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企业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一) 资产类科目
1001现金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的库存现金。
二、小企业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的规定收支现金,并按照本制度规定核算各项现金收支业务。
1002银行存款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存入银行的各种存款。企业如有存入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也在本科目核算。小企业的外埠存款、银行本票存款、银行xx存款等在“其他货币资金”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1009其他货币资金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的外埠存款、银行xx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存出投资款等各种其他货币资金。
二、外埠存款,是指小企业到外地进行临时或零星采购时,汇往采购地银行开立采购专户的款项。
三、银行xx存款,是指小企业为取得银行xx按规定存入银行的款项。
四、银行本票存款,是指小企业为取得银行本票按规定存入银行的款项。
五、信用卡存款,是指小企业为取得信用卡按照规定存入银行的款项。
六、信用证保证金存款,是指小企业为取得信用证按规定存入银行的保证金。
七、存出投资款,是指小企业存入证券公司但尚未进行投资的资金。
1101短期投资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购入能随时变现并且持有时间不准备超过1年(含1年)的投资,包括各种股票、债券、基金等。购入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随时变现的投资,在“长期股权投资”、“长期债权投资”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1111应收票据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因销售商品、产品、提供劳务等而收到的商业xx,包括银行承兑xx和商业承兑xx。
二、小企业应在收到开出、承兑的商业xx时,按应收票据的票面价值入账。带息应收票据,应在期末计提利息,计提的利息增加应收票据的账面余额。
1121应收股息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因进行股权投资应收取的现金股利及进行债权投资应收取的利息。
1131应收账款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因销售商品、产品、提供劳务等,应向购货单位或接受劳务单位收取的款项。不单独设置“预收账款”科目的小企业,预收的款项也在本科目核算。
1133其他应收款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除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股息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包括不设置“备用金”科目的小企业拨出的备用金、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等。
二、其他应收、暂付款主要包括:
(一) 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 (二) 应收出租包装物租金;
(三) 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 (四) 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
1141坏账准备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提取的坏账准备。
1201在途物资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已支付货款但尚未运抵验收入库的材料或商品的实际成本。
1211材料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库存的各种材料,包括原料及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外购半成品(外购件)、修理用备件(备品备件)、燃料、包装物等的实际成本。小企业对外进行来料加工装配业务而收到的原材料、零件等,应单独设置备查账簿和有关的明细账,核算其收发结存数额,不包括在本科目核算范围内。
二、购入材料的实际成本由下列各项组成:
(一) 买价;
(二) 运杂费(包括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包装费、仓储费等,不包括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小企业按规定根据运输费的一定比例计算的可抵扣的增值税额);
(三) 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
(四) 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用(包括挑选整理中发生的工、费支出和必要的损耗,并减去回收的下脚废料价值);
(五) 购入物资负担的税金(如关税等)和其他费用。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小企业,购入材料需支付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应单独核算,不包括在购入材料成本中。小规模纳税人和购入材料不能取得增值税专用xx的小企业,购入材料支付的不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计入所购材料的成本。
从事商品流通的小企业购入商品抵达仓库前发生的包装费、运杂费、保险费、装卸费、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和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用等采购费用直接计入当期营业费用,不在本科目核算。以上第(一)项应当直接计入各种材料的实际成本。第(二)、(三)、(四)、(五)项,凡能分清的,应直接计入各种材料的实际成本;不能分清的,应按材料的重量或买价等比例,合理分摊计入各种材料的实际成本。
1231低值易耗品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库存低值易耗品的实际成本。低值易耗品是指不能作为固定资产的各种用具物品,如工具、管理用具、玻璃器皿,以及在经营过程中周转使用的包装容器等。
1243库存商品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库存各种商品的实际成本,包括库存的外购商品、自制商品产品等。
小企业接受外来原材料加工制造的代制品和为外单位加工修理的代修品,在制造和修理完成验收入库后,视同本企业的产品,在本科目核算。
委托外单位加工的商品及委托其他单位代销的商品,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从事工业生产的小企业库存商品的核算。
从事工业生产的小企业,其库存商品主要指产成品。产成品,是指已经完成全部生产过程并已验收入库符合标准规格和技术条件,可以作为商品对外销售的产品。企业接受外来原材料加工制造的代制品和为外单位加工修理的代修品,制造和修理完成验收入库后,视同本企业的产成品,所发生的支出,也在本科目核算。
1251委托加工物资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的各种物资的实际成本。
281存货跌价准备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提取的存货跌价准备。
二、小企业应当定期或者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如由于存货遭受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使存货可变现净值低于其成本的部分,应当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可变现净值,是指小企业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金后的金额。
1301待摊费用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已经支出,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1年以内(包括1年)的各项费用,如低值易耗品摊销、预付保险费等。
企业发生的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的其他费用,应当在“长期待摊费用”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401长期股权投资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投出的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种股权性质的投资,包括购入的股票和其他股权投资等。
二、小企业对外进行长期股权投资,应当视对被投资单位的影响程度,分别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
小企业对被投资单位无控制、无共同控制且无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
通常情况下,小企业对其他单位的投资占该单位有表决权资本; 总额的20%或20%以上,或虽投资不足20%但具有重大影响的,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企业对其他单位的投资占该单位有表决权资本的20%以下,或对其他单位的投资虽占该单位有表决权资本总额的20%或20%以上,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
1402长期债权投资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购入的1年内(不含1年)不能变现或不准备随时变现的债券和其他债权投资。
二、本科目应当设置以下明细科目:
(一)债券投资。小企业应在本明细科目下设置以下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1.面值;2.溢折价; 3.应计利息。
(二)其他债权投资。小企业应在本明细科目下设置以下明细1账进行明细核算:
1.本金; 2.应计利息。
企业购入债券所发生的手续费等相关税费,应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1501固定资产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固定资产的原价。固定资产指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较高的资产。
二、固定资产应按其取得时的成本作为入账价值,取得时的成本包括买价、进口关税等税金、运输和保险等相关费用,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必要的支出。固定资产取得时的成本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分别确定:
(一) 外购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买价、增值税、进口关税等相关税费,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如场地整理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
