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危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三大政治思潮(二)
转载:危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三大政治思潮(二)

  

          韩西雅   张勤德   陈寒鸣

      可以说,1997年是国有企业实施兼并破产,减员增效、职工下岗分流,再就业工程的开篇之年,是中国经济、中国国有企业、中国工人阶级社会地位演变采取大动作的一年,影响深远,很值得后人深思。  

      一方面,到1997年前后,中国国有企业问题已经到了非常尖锐的程度。国有大中型企业亏损日益严重,引发了一系列严重问题:大面积的企业停产、半停产,开工不足;相当数量的职工下岗、失业;职工工资收入下降;大量企业拖欠银行xx本息;企业缺乏流动资金进行简单再生产,更不用说进行技术改造和新产品开发。在财政不愿提供亏损补贴、银行不愿提供xx的情况下,国有亏损企业的问题已经成为一个影响稳定的社会问题。  

       另一方面,尽管国有企业已经面临重重困难,但是,国有企业作为国家财政发入主要来源的支柱作用没有减轻。到20世纪90年代后期,国有工业企业的产值比重已降到全部工业产值的1/4左右,国有企业却仍然承担着国家财政收入的绝大部分。1980年,国有工业企业的产值比重为76.0%时,相应地,国有经济单位为国家提供的财政收入占86.9%;1990年,国有工业企业的产值降到54.6%,相应地,国有经济单位为国家提供的财政收入占71.3%;1995年,国有工业企业的产值比重降到33.9%,而国有经济单位为国家提供的财政收入仍占71.1%。1997年,全国工商税收的总收入为6861.2亿元,其中国有企业提供的工商税牧为3864.86亿元,占56.3%,但当年国有工业企业的比重只占25.5%,集体企业的产值占38.1%,城乡个体工业企业的产值比重占17.9%,其他经济工业企业的产值比重占18.4%。多元经济并存的格局使产出的所有制构成发生了巨大变化,但国家税收的所有制构成并未相应同步变化。国有企业以1/4的产出提供1/2强的税收。在整个改革进程中,国有经济承担了大量的改革成本,实际上是以国有企业的牺牲换来了非公有经济的大发展。  

      党和国家从1997年开始,坚决实行“鼓励兼并、规范破产、下岗分流、减员增效、实现再就业工程”的方针,目的是要争取国有企业三年脱困,搞好国有企业,并坚信“大多数国有大中型企业三年脱困、三年建制的目标能够实现”。但进入1999年,国民经济总体仍然存在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如有效需求不足。从消费来看,由于部分企业效益还不理想,1999年兼并破产力度加大将使下岗人员增多,部分诚镇居民收入增长放慢甚至下降;居民对住房、医疗和教育等各项改革预期支出难以改变;由于粮棉价格下降,乡镇企业不景气,农民负担依然较重,农业结构调整位度大,农民收入缺乏新的增长点,农村市场在短期内难以有效启动;再加上抑制消费的体制因素尚未改变,消费需求难以有更高回升。一般产品总量过剩严重。下业企业资金结构性紧张。工业企业效益不稳定。下岗工人激增,社会保障等配套改革长期滞后。市场秩序混乱问题愈益突出。结果,到年末,全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总数达到1174万人(一说是1190万人),当年新增564万人,其中,通过各种途径实现再就业的492万人(一说是450万人),退休、自然死亡等减少32万人;年末全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650万人,比上年末增加40万人。93%的国有企业下岗职工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其中90%以上领到了基本生活费。全国667个城市、1682个县已全部建立{zd1}生活保障制度,共有526万人得到{zd1}生活保障救济。  

       针对这个情况,国家要求加强下岗职工劳动合同管理。要求国有企业下岗职工都应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并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签订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协议。下岗职工在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期间已实现再就业以及三年协议期满仍未再就业的,企业应当依法及时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对已经与新工作单位有了半年以上事实劳动关系的企业职工,原企业应当及时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新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建立新的劳动关系。对领取工商执照并已从事半年以上个体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与其解除劳动关系。下岗职工已实现再就业的,原来的社会保险缴费年限连续计算。企业解除下岗职工劳动合同后,要依法妥善解决好与下岗职工的债权债务问题。下岗职工通过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保障其基本生活,最长时间为三年;期满后仍未就业的,按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最长时间为两年;享受失业保险两年仍未就业的,按规定享受城市居民{zd1}生活保障待遇。  

