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税率表 纳税人和纳税项目 税率 备注 一般纳税人 一般项目 17% 普通税率 低税率项目,含以下项目 13% 低税率 (一)粮食、食用植物油 13% (二)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13% (三)图书、报纸、杂志 13% (四)饲料、化肥、农药、农机(不包括农机零部件)、农膜 13% (五)农业产品、金属矿采选产品、非金属矿采选产品 13% (六)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13% 小规模纳税人 商业企业 4% 征收率 商业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 6% 特例:自来水公司 6% 允许抵扣 各类纳税人 免税项目,含以下项目 0% 免税 (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 0% (二)避孕药品和用具 0% (三)古旧图书 0% (四)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0% (五)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0% (六)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国内投资项目,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自用设备 0% (七)由残疾人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0% (八)销售个人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0%
营业税税率表及税收优惠政策 税目 税率 备注 交通运输业 3% 建筑业 3% 邮电通信业 3% 文化体育业 3% 服务业 5% 销售不动产 5% 转让无形资产 5% 金融保险业 5% 1997-2000年税率为8%,2001年起每年递减1%,2003年以后税率为5% 娱乐业 5%-20% 从2001年5月1日起,对夜总会、歌厅、舞厅、射击、狩猎、跑马、游戏、高尔夫秋、保龄球、台球、游艺、电子游戏厅等娱乐行为一律按20%的税率征收营业税
营业税税收优惠政策(部分)
免征营业税项目 (一)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养育服务,婚姻介绍,殡葬服务 (二)残疾人员个人为社会提供的劳务 (三)医院、诊所和其他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 (四)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提供的教育劳务,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劳务 (五)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保、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 (六)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图书馆、文物保护单位举办的文化活动的门票收入,宗教场所举办文化、宗教活动的门票收入
其他减征或免征项目
(一)保险公司开展的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业务的保费收入免征营业税 (二)对单位和个人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三)个人转让著作权,免征营业税 (四)工会疗养院可视为"其他医疗机构",免征营业税 (五)社会团体按财政部门或民政部门规定标准收取的会费,不征营业税 (六) 下岗职工从事社区居民服务业取得的营业收入,3年内免征营业税 (七)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按3%的税率征收营业税 (八)个人购买并居住超过1年的普通住宅,销售时免征营业税;个人购买并居住不满1年的普通住宅,销售时营业税按销售价减去购入原价后的差额计征;个人自建自用住房,销售时免征营业税 (九)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取得的医疗服务收入,免征营业税 (十)整体转让企业产权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营业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