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HS检测常见问题解答二
1.均质材料如何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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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于原材料,如聚合物材料(未经表面处理)、金属材料(未经表面处理)、辅材(焊锡、助焊剂、粘合剂、墨水、涂料)等,均视为均质材料,可以直接提交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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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经表面处理的材料的拆分: 经表面处理的材料,可以通过机械手段(如刮、锉、研磨等)拆分为本体和表面处理材料两个检测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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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出于检测的需要,可以通过特殊的化学手段(如溶解、提取等)对表面处理的材料进行检测单元有效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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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对于有多层表面处理的材料,一般可以将表面处理材料做为一个检测单元,不做进一步的拆分;但是当涂层分为有机和无机材料时应将其拆分成不同的检测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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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样品按何种原则进行拆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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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按以下原则进行拆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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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均质原则:通过适当的拆分手段来获得构成电子电气产品的均质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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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生产厂原则:同一生产厂生产的相同功能、同规格参数的多个模块、部件或元器件可以归为一类,从中选取代表性的样品进行拆分,使用相同的材料(包括基材和添加剂)生产的不同部件可视为一个检测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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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产品颜色原则:颜色不同的材料应拆分为不同的检测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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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豁免原则:对于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豁免清单中的项目或材料,在拆分时应予以识别。已经明确豁免的均质材料可以不进行检测,但为了检测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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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豁免单元,往往需要将豁免单元拆分。在满足检测结果有效性的前提下,对于经拆分后无法满足检测需求量时,可采取适当归类,一同制样,直接提交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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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拆分原则特殊规定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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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1.豁免:对于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豁免清单中的项目或材料,在拆分时应予以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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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量:当拆分对象难以进一步拆分且重量≤10mg 时,不必拆分,作为非均质检测单元,直接提交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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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体积:当拆分对象难以进一步拆分且体积≤1.2mm3 时,不必拆分,可以整体制样(如:0805 类贴片类元件2.0×1.2×0.5mm 的元件不必拆分)作为非均质检测单元,直接提交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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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拆分原则中,关于涂层和镀层如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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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表面处理层应尽量与本体分离(如涂层);对于确实无法分离的(如镀层),可对表面处理层进行初筛(如使用X 射线荧光光谱仪(XRF)等手段),筛选合格则不拆分;筛选不合格,可使用非机械方法分离(如使用能溶解表面处理层而不能溶解本体材料的化学溶液溶解提取)。在满足检测结果有效性的前提下,对于经拆分后无法满足检测需求量时,可采取适当归类,一同制样,直接提交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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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样品拆分的具体方法如何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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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1.整机的拆分;对于具有能单独实现某些功能的整机类电子电气产品,首先将其拆分为模块、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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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模块、部件的拆分;对于由一个以上的元器件或机械零件构成的模块或部件类电子电气产品、装置等,首先将其拆分成元器件等,再按照5.3 要求进一步拆分为均质材料检测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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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元器件拆分;对于具有某种电子功能的元器件类产品,将其进一步拆分成均质材料 检测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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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质材料的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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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对样品均质材料如何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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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一般情况下,对于原材料,如聚合物材料(未经表面处理)、金属材料(未经表面处理)、辅材(焊锡、助焊剂、粘合剂、墨水、涂料)等,均视为均质材料,可以直接提交检测。经表面处理的材料的拆分可以咨询EBO专业技术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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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特殊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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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关重量的特殊规定:当拆分对象难以进一步拆分且重量≤10mg 时,不必拆分,作为非均质检测单元,直接提交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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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体积特殊规定:当拆分对象难以进一步拆分且体积≤1.2mm3 时,不必拆分,可以整体制样(如:0805类贴片类元件2.0×1.2×0.5mm 的元件不必拆分)作为非均质检测单元,直接提交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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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表面涂层、表面镀层的规定:表面处理层应尽量与本体分离(如涂层);对于确实无法分离的(如镀层),可对表面处理层进行初筛(如使用X 射线荧光光谱仪(XRF)等手段),筛选合格则不拆分;筛选不合格,可使用非机械方法分离(如使用能溶解表面处理层而不能溶解本体材料的化溶液学溶解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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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请举例说明具体拆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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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1.整机首先用手工和常规工具将整机产品拆分为功能模块或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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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模块或部件拆分举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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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变压器拆分:变压器一般可拆分为:内核、线圈、线轴、引线、绝缘物、外框6个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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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印刷线路板组件拆分:印刷线路板组件一般可拆分为:各种元器件、印制线路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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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开关拆分:开关一般可拆分为:零件外壳(树脂塑模等)、金属部分(杠杆、框架、接线端等)、可动部(触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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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马达拆分:马达一般可拆分为:零件外壳(树脂塑模等)、金属部分(轴、转子内核、接线端、框等)、电刷等、磁铁、线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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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继电器类拆分:继电器一般可拆分为零件外壳(树脂塑模等)、金属部分(杠杆、框架、接线端等)、可动部(触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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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对拆分有难度的问题和检测技术问题,EBO 均可提供专门的技术咨询和专业技术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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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拆分、分类后需要做那些项目的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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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根据RoHS 指令要求,需要检测的单元为均质材质,依据国家电子电气有关拆分标准,对整机产品首先拆分为部件,将部件拆分为元器件,{zh1}拆分为均质物质或检测单元。EBO 进行科学合理的拆分归类,使检测费用降至{zd1},通常主要分为金属材质、无机非金属材料、塑料材质和其它混合材质,金属材质、无机非金属材料只需要做重金属检测(铅、汞、镉、六价铬),塑料材质和其它混合材质一般需要做规定的六项(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多溴二苯醚)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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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检测RoHS 指令的6 种有毒有害物质的主要检测仪器有那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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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1.检测铅、汞、镉、六价铬——电感耦合等离子发射光谱仪、等离子体质仪、原子吸收光谱仪、紫外分光光度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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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检测多溴联苯PBB 和多溴二苯醚PBDE——x 射线荧光光谱仪XRF 及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标准试剂和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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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企业如何提供“RoHS”检测样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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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制造商在送检产品之前,按照上述方法{zh0}提前将送检产品自行详细拆分、包装,并分别在每个包装上标明产品名称与编号,原则上每个零部件检测所需的重量为:固体10-20 克,液体10-20 毫升即可。若不知如何拆分,实验室可免费培训如何拆分或者代为拆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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