      国家的这套办法,倒真是环环相扣,滴水不漏。采取这套办法,说目的是为了国有企业三年脱困、搞好国有企业,搞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而实际上却是把数千万中国工人阶级成员先同国有企业、国有生产资料割断关系,取消他们企业主人的资格;如果再不能就业,就连失业工人、也就是一般的工人阶级的资格都取消掉,把他们xx降为一般的居民。原来那支特别富于革命精神、特别能战斗的中国工人阶级队伍就这样被瓦解掉了!中国工人阶级居然落到这种冷酷的下场,那是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无数的革命先烈、坚定的共产主义战士和广大工人阶级成员们所xx想像不到的。  

      更令人吃惊的,就在这1999年,出现了一篇石破天惊、令人振聋发聩的文章----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发表了一篇系统分析近二十年来国企改革思路的研究报告。  

       正当改革的{ldz}们还在那儿信誓旦旦地声称要努力实现国有企业三年脱困之时,这篇报告却提出了一个焦点思想:国有企业同市场经济不能兼容,这等于坦言发展市场经济不是为了搞好国有企业。报告说:国家既已确定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那末,国有企业的改革目标就首先必须服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虽然报告说国家要建立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但其用以阐明观点的立论根据却是一般的、天下通行的市场经济。该报告的核心在于指出非公有经济对市场经济的重要性,称:“市场经济是在市场交换逐渐发展约过程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市场交换有两个前提:存在社会分工和不同所有有。”所以,非公有经济与“市场经济是xx兼容的,它们互为存在和发展的前提和条件。”“可以说,没有非公有经济就没有市场经济”。报告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须建立在能够与之相应的、相容的微观基础上,这种微观基础与计划经济赖以存在的微观基础是根本不同的。传统的(引者注:实指社会主义的)国有企业与计划经济xx兼容,可以说没有国有企业就没有计划经济。”因此,在单一的国有经济基础上,或者在国民经济中国有经济占较大比重的基础上,是无法建立或全面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即使部分地建立了市场经济体制,也难以正常运行。为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须从宏观层次上对国民经济的所有制进行改革,对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布局进行战略性调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所有制结构不能是国有经济占{jd1}优势比重的结构,而只能是国有经济为主导的多种所有制的混合经济结构。在这种微观基础上,才可能形成真正意义的市场关系和真正意义的市场竞争。不首先从宏观层次上对国有经济进行战略性重组,只着眼于从微观层次上对一个个的国有企业进行改革,不能解决使国有经济与市场经济兼容的问题。  

       这份报告从近二十年来的国有企业改革思路中得到的教训是:“改革以来,我们对国有企业改革长时间以来没有跳出仅仅从微观层次上着眼国有企业的改革,只针对国有企业手身存在的问题,考虑如何把国有企业改革成运行良好的国有企业。例如,扩大企业自主权、利改税、实行承包制、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以及其他种种改革,都是针对国有企业本身存在的问题而实施的。”“自从提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国有企业改革方向以来,负责全国国有企业改革的国家经贸委采取了一系列改革措施,但国有企业的经营状况不仅没有改善,反而有更趋恶化之势。”  

      读这些论断,不是令人大吃一惊吗?原来此前二十多年中对国有企业所进行的各种改革,路子都不对,致使“迄今国有企业改革没有取得应有的成功”!那么,究竟应如何进行国有企业改革呢?报告给出了一个路子,就是“国有企业的改革应分为两个层次来考虑和进行:一是宏观的层次,在确立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以后,国有企业改革目标首先必须服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目标。要对国有经济的布局进行战略性调整,确定哪些部门国有企业需要继续保留和发展,在哪些部门国有企业需要退出;在国有企业需要保留和发展的部门中,在哪些部门国有企业需要保持垄断或控制的地位,而在哪些部门国有企业无须保持垄断或控制地位。二是微观的层次,国有企业微观层次的改革目标必须服从其宏观层次的目标。要使那些应从国民经济中退出的国有企业有序地退出,使那些应该在一部门中让出垄断和控制地位的国有企业有序地让出;对那些应该保留和发展的国有企业按不同类别(如公益性、政策性、垄断性、国有独资、国有控股等)进行改革,对那些需要先发展后退出的国有企业,在退出前也要进行政革。宏观层次的改革是微观层次改革的前提,工者应结合进行。”报告在论述国有企业去留时,最简括的一句话是:“让国有企业退出竞争性部门,让其在公益性、政策性、保障国家和社会安全等部门保留和发展。”  

