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证监会允许境内上市公司分拆子公司到创业板上市,但需满足一系列条件:
发行人净利润占上市公司净利润不超过50%;
发行人净资产占上市公司净资产不超过30%;
上市公司及下属企业董、监、高及亲属持有发行人发行前股份不超过10%
因有东北高速拆分上市遭遇疯狂炒作在先。
其时,原ST 东北高分立为龙江交通和吉林高速,而每股ST 东北高可以分别转换为1 股龙江交通股份和1 股吉林高速, 3 月19 日,中国证券史上{sg}分离上市个案诞生,随即成为市场追捧的热点。
因此,市场对此新规还是有些兴趣。不过,对于此次主板公司分拆创业板上市,本人更倾向于“创投概念股”重新定义。
传统上 “创投概念”的投资机会存在于部分控股或参股创投公司上市公司。如果创投公司投资的企业成功上市,作为创投公司股东的上市公司毫无疑问将获得巨大的回报。新规实际让主板上市公司拥有可以独立在创业板上市的子公司,这些子公司的分拆上市将直接为母公司带来资产的增值。因此创投概念股将被重新定义。
国内科技类上市公司基本都采用多业务模式,因为信息技术的更新周期太快(3-5年),而国内老企业基本都是跟着国外企业(微软、intel、苹果等)技术跑,利用人力成本+消费规模的优势生存,由于要跟上不断更新的新技术产品,老企业大部分形成了子业务多子公司多的状况。
因此,此新规两类企业最获益:高校类企业和科技类国企,此外还有少数在此方面有建树的民营上市公司。具体标的包括同方股份、综艺股份、海虹控股、紫光股份、双良股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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