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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能首曝合同原件 宗庆后面临"自己起诉自己" [转贴 2010-04-19 19:18:28]   
达能首曝合同原件 宗庆后面临"自己起诉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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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宗庆后接受网站聊天采访的3天后,达能再次做出反应。

      "我们已向合资公司董事长发出通知,准备以合资公司的名义向非合资公司提出诉讼。从通知发出起的30天内,如果他们不采取行动,我们将在30天后启动法律行动。"4月11日下午2时,达能亚太区总裁范易谋在媒体见面会上宣布。

      而宗庆后正是合资公司董事长。而非合资公司也是宗庆后一手创立的。

      据了解,这份通知已在4月9日发出。

      而让达能更恼火的事情是,在违规设立非合资公司后,早在去年12月,达能就收购非合资公司问题已经与宗庆后签订了合同。而3个月后,宗庆后的"反悔"让达能措手不及。

      商标之争

      范易谋认为,宗庆后在网上的谈话及网民的讨论,"为达能现在的局面造成了一些问题",而他愿意公布一些事实。

      而这一份"事实"就是杭州娃哈哈集团与在杭州娃哈哈有限公司1996年2月29日签订的<商标转让协议>。达能通过投影屏向媒体展示了这份协议的部分原件。其中包括提及娃哈哈集团(甲方)将"娃哈哈"商标的使用权利、所有权利益包括使用"娃哈哈"字样的权利和附于商标的商誉都转让给杭州娃哈哈有限公司(乙方)的相关条款。

      杭州娃哈哈有限公司就是娃哈哈集团与达能控股公司金加在当时成立的合资公司,其中,金加占有51%股份。

      在协议的{zh1},分别为时任甲方总经理宗庆后与乙方副董事长Pierre Tourrette的签名。

      达能欲以此为据,表明当时商标转让的合法性以及娃哈哈非合资公司目前行为的违规性。

      对于宗庆后当时对于商标权没有认识的说法,范易谋表示,在1996年成立合资公司之初,商标的进入实际是宗庆后将此作为他们(集团)对合资公司的一种投入。

      对于商标在进入合资公司时作为无形资产的投入比例为多大,范易谋拒绝透露具体数据。但他称,作为一个品牌,把它移交给合资企业是娃哈哈方面当初投入的"非常关键的部分","而且是占了它投入的绝大多数"。

      达能方面表示,在准备启动法律程序这之前的30天内,达能会与娃哈哈再次展开磋商,一旦有了双方满意的解决方案,他们将会保留诉讼权利。

      反悔收购合同

      娃哈哈事件的另一个焦点是数量庞大的"非合资公司",对于这些非合资公司身份的确立以及未来的处理也是娃哈哈与达能争持不下的问题。

      目前,一种关于对达能收购这些非合资公司的看法是,达能是在等到这些非合资公司壮大之后欲通过条约收购,"坐享渔人之利"。

      "事实上,我们是在最近才知道这些非合资公司的。"范易谋表示,由于这些合资公司是未经许可的,在调查之前,达能是不知情的。由于非合资公司同合资公司都是通过销售公司进行销售,他们也曾向管理层询问情况,但给出的回答是这是娃哈哈的代加工工厂。

      据范透露,更重要的是,娃哈哈"非合资公司的数量和产量是在过去18个月里才急剧上升的"。他认为,这表示,宗庆后是最近才采取了"比较大胆的方式"。

      范易谋坦言,在11个月前,自己刚刚担任娃哈哈合资公司董事时,曾在董事会上提出,鉴于娃哈哈合资公司的快速增长,希望进行更多的投入。但这一提议没有得到中方同意。

      事后,他回想起来,答案应该是宗庆后当时就希望以非合资公司的渠道进行发展。

      而在知道这些非合资公司的存在后,在达能看来,他们未经允许生产销售"娃哈哈"产品,已经存在违规行为。在过去6个月中与娃哈哈方面开展了紧张的讨论和磋商,希望能解决这个问题。而他们认为{zh0}的方案是把非合资公司变为合资公司。

      范易谋介绍,去年12月,达能与娃哈哈方面经过谈判,已经就收购非合资公司签署了合同,宗本人答应转让这部分公司。但不久,宗庆后就决定成立了另一家销售公司,以期脱离原来合资公司的渠道,销售非合资公司的产品。

      对于宗庆后当时为何愿意签署协议,随后又为何反悔,范易谋拒绝发表评论。

     

    【相关】"达能·娃哈哈事件"进程

    3月11日,宗庆后在全国两会上向全国人大提交了<关于立法限制外资通过并购垄断我国各个行业维护经济安全的提案>。其时,宗庆后对本报欲说还羞,一边表示与达能合资"除了钱,什么都没有",一边又声称"娃哈哈从没有过重大失误"。

      4月2日,宗庆后向外界自曝"娃哈哈中了达能恶意收购的圈套"。他说,达能欲强行以40亿元人民币的低价并购娃哈哈集团总资产达56亿元、2006年利润达10.4亿元的其他非合资公司51%的股权,收购娃哈哈后达能将在中国的食品饮料行业造成事实上的垄断。

      4月4日,娃哈哈、达能合资公司董事会在杭州召开。次日,达能亚太区总裁范易谋在接受本报采访时并未否认并购一事,"达能在中国所有公司加起来的市场份额不超过15%,不可能形成垄断"。

      4月8日,宗庆后通过北京媒体透露,双方谈判的焦点集中在商标使用许可、竞争性产品生产许可以及是否垄断等方面。

      4月9日,达能集团发表声明称,达能与娃哈哈1996年签订的合同xx是公平的、合法的;娃哈哈合资企业享有{dj2}生产、经销、销售娃哈哈品牌的食品和饮料的权利。"宗庆后组建非合资企业,未经授权使用合资企业拥有的娃哈哈品牌以及原产品配方,进行大量的生产销售活动。这是公然违背双方合作协议,违背公司法的行为"。

      达能希望双方之间能够通过磋商解决问题,但也不排除"启动全面法律程序"维权。

      4月10日,娃哈哈集团工会委员会、娃哈哈集团北京销售分公司经销商分别发布声明。两份声明均称"'娃哈哈'是宗老板、娃哈哈所有干部员工及经销商一起打造的",而外资没有给企业任何技术、研发方面的支持。

      4月10日,作为娃哈哈集团的控股股东,杭州上城区财政国资局局长王建民婉拒了本报的采访要求,不愿意就娃哈哈、达能合资纠纷发表任何意见。

      4月11日下午,达能再次召开记者会,首次披露合资合同原件。

      据悉,本月16日以后,娃哈哈、达能还将继续第二轮商谈。(刘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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