        这篇报告的具体部分就是提出了一系列国有企业退出的方案。与此相应,主张“允许非国有经济进入那些无须由国有经济控制或垄断的部门,并在各方面破除对非公有经济的歧视”。尽管报告也说了句“国有经济为主导”,但并未说明为什么国有经济为主导,相反地却明确肯定“在国有经济内部不存在真正意义的市场交换”,指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所有制结构不能是国有经济占{jd1}优势比重的结构。”所以,所谓“国有经济为主导”实是一句自欺欺人的空话。据此,报告留给国有企业出只是“公益性、政策性、保障国家和社会安全等”并不主导市场交换和竞争的部门。  

      我们认为,这篇报告的可贵之处在于它敢于坦言,说了实话。它的主部论断,既宣布了二十多年来包括建立现代企业在内的对国有企业的各种改革都没有找对路子,都是不成功的;又明确断定“没有非必有经济就没有市场经济”,主张国有经济从竞争领域中退出,放手发展非公有经济。它实际上否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关于“坚持公有制为主体”的规定。这篇报告用“非公有经济与市场经济是xx兼容的”这一简明的语言揭开了人们多年来不予揭开的一个客观真理:市场经济就是市场经济,在“市场经济”之前加上“社会主义”这个前置词没有实际意义。西方国家在中国参加世贸组织问题上逼迫我们承认自己要搞市场经济、放弃计划经济,实际就是要我们承诺要搞生产资料私有的资本主义市场经济而放弃生产资料公有的社会主义的计划经济。在此情况下,如果中国经济因此而也具有了像其他资本主义国家那种“活力”,那末,我们“搞活”的实质上也只是一种同其他资本主义国家遵循并运用同一种“游戏规则”、相互间毫无本质区别的资本主义市场经济。这种结果,对于那些要在中国补资本主义课的人们来说,当然是xx符合心意的。而对于被重新沦落受剥削受奴役地位的无产阶级来说,当然只是一种灾难,是无法满意的。  

       这份报告起了划阶段的重大作用。从此,尽管慎重的党和国家深知《宪法》规定的根本原则不能轻易变更,但在实际上作中,我们却可看到一系列“润物无声”的进展,如1999年《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就有这样一段:“从战略上调整国有经济布局,要同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和所有制结构的调整完善结合起来,坚持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国有经济需要控制的行业和领域主要包括:涉及国家安全的行业,自然垄断的行业,提高重要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行业,以及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中的重要骨干企业。其他行业和领域,可以通过资产重组和结构调整,集中力量,加强重点,提高国有经济的整体素质。在坚持国有、集体等公有制经济为主体的前提下,鼓励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随着国民经济的不断发展,国有经济有着广阔发展的空间,总量将会继续增加,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分布更加合理,但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比重还会有所减少。只要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国家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和竞争力得到加强,这种减少不会影响我国的社会主义性质。”  

      如此这般地推演到2003年,各地进一步对中小国有企业采取改组、联合、租赁、承包经营、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出售等多种形式的放开搞活,国有小型企业的改制达81.6%。相当一批国有企业关闭破产,截至2003年底,全国共实施政策性关闭破产项目3307户,涉及职工600万人。初步估算,全国正有一半以上需要退出市场的国百大中型特困企业和资源枯竭矿山实施了关闭破产,一些沿海地区长期积累的需退出市场的国有企业绝大多数已经关闭破产。  

       经过这样一种实际是由自由主义西化思潮主导的国有企业改革,以产业工人为主体的当代中国工人阶级,呈现出“五化”状况:

