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或个人申办门诊部、诊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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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政科受理设置申请,初审合格后,报市卫生局审批合格后,由区卫生局办理设置审批手续及执业登记,在取得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后,进行有关筹建工作。
时限:20个工作日内完成设置审批,符合条件的,核发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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⑴医疗机构筹建工作完成后,向登记机关申请执业登记;
⑵填写《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并提交:
①拟设置《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②拟设置医疗机构用房产权证明或者使用证明;
③医疗机构建筑设计平面图;
④验资证明、资产评估报告;
⑤医疗机构规章制度;
⑥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以及各科室负责人名录和有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复印件。
登记时限:
受理执业登记申请后,在2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批,符合条件的,发给《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将医疗机构的登记事项报市卫生局备案。
①综合门诊部
a、科室设置:
临床科室:至少设有5个临床科室。急诊室、内科、外科为必设科室,妇(产)科、儿科、中医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预防保健科等为选设科室。
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房、化验室、X光室、xx室、处置室、xx供应室。
b、人员:
至少有5名医师,其中有1名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每临床科室至少有1名医师;至少有5名护士,其中至少1名具有护师以上职称的护士;医技科室至少有1名相应专业的卫生技术人员。
c、房屋:
建筑面积不少于400平方米;每室必须独立。
d、设备:
基本设备:氧气瓶、人工呼吸机、电动吸引机、气管插管、洗胃机、心电图机、显微镜、尿常规分析仪、血球计数器、生化分析仪、血液粘度仪、恒温箱、电冰箱、X光机、紫外线灯、高压xx设备、B超、药柜、转台、密集架、调剂台、静脉切开包、气管切开包及规定的抢救药品。
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e、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f、注册资金到位,数额为5万元。
②中医门诊部
中医门诊部的中医药学xx率不得低于85%。
a、科室设置:
临床科室:至少设有三个中医临床科室;
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房、化验室、处置室等与门诊部功能相适应的医技科室。
b、人员:
中医药人员占医药人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70%;至少有4名医师,其中至少有1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中医师;至少有2名护士、1名中药士及相应的检验、放射等技术人员。
c、房屋:
建筑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每室必须独立。
d、设备:
有基本设备和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设备及中医诊疗器具。
e、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中医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f、注册资金到位,数额为5万元。
③中西医结合门诊部
a、科室设置:
临床科室:至少设有急诊室、内科、外科;
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房、化验室、X光室、处置室、注射室、xx室供应室。
b、人员:
至少有3名从事中西医结合临床工作二粘以上的医师,其中至少有1名具有副主任以上职称的中西医结合医师或中医师。至少有5名护士;医技科室至少有1名具有相应专业的卫生技术人员。
c、房屋:
建筑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每室必须独立。
d、设备:
基本设备:氧气瓶、电冰箱、心电图机、显微镜、尿常规分析仪、血球计数器、X光机、紫外线紫外线消毒灯、B超、洗胃机、人工呼吸机、药柜、气管插管、调剂台、吸引器、静脉切开包、规定的各种抢救药品。
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e、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中医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f、注册资金到位,数额为5万元。
④普通专科门诊部
a、科室设置:
至少设有1个一级科目或2个二级科目或4个以上二级科目以下的专业科室。
b、人员:
至少有5名医师,其中至少有1名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每临床科室至少有1名医师;至少有5名护士,其中至少1名具有护师以上职称的护士;医技科室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职称的翁技术人员。
c、房屋:
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每室必须独立。
d、设备:
基本设备:氧气瓶、人工呼吸机、电动吸引机、气管插管、洗胃机、心电图机、显微镜、尿常规分析仪、血球计数器、生化分析仪、恒温箱、电冰箱、X光机、紫外线灯、高压xx设备、药柜、转台、密集架、调剂台。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e、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f、注册资金到位,数额为5万元。
⑤口腔门诊部
a、科室设置:不设分科,能开展口腔内科、口腔外科和口腔修复科的大部分诊治工作,有条件的可分设专业组(室)。有专人负责药剂、化验(检验中心有统一安排的可不要求)、放射、xx供应等工作。
b、人员:每牙科xx椅建筑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诊室每牙科xx椅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
c、房屋:
每牙科xx椅建筑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诊室每牙科xx椅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
d、设备:
基本设备:电动吸引器、显微镜、X光牙片机、银汞搅拌机、光敏固化灯、超声洁治器、铸造机、紫外线灯、高压xx设备。
至少设有牙科xx椅4台。每牙椅单元设备:牙科xx椅1台、手术灯1台、痰盂1个、器械盘1个、低速牙科切割装置1套、医师座椅1个、病历书写桌1张、口腔检查器械1套。配备中高速牙科切割装置不少于牙科xx椅总数的1/2。
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e、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f、注册资金到位,数额为5万元。
①诊所、卫生所、医务室
a、科室设置:至少设有诊室、处置室、xx室。
b、人员:至少有1名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后从事5年以上临床工作的医师;至少有1名执业护士。
c、房屋:建筑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每室必须独立。处置室必须全封闭,有上下水,建筑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地面为瓷砖。
d、设备:诊察床、诊察桌、诊察凳、听诊器、血压计、出诊箱、体温计、污物桶、压舌板、处置台、注射器、纱布罐、方盘、药品柜、紫外线灯、高压xx设备。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e、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f、注册资金到位,数额为1万元。
②中医诊所:
中医诊所的中医药xx率不得低于85%。
a、人员:至少有1名取得医师资格后从事5年以上临床工作的中医执业医师。经批准设置中药饮片和成药柜的,须配备具有中药士以上职称的人员共同执业。
b、房屋:建筑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
c、设备:有基本设备和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设备及中医诊疗器具。
d、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中医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e、注册资金到位,数额为1万元。
③中西医结合诊所:
a、科室设置:至少有诊室、处置室、xx室。
b、人员:至少有1名取得医师资格后从事中西医结合临床工作5年以上的执业医师;至少有1名执业护士。
c、房屋:建筑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每室必须独立。
d、设备:
基本设备:诊疗床、诊察凳、药柜、血压计、压舌板、高压xx设备、方盘、洗手盆、诊察桌、处置台、听诊器、诊槌、注射器、紫外线灯、纱布罐、往诊包。
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e、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中医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f、注册资金到位,数额为1万元。
④口腔诊所
a、科室设置:能开展口腔内科、口腔外科和口腔修复科的部分诊治工作。
b、人员:设一台牙科xx椅,人员配备不少于2人;设二台牙科xx椅,人员配备不少于3人;设三台牙科xx椅,人员配备不少于5人。
至少有1名取得医师资格后从事5年以上临床工作的口腔科执业医师。
c、房屋:每牙科xx椅建筑面积不少于25平方米;诊室每牙科xx椅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
d、设备:至少设有牙科xx椅1台。
基本设备:电动吸引器、X光牙片机、银汞搅拌机、紫外线机、高压xx设备、药品柜。
每牙椅单元设备:牙科xx椅1台、手术灯1个、痰盂1个、器械盘1个、低速牙科切割装置1套、医师座椅1个、病历书写桌1张、口腔检查器械1套。
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e、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f、注册资金到位,数额为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