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类股应抛弃- 快意晴门的日志- 网易博客

酒类股应抛弃

2010-04-09 14:08:47 阅读9 评论2 字号:

       泱泱大国,

       举国不喝;

       红酒白酒,

       市场失色。

       国内新政自4月1日酒后驾驶(相当于一杯啤酒的量),扣12分兼且罚款。这下可好,本人在各种应酬场合,皆见人人刹车不沾酒,若依此类推,所有酒类股应抛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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