        一是雇佣化。目前约有一亿多职工在个体、私营和“三资”企业等各类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就业,约占全部职工的一半。中共“十三大”政治报告指出,职工在私营企业劳动是具有雇佣性质的。不少集体企业和绝大多数乡镇企业,名为公有而实为私营,在这类企业中劳动的职工自然也是雇佣劳动者。至于国有企业,通过种种改革举措,实行了“小卖大股”,即一部分中小型国有企业被卖给了中外资产者,变成了私有企业;一部分经营者或管理层持大股,其所有制性质也有了部分变化。在后类企业“改制”过程中,有些企业也搞点“工人持股”,这其实不过是蒙骗工人的手段,因为即使每个工人分得几百、千把元人民币的股权,也绝不可能改变其实际的阶级地位;有的,甚至还要工人给企业投入现钱以作为其参股的必需条件,不投便不能上岗。这样做既使工人受害,又模糊了工人的阶级意识。这些“改制”,很多由少数人“暗箱操作”,并不经过职工代表大会议决,遭到工人群众的强烈反对。在改制过程中,不认真评估,甚至有意低估企业资产,在导致国有资产大量流失的同时,人为造就了一批资产者。 2000年8月7日 的《浙江工人日报》刊登了一篇新华社记者关于国有中小企业“改制”的调查报告,题为《“新百万富翁”震荡大江南北》。该文指出:在日益深化的国有中小企业产权改革过程中,“经营者持大股”被认为是一种行之有效的改制方式,受到各地政府和企业界的广泛推崇。通过多种多样的购股方式,相当一批国有企业的经营者在“一夜之间”骤然拥有数十万、几百万甚至上千万元的股份,社会生活领域形成了一个特殊的“新百万富翁”群体。这些人在经营管理国有企业时无所作为或很少有所作为,并把国企衰败的原因归咎为“产权不明晰”,工人素质低下,而一到化公为私式的“改制”时,便各显神通,想方设法地xx筹资难题,有的向亲朋好友借款,有的以个人资产做抵押向银行xx,更有当地政府从财政收入中拿出一部分“借”给经营者,或政府奖励经营者一部分技术或管理要素奖,让其“虚拟入股”,而其本人并未出一分钱或只出很少钱的经营者却摇身一变成为持大股者。还有的经营者居然动用职工工资节余基金配股,使自己占有大部分股额。这样一些获得了大股的经营者坦言,与过去“一刀两断”了,从此为自己好好干!而在经过如此改制后的企业从事生产劳动的职工群众,其身份亦有了本质性变化,即由原来的企业主人翁沦变而为雇佣劳动者。此外,国有大型企业实行股份制,有外商或国内私有企业主入股,国有股部分则强调经营者是产权代表,作为产权代表的经营者及以之为核心的管理层持有或多或少的股份并享获高额年薪,年薪所得高于普通职工的十几倍、几十倍乃至上百上千倍。在这样的股份制企业中从事生产劳动的职工群众,实质上也成为雇佣劳动者。更重要的是国家劳动制度上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利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这就从根本上取消了职工企业主义的地位;即使是xx国有企业中的职工,也只是雇佣劳动者了。

      二是贫困化。比之于私营企业主、个体经营者和为他们服务的知识分子上层,我国工人阶级生活的改善非常有限,处于相对贫困甚至{jd1}贫困状况。20余年来,我国私营企业能够迅猛发展起来,外商投资者愿意来华经商办企业,重要原因之一就是低廉的劳动力成本。这从又一个侧面反映出我国工人阶级的相对贫困状况。更值得注意的是,工人阶级中还有一部分处于{jd1}贫困状态,即连{zd1}生活水平都难以维持。这有两种情况:一是只有{zd1}工资收入或{zd1}工资线以下的收入;一是虽然收入高过{zd1}工资线,但同他原来的工资收入相比大大下降,加上其本人或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或者突遇重大灾害,基本难以维持下去,陷入{jd1}贫困的窘境。{jd1}贫困的职工究竟有多少?这似可从一个数字作出推算:全国享受{zd1}生活保障的有2053万人,还有数目难以统计的漏保者不在其中,故而处于{zd1}生活水平线以下的人当远远不止这2053万。他们维持一日三餐都很困难,更难以养老抚幼、子女上学、看病买药、住房消费等等负担。在他们那里,就已不止一次地发生过“卖血”“卖淫”之事,甚至xx身亡的惨剧也并不鲜见。

