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4-17 19:25:02 阅读5 评论0 字号:大中小
招标编号:BJJF-2010-159
招标人名称:北京环境卫生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全称: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中标单位:北京致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金额:¥60.74432万元。
第二包:
中标单位:北京三元长城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锄禾环保技术有限公司(联合体);
中标金额:¥890.4603万元。
第三包:
中标单位:北京市建雄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北京中非博克科技有限公司(联合体);
中标金额:¥1341.3833万元。
第四包:
中标单位:泰安市格瑞土工材料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335.78688万元。
第五包:
中标单位:北京华盾雪花塑料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金额:¥664.51065万元。
第六包:
中标单位:北京三辰环卫机械有限公司-北京市市政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
中标金额:¥868.56万元。
2010年04月16日
8.1第四包:阿苏卫填埋场一至三号库区全密闭工程所需的全部HDPE膜数量134500平米;
8.2第五包:阿苏卫填埋场四至七号库区全密闭工程所需的全部HDPE膜数量234000平米;
9、投标人资格条件:
9.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9.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9.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9.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9.5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9.6具有垃圾填埋场同类项目供货业绩;
9.7具有雄厚的供货实力;
9.8本项目第四、五包不接受联合体;
9.9法律、行政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18、购买招标文件请携带:
18.1通过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18.2有效期内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18.3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18.4非企业法人递交报名材料时,需出示企业法人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和法人签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18.5投标人必须委派被授权人登记备案,未在招标代理公司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无投标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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