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摩擦材料、非金属密封制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
2007年5月20日正式实施
为了做好摩擦材料、非金属密封制品生产许可证的发证工作,设在国家非金属矿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内的全国摩擦材料、非金属密封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等规定,经过一年多的企业调研、意见汇总、细则研讨等阶段,于2006年10月上报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同年12月国家质检总局主持在北京召开了两个细则的审定会,会上通过了两个细则的修订稿,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于2007年4月4日公布,2007年5月20日实施。
本次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的修订基于做好涉及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生产安全、公共安全的工业产品管理,对列入摩擦材料、非金属密封制品生产许可证发证产品的范围做了大的调整,调整后的发证产品名称见表一、表二。全国摩擦材料、非金属密封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部将计划于今年的六---八月在全国摩擦材料、非金属密封制品生产企业集中地举行多期摩擦材料、非金属密封制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宣贯班,希望有关企业积极参加。
本次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的修订基于做好涉及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生产安全、公共安全的工业产品管理,对列入摩擦材料、非金属密封制品生产许可证发证产品的范围做了大的调整,调整后的发证产品名称见表一、表二。全国摩擦材料、非金属密封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部将计划于今年的六---八月在全国摩擦材料、非金属密封制品生产企业集中地举行多期摩擦材料、非金属密封制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宣贯班,希望有关企业积极参加。
本文摘录于《中国摩擦密封协会网》
已投稿到: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