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黄岛发电厂引射汇流装置招标公告
2010-04-19 15:51:44
招标编号:SDHD-WZ-2010-06
所属行业:能源化工,其它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其它
所属地区:山东
大唐黄岛发电厂引射汇流装置招标公告
1.工程名称:抽汽供热引射汇流装置
2.资金来源:2010年技改费用
3.建设地点:汽轮机抽汽系统
4.建设规模:汽机房
5.招标范围:请供货单位提供各工况所需高、低压蒸汽流量,校核现有接口管径是否够用(具体信息报名时提供)!
供货范围:引射汇流装置及配套阀门和计量装置等一套,供货方负责设计、制造、现场安装和调试,并提出我厂配套材料清单。
供货时间:2010年9月15日。
6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就以上设备的供应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7资格预审条件:
7.1 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应按资格预审公告的要求,在指定地点和指定时间,将资格预审文件和资料递交至招标代理单位。
7.2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7.2.1 投标人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并能合法运作,具有法人地位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
7.2.2 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7.2.3 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及其质量认证证明。
7.2.4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7.2.5 资格和业绩:
7.2.5.1 经国家有关部门审查并认可具有设计、制造本次招标设备的能力;
7.2.5.2 近五年在300MW及以上机组具有销售、设计、制造招标设备相同/相近设备15台套及以上,2年以上良好的运行经验,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或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7.2.5.3 投标方案若采用国外技术支持,国外技术支持方的资质应符合以上规定的要求。且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与国外技术支持方的合作合同/协议的复印件。
7.2.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2.7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同时投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8、资格预审文件(请注明参加预审的标段名称)
潜在投标人应提供下列文件和资料:
8.1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8.2 投标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手机、传真、电子邮箱);
8.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的工商局复印件);
8.4产品生产制造许可证、有关鉴定材料;
8.5工厂简介(包括生产能力、设备、厂房、人员)
8.6质量保证体系及其质量认证证明;
8.7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审计机构审计并签字的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会计报表以及审计报告;
8.8近三年投标设备供货业绩表及用户使用证明(包括正在执行的合同,请注明业绩中的机组容量);
8.9三年内介入诉讼情况证明。
8.10银行资信证明:有关部门认可的资信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信用等级);
8.11目前正在执行合同情况(包括完成情况和出现的重要质量问题及改进措施)。
9、资格预审文件须在2010年4月26日17:00之前(北京时间),按下述地点送达招标代理机构(送达或快递,不接受传真方式报名)。
10、报名时间地点
10.1报名时间:2010年4月19日-2010年4月26日
联 系 人:李 伟(经理)
手 机:15001065877
电 话:010-88623128
传 真:010-8862165
邮 编:100049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甲4号
E-mali: (资质、业绩请发到此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