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名电话卡推销员无辜被拘34天
在黑龙江东宁县,任红华怎么也想不到,自己公司的两名推销员在向一名老人推销了面值为300元的电话卡后,风波骤起。老人在买卡后报案认为自己上当。随后,12名业务员被抓。参与抓人的有老人的儿子王丛岭,他当时是刑警队副中队长。12人中5人被拘15天,7人被拘34天。34天后,检察院认为不构成犯罪,不予批捕。推销员们随后开始举报,认为是xx以权谋私,虚设罪名打击报复他们。
300元电话卡引发的风波,至今未息。2009年12月30日,四处奔波上访的任红华,终于得到了一个回应。这{yt},黑龙江省东宁县警方称,将对任红华所反映的该县刑警队中队长王丛岭涉嫌挟私办案一事展开调查。
[缘起]
300元电话卡
卖给了“xx的娘”
这是中国网通推出的一种电话卡,使用者购买后,可将卡上标注的金额绑定在手机或固话上,从而获得拨打长途的优惠。
任红华他们的业务,便是从网通批发电话卡后,推销给用户。他们的利润来自差价,低价拿货,然后按卡标注的面值卖出。据介绍,话费100元的充值卡,通过团购批发方式,会以50元甚至更低的价格拿到。
杨树广是任红华手下的推销员之一。2008年3月16日,他完成了一笔300元的电话卡销售业务。那天他与同事上门推销卡时,一个老太太买下了300元的电话卡。
在杨的记忆里,老人家里“摆设”很好。跟老人聊天时,他得知老人的儿子在公安局工作。
杨树广说,他做推销员很多年了,出于职业习惯每到一个客户家,都喜欢打听对方家中成员的身份,以便获知对方的购买力。
因此他对于王家有名xx一事,印象十分深刻,而且他记得“老太太买卡时很高兴”。他给老人留下售后服务电话后离开。
杨树广的一名同事张峰回忆称,“当时杨树广出来还和我们吹,说人家对他特客气。我当时还逗他,你真牛,xx的娘都对你好,要是有{yt}把你关起来,人家没准儿还帮你呢。”
5天过后,杨树广真的被“关起来”了。事实上,被关的还有他全部的同事。
[抓人]
12人被抓,7人被错拘34天
任红华回忆,2008年3月21日,她正和同事商量着工作的事,突然进来四个xx。
任红华称,她当时说要求对方出示证件:“你们说是xx,我们就信啊。”她刚说完,四个xx里,最瘦的一个就亮了警官证,上面写着王丛岭。
随后,任红华他们在公司的全部人员共9人被带到派出所。之后,杨树广等3人也被带来。也就是说,该公司12人全部被抓。
“在派出所我看见杨树广,一下就想起来,杨树广对我说过,三天前有人打来电话要求退钱,还说对方姓王,是xx。”2009年12月29日,任红华回忆。
杨树广回忆,2008年3月19日,他接到一名自称姓王的男子的电话。对方要求退电话卡钱300元。杨树广称,该男子在电话里骂骂咧咧,说他们推销卡赚差价,要求立马痛快地把钱退了,并说自己在公安局上班。杨树广想到了那个家有xx的老太太,他说要问问领导能否退钱。
他找到任红华问怎么办。任红华说,“钱不退,人不理”。任红华后来说,她当时的想法是,“公安局的怎么了,我们又没犯法”。
2008年3月21日,杨树广、任红华他们被抓到派出所,被告知他们涉嫌诈骗。
一名被关押的推销人员回忆,在派出所,好几名xx问他们,你们知道自己为什么进来的不?看你们今后还敢跑到我们王队长家乱推销。
随后,任红华等12人悉数被拘留。其中5人被拘留了15天,任红华、杨树广等7人被拘留了34天。34天后,东宁县和牡丹江市两级检察机关经查认为,任红华等人不构成犯罪,不予批捕。
[质疑]
“秉公执法”还是“挟私报复”
2009年12月29日,任红华回忆称,她被释放的当天,民警郭择昱找到她,要走了300元钱。“他笑嘻嘻地对我讲,你看看能不能把我们王队长妈妈买卡花的300元钱退了。”任红华说,这民警一开口,她更认定,他们的被抓是王丛岭在报复。
2009年12月29日,王丛岭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300元我收了,可当时我不知道是任红华的钱。后来替我取钱的民警讲,任红华他们是出于感谢主动把钱给我的,不是强迫的。”他认为,这300元返款,可以看做是感谢费。
2009年12月29日,任红华的代理律师认为,王丛岭是在办“私案”。他称,他在调阅卷宗时发现了这起案件的两个疑点,一是在众多报案人中,王丛岭母亲的报案笔录最为详细;二是警方在立案时采取了倒查的方式,也就是,很多“受害人”,都是xx通过任红华的客户记录找出来的。
“更为关键的是,母报案,儿抓人,这样的举动显然有悖法律中关于回避的规定。”该律师说。
一名参与办案的警员证实,王丛岭母亲报案{yt}后,东宁警方对任红华等人实施了抓捕。
面对任红华和律师的质疑,东宁警方认为王丛岭并非挟私报复。2009年12月30日,东宁县刑警大队副大队长王本国说,王丛岭是一名很出色的警员,“他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东宁县公安局法制科的一名警官称,对任红华等人的拘留,是经过局领导同意的,“不存在谁报复谁的问题”。
[进展]
东宁警方称将自查,
不承认有错
在记者日前的采访中,东宁县公安局多名人士认为,拘留任红华等人没有过错。
该局法制科的一名警官称,诈骗罪中有一个要素就是虚拟事实。他称警方在调查中发现,任红华等人为了让人购买长途电话卡,打印了夸大宣传的广告,比如买卡送话费等内容,而网通公司根本没有这项业务。另外,一些推销员还对客户称,购买了他们的电话卡,市话长途都能打,其实这种电话卡只能打长途。
在任红华是否涉嫌诈骗一事上,与东宁县公安局隔马路相望的东宁县检察院,有着截然不同的观点。“任红华干的事构不成犯罪。你说,一个人低价进了电话卡,然后再按照电话卡的面值卖出去,这怎么说也和诈骗弄不到一起啊。”于广军认为,任红华他们的行为,属于一种民事上的商业行为。
2009年12月30日,东宁县公安局副局长董继明说,截至目前,公安局已两次提出以诈骗罪批捕任红华等人的要求,全部被检察院驳回,不过“尽管两次全部被驳回,但我本人仍认为任红华等人有罪”。
2009年12月29日,任红华说,经历了此事,公司已解散,很多推销员都散了。而她从被释放后,就四处上访反映“被刑警中队长报复的事”。
她说自己{zd0}的疑问是,为什么是“母亲报案儿抓人”,王丛岭为何不依法回避。2009年12月30日,东宁警方称,将对此事展开调查。
据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