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标准厂房土建、水电、钢结构、商品砼工程招标
所属行业:市政房地产建筑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投资金额:0万元
所属地区:江苏
常熟市
1. 招标条件
常熟市尚湖镇罗墩村村委会 的 新建标准厂房土建、水电、钢结构、商品砼工程 已由 常熟市发改委 批准建设。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出资比例为 {bfb}国有资金。现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
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地点: 常熟市尚湖镇罗墩村;
2.2 工程规模: 2425平方米;
2.3 工程结构: 排架结构;
2.4 计划开工时间: 2010-05-18 ,工期: 221 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标准;
2.6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序号 标段内容 合同估算价(万元) 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 对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要求 企业
业绩和信誉 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业绩和信誉
一标段 本次招标为尚湖镇罗墩村新建标准厂房土建、水电、钢结构、商品砼工程,总建筑面积为2425平方米,檐高
8.15米,{zd0}单跨12米)排架一层 250.0000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建筑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
师或叁级项目经理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凡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上述标段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
请,企业允许申请标段数: 1 个,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允许申请标段数: 1 个。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才
能参加投标。
3.2 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 资格预审合格条件:
4.1 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
4.1.1 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1.2 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1.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
并在暂停期内的;
4.1.4 企业及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资质等级,具体详见本公告第2.6款;
4.1.5 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1.6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1.7 拟承接本工程的建造师(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
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4.1.8 江苏省外建筑企业已通过进市资质核验;
4.1.9 拟承接本工程的建造师(项目经理)已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1.10 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
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4.1.11 根据《常熟市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本工程申请人、申请人的法定代表
人、拟承接本工程的建造师(项目经理)在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须无行贿犯罪记录。
4.2 资格预审可选合格条件:
无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 2010-04-16 至 2010-04-22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8:30 至 11:00(北
京时间,下同),下午 13:30 至 16:00,持企业法人和项目负责人IC卡,打印报名确认单后到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
文件每套售价 100 元,售后不退。
5.2 申请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下列报名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
5.2.1 报名确认单原件;
5.2.2 加盖单位公章的投标报名申请书原件;
5.2.3 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2.4 近1年企业为经办人缴纳社保的证明复印件、企业与经办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及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办理时提供)。
6. 其他说明:
6.1 外地投标企业单项报名前,须根据《常熟市外地建筑业企业管理办法(2009)版》(常建〔2009〕134号文)先
办理进市资质核验和企业信息入库手续及IC卡,
6.2 招标文件费(不含光盘费),资格预审合格且入围的投标申请人则另收光盘费:商务标光盘100元,技术标光盘30
元。(税金另计)
项目负责人:宋 丹 蔡 洁
手 机:13121930956
电 话:010-59893732
传 真:010-59893738
邮 箱: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阜石路35号
邮编:100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