较强的竞争优势。
从竞争战略来看,人造革合成革行业的竞争已由原来简单的规模竞争、价格竞争向技术和品牌竞争转变。国内部分具有一定实力的企业已开始实行专业化生产和差异化路线,紧跟市场动向开发新技术新产品,并且在工艺成熟度、产品稳定性以及生产成本控制方面,具备了很强的竞争力。人造革合成革行业的整合和升级将会加速,行业中的xxxx将会借此机遇获得跨越式发展,推动我国人造革合成革行业的进步。
(六)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1、综合地位公司在业内具有{lx1}的自主创新能力和研发实力,是行业内{wy}承担并完成国家"863计划"--超细纤维超xx革关键技术研究的企业,被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授予"中国超细纤维合成革创新研发基地"的称号。
公司具有行业{lx1}的生态产品质量控制体系和环保生产技术工艺,生态革产量居全国第二,承担了国家标准《聚氯乙烯人造革》、《聚氨酯干法人造革》和《聚氯乙烯压延薄膜和片材》的修订任务;是行业标准《防护鞋用聚氨酯超细纤维合成革》、《足球用聚氨酯合成革》、《汽车用聚氨酯合成革》和《运动鞋用聚氨酯合成革》的主要起草单位;是国家强制标准《家居用聚氯乙烯人造革安全技术条件》的起草单位之一。
2007年国内生态革产量和生产厂商的基本情况
说明:目前国内只有上述六家公司通过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认证,获准使用"中国生态合成革"和"中国生态超细纤维合成革"证明商标,其生态革产量数据来源于《中国人造革合成革行业发展现状和展望》及本公司实际调查。
公司是国内{wy}一家同时具备超细纤维超xx革、PU合成革和PVC人造革生产能力的企业,形成了"三横五纵"的完善产品链,可以为客户提供"一站式"供应服务。
2、细分市场地位在球革领域,公司是行业的{ldz},中xx足球革的市场占有率超过70%,客户包括英国"茵宝"、"米切尔"、"红双喜"等xx运动用品品牌;产品曾被指定用于制作2006年德国世界杯纪念球、礼品球和公益性比赛用球,且连续多年成为制作可口可乐公司礼品球和纪念球的原材料供应商。
在鞋革领域,公司市场地位突出,2007年超纤鞋革市场占有率排名第三。客户包括"乔丹"、"匹克"、"德尔惠"、"特步"、"沃特"等国际xxxx。
在沙发革领域,公司厚皮沙发革在市场有很高的市场占有率,也是国内少数几家具备超纤沙发革生产能力的企业之一。
3、募投项目投产后市场地位本次募投项目投产后,将生产出国内{yl}的超细纤维超xx革,产品的物理性能指标,尤其是舒适度、弹性方面远超国内现有的束状超细纤维超xx革,应用领域可扩展到xx汽车内饰领域、比赛用球领域、服装革领域等,直接参与国际竞争,同时公司超纤产能将进一步扩大,达到900平方米/年,成为国际先进、国内{lx1}的人造革合成革研发和生产基地。
◎股东研究:
双象股份(002395)主要股东
◎双象股份(002395)最近三年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时间 | 2009年 | 2008年 | 2007年 |
总资产(亿元) | 4.3343 | 3.5751 | 3.34 |
净资产(亿元) | 1.9771 | 1.5554 | 1.2226 |
少数股东权益(万元) | |||
净利润(亿元) | 0.42 | 0.33 | 0.32 |
资本公积(万元) | 30.01 | 30.01 | 30.01 |
未分配利润(亿元) | 1.17 | 0.79 | 0.49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0.63 | 0.5 | 0.48 |
稀释每股收益(元) | 0.63 | 0.5 | 0.48 |
每股现金流(元) | 0.95 | 0.36 | 0.33 |
净资产收益率(%) | 21.33 | 21.4 | 26.4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