       三是无权化。当今社会舆论和传播媒介对职工群众有“困难群体”的称谓,这主要是就其生产状况而言的;又有“弱势群体”的称谓,这则就其政治生活状况而言的。本来,工人阶级是社会主义中国的领导阶级;具体说来,职工群众最切身感受到的政治民主权力乃是其在企业有参加管理之权。过去,尽管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在实际操作中有流于形式之弊,但职代会和工会组织在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等方面还是发挥了一定积极作用,广大职工群众由此而感受到了自己作为社会主义公有制企业主人的地位。但现在企业中的职代会则普遍存在形式主义,有的干脆不召开职代会,连做表面文章的形式都弃置不用。像企业如何改制、企业对职工实施“买断工龄”或“一刀切”的举措等诸如此类直接关系到企业和职工命运的重大事宜,很少让职工参与讨论,职工几无知情权,更遑论参与日常管理和参与企业经营方针、发展方向的讨论决策了。至于在社会政治生活中,据陆学艺主编《当代中国社会各阶层研究报告》一书披露,1993年以来,私营企业主阶层中的共产党员比例逐年上升,而产业工人中党、团员比例则不断下降。现今的工人、尤其是下岗失业者,与党组织几无联系,很少参与、也很少关心党组织的活动或有关政策精神的宣传学习。思想理论上讳言阶级、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把私营企业主等新生资产阶级界定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实质上是要磨灭工人阶级同资产阶级的本质区别,掩盖剥削者同被剥削者的根本矛盾,模糊工人阶级的阶级意识。又反反复复地强调“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建设社会主义要经过几十代人的努力,“实现共产主义是一个非常漫长的历史过程”,“未来的事情有具体如何发展,应该由未来的实践去回答”,“不可能也不必要对遥远的未来作具体的设想和描绘。以往的经验教训已充分说明,这样做很容易陷入不切实际的空想。”有人甚至说,中国究竟是否要搞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这得让如“从孔夫子到孙中山”这样一个二三千年后的人去做决定。这样一些“主流”性的鼓倡,严重地动摇和涣散了工人阶级及其先锋队成员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企业基层党组织很少对职工群众进行马列主义、xxx思想的教育,而是听任资产阶级唯利是图、拜金主义、极端个人主义、损人利己、享乐主义等腐朽思想在工人群众中传播,工人群众、尤其是青年职工难以树立起无产阶级的世界观和人生观。在这种情况下,说普通工人群众与党的关系逐渐疏远、情感淡化,绝非毫无事实根据。此外,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工人、农民的代表为511名,仅占代表总数2984人的18.46%;有人认为,工人、农民民主意识薄弱、素质能力低下,缺乏参政议事能力,不能当选为代表,而只应由那些“精英”或中产阶级作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和全国政治协商会议的委员,去参与讨论决策国家事务。这也反映出工人政治地位的下降。更根本的是:企业已为资本所有,由资本主自己或其代理人------经营管理人员掌权,他们用资本购买无产阶级的劳动力。要买你、不买你,买来了怎么使用你,劳动力价格、工时、劳动强度、安全卫生条件等等,一切都由出资购买者决定,无产者只能服从,如不服从,就不买你。无产者连组织工会的权力也得不到保障;工会也无权发挥作用。

