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上午,有媒体忽称,银监会主席刘明康在博鳌亚洲论坛上放出关于二套房首付应提高到六成的言论。当日下午,银监会便紧急出面辟谣,称刘明康的发言遭到误解。银监会称刘明康的原意应为:“目前部分商业银行审慎评估二套及以上房风险,比如,在北京的有些银行已自主审慎地将二套房及以上房首付比例提高到60%。”无论刘明康此番表态是否真的遭到误解,关于收紧房地产信贷政策的猜测越来越“靠谱”了。
北京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赵晓在博鳌论坛上当面反驳潘石屹的说法,并认为物业税与宪法部分抵触。赵晓之前曾表示,“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了土地公有制度,这一条正是中国房地产与世界上其他土地私有制国家的{zd0}区别。在中国,购房者实际上支付给政府的不是购地款,而只是70年的土地使用租金,并不包括土地的产权,因此物业税与《宪法》存在着部分的抵触。若不取消土地出让金等重合的税费,则物业税的征收实际上属于重复征税。”
刘正山说,概括起来,物业税被认为有两方面意义,首先是物业税被认为具有对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意义,可以增加房产保有成本,遏制炒房。其次,物业税被认为可以给地方政府一个稳定的收入源,减少卖地冲动。不过刘正山认为,在当前的实际情况下,仅靠开征物业税实际上并不会对投机性购房产生多大遏制作用,更难以撼动“土地财政”的根本,物业税更实际的意义只在于第三点:改善房地产税收的混乱局面。我国现行的房地产税收都集中在交易环节,税制复杂,税收负担不公平,征收成本高。因此,把已开征的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以及对土地和房屋征收的有关税费,调整合并为物业税,是优化税制的必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