       四是分散化。工人阶级本是靠社会化大生产培育起来的最有组织、最有纪律并最富有战斗力的队伍。企业是工人阶级产生的基地和成长的摇蓝。工人阶级在企业中通过生产斗争、阶级斗争、科学实验锻炼成长。社会主义公有制企业,既是经济组织,又起着社会基层组织的作用,党、政、工、团等企业基层组织把职工群众紧密而又有层次地组织起来,职工群众也形成以企业为家、同心同德、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的优良传统。但现在只强调企业是经济组织,职工群众与企业的关系依靠一纸合同来维系,契约存续期已无多少亲和力、凝聚力,而一旦终止合同或“买断”工龄,职工群众就与企业了无关联,再也找不到组织了。所谓“减员增效”的改革举措导致数千万国企职工下岗失业,无依无靠的职工群众只能另寻生路,个人顾个人,有的打零工,有的成为雇佣劳动者,有的做点小买卖而成为个体劳动者,工人阶级队伍出现了非常严重的个体化倾向。大庆职工被“买断”工龄后,党员连组织关系都不知往哪里转,他们反映不但买断了工龄,连党龄都被买断了!而这种状况绝非仅见于大庆,而是在全国范围。中国工人阶级从民主革命到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几十年间,在中国共产党领导和马列主义、xxx思想武装下,经过阶级斗争、生产斗争和科学实验的锻烁本已建玫成为特别能战斗的先进阶级,但经过将近30年的改革开放,工人阶级的战斗力不断被削弱。特别是“减员增效”、“下岗分流”,把这支队伍中的数千万人剥离出来,强行把他们抛到社会上,涣散掉了。这是对中国工人阶级最惨重的摧残,从而也严重地破坏了中国社会主义事业的主体力量和中国共产党的阶级基础。职工群众主要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和捍卫国有资产而发生群体事件时,往往甩开党、政、工、团组织,自发组织起来进行抗争。而以美国为首的国际反共势力正虎视眈眈地妄图插手我国的工人运动,试图颠覆破坏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他们一方面利用国际劳动组织等向我方施加压力,另方面或通过海外的所谓“民运”分子、或在我工人群众或其他社会人士中豢养工贼和特务向我进行渗透,企图挑拨工人群众同党、政府和工会组织的关系,建立并发展非法组织,制造事端,破坏我国安定团结的社会局面,干扰乃至破坏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而在国内腐败未除、阶级矛盾有所发展,相当一些地方党、政府和工会又都并不真正认真代表和维护工人群众利益的情况下,有些工人群众确有被利用的危险,波兰团结工会、瓦文萨式人物的出现及由之而造成的危险并非{jd1}不会在中国出现。至于在新补充进工人阶级队伍的上亿农民工中,工会的组建率和入会率都很低,其维权亦多采取分散的、个体的形式进行,党和工会更不对他们进行马列主义、xxx思想教育,难以组织化、整合化为工人阶级的生力军。总之,实事求是地说,目前我国工人阶级从整体上看,无论在经济生活、还是在政治生活中都正逐渐地被社会边缘,并积累着社会矛盾。既然无产阶级被迫到这样的阶级地位上,他们终将觉醒起来,为争取新的解放而斗争。

       五是灾难化。这些年,不仅“包身工”和童工这些1949年后灭绝了的现象均惊现于神州大地,而且出现了为数不少的“血汗工厂”、“人间地狱”式的私有企业。私有企业主们为了榨取更多的剩余价值,强令工人超时加班,许多工人经常每晚只能睡四五六小时,严重损伤工人体质。许多工人难以支持而离职不干;许多中途病倒;许多工伤事故正是在过度疲劳中发生;有的力不能支,晕倒车间;还有过劳猝死。许多工厂企业、特别是那些私有、港台、外资企业,厂房、工作场地不合标准,狭小拥挤,通风、照明、降温、保暖不全;车间、仓库、宿舍混处;通道不畅、门窗锁闭,消防设备不达要求;机器缺少应有的安全防护装置;生产使用有害有毒物质,不采取保健防护措施。煤矿等采掘工业,安全防护措施百病丛生,违章操作,带病超产,管理混乱。在此情况下,煤矿特大、恶性事故接连发生,愈演愈烈,毫无改进。许多工厂有害有毒物质伤害工人,尘肺病、血液病成群发作。机器轧断手指、手掌、手臂者比比皆是。许多工人因工致伤、致残,许多终生丧失劳动能力,许多因工致死。惟利是图的企业主不顾职工死活。出了事故,瞒报、以多报少,威胁利诱,强使职工家属私了,给点钱,推出不管之类现象,不断发生。许多工厂企业后勤供应极不重视。工人宿舍常常让数十人挤在一幢简易工棚之中,夏不降温,冬不保暖,人多噪杂,又脏又乱,工人无法安稳休息。企业食堂,伙食质量低劣,工人勉强充饥。许多工厂、特别是那些私有、港台和外资中小企业,任意奴役压迫工人。许多工厂在雇佣保安专门用于镇压工人;管理人员;保安人员,乱罚工人,打骂工人;进出厂门,实行抄身制;一旦认为厂里丢了东西,乱怀疑工人偷窃,强令男女职工脱衣裸体搜身;有的工人不堪奴隶劳动,要求辞职,还不容许;逃走被抓回来,就遭毒打、罚跪、禁闭,甚至把女工关在狗笼里恐吓;侮辱妇女,有的资本主在女厕所中安装摄像境头。至于二亿多农民工更普遍遭受着经济的、政治的、甚至是人身和人格的严重剥削、压迫和贱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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