(二) 自制、自建的固定资产,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作为其成本。
(三) 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作为其成本。
(四) 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照租赁协议或者合同确定的价款,加上运输费、途中保险费、安装调试费以及融资租入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利息支出和汇兑损益后的金额作为其成本。
(五) 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捐赠方提供了有关凭据的,按凭据上标明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固定资产的成本;如果捐赠方未提供有关凭据,则按其市价或同类、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估计的金额,加上由企业负担的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作为固定资产成本。
(六) 盘盈的固定资产,按其市价或同类、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减去按该项资产的新旧程度估计的价值损耗后的余额作为其成本。
(七) 经批准无偿调入的固定资产,按调出单位的账面价值加上发生的运输费、安装费等相关费用作为其成本。
1502累计折旧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固定资产的累计折旧。
二、小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其折旧年限和净残值,作为计提折旧的依据。
三、除下列情况外,小企业应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一) 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二) 按照规定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固定资产,如果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应按估计价值暂估入账,并计提折旧;待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按照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同时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1601工程物资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为建筑工程等购入的各种物资的实际成本,包括为工程准备的材料、尚未安装的设备的实际成本等。
1603在建工程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进行建筑工程、安装工程、技术改造工程等发生的实际成本。
1701固定资产清理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因出售、报废和毁损等原因转入清理的固定资产价值及在清理过程中发生的清理费用和清理收入等。
1801无形资产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持有的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等各种无形资产的价值。
二、无形资产应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量。取得时的实际成本按以下原则确定:
(一) 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作为实际成本。
(二) 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按技资各方确认的价值作为实际成本。
(三) 接受捐赠的无形资产,捐赠方提供了有关凭据的,按凭据上标明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捐赠方未提供有关凭据的,按其市价或同类、类似无形资产的市价作为实际成本。
(四) 自行开发并按法律程序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按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律师费等作为其实际成本。研究开发过程中发生的材料费用、直接参与开发人员的工资及福利费等研发费用,应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五) 购入的土地使用权,或以支付土地出让金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作为实际成本,并作为无形资产核算,待该项土地开发时再将其账面价值转入相关在建工程。
三、无形资产应当自取得当月起按直线法分期平均摊销,计入损益。
1901长期待摊费用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已经支出,但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费用。
二、小企业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费用,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价值的借款费用等,应于发生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在开始生产经营的当月转入当期损益,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负债类科目
2101短期借款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期限在1年以下(含1年)的各种借款。
2111应付票据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购买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供应等开出、承兑的商业xx,包括银行承兑xx和商业承兑xx
2121应付账款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因购买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供应等而应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
2151应付工资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应付给职工的工资总额。包括在工资总额内的各种工资、奖金、津贴等,不论是否在当月支付,都应当通过本科目核算。
2153应付福利费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提取的福利费。用于支付的职工医疗卫生费用、职工困难补助和其他福利费等,
2161应付利润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经董事会或类似机构决议并经批准分配的利润(含现金股利,下同)。
2171应交税金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应交纳的各种税金,如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个人所得税等。
小企业交纳的印花税、耕地占用税以及其他不需要预计应交数目的税金,不在本科目核算。
(一) 应交增值税小企业应在“应交增值税”明细账内,设置“进项税额”、“已交税金”、“减免税款”、“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转出未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转出多交增值税”等专栏,并按规定进行核算。
小规模纳税人只需设置“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不需要在“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中设置上述专栏。
2176其他应交款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除应交税金、应付利润等以外的其他各种应交的款项,包括应交的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住房公积金等。
2181其他应付款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应付、暂收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款项,如应付租入固定资产和包装物的租金、存入保证金等,具体包括:
(一) 应付经营租入固定资产和包装物的租金;(二) 职工未按期领取的工资;
(三) 存入保证金(如收入包装物押金等);(四) 其他应付、暂收款项。
2191预提费用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按照规定从成本费用中预先提取但尚未支付的费用,如预提的租金、保险费、短期借款利息等。
2201待转资产价值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接受捐赠待转的资产价值。
二、本科目应当设置以下明细科目:
(一) 接受捐赠货币性资产价值; (二) 接受捐赠非货币性资产价值。
2301长期借款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借款。
2321长期应付款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除长期借款以外的其他各种长期应付款,包括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租赁费等。
(三) 所有者权益类科目
3101实收资本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实际收到投资者投入的资本。小企业收到投资者投入的资金,超过其在注册资本中所占份额的部分,应作为资本溢价,在“资本公积”科目核算,不记入本科目
3111资本公积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取得的资本公积。
二、本科目应当设置以下明细科目:
(一) 资本溢价;(二) 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
(三) 外币资本折算差额;(四) 其他资本公积。
3121盈余公积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盈余公积。
二、本科目应当设置以下明细科目:
(一)法定盈余公积;(二) 任意盈余公积;(三) 法定公益金。
3131本年利润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实现的净利润(或发生的净亏损)。
3141利润分配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实现利润的分配(或亏损的弥补)和历年分配(或弥补)后的积存余额。
二、本科目应当设置以下明细科目:
(一) 其他转入;(二)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三) 提取法定公益金;
(四)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五) 应付利润; (六) 转作资本的利润;
(七) 未分配利润
(四) 成本类科目
4101生产成本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生产各种产品(包括产成品、自制半成品等)、自制材料、自制工具、自制设备等所发生的生产费用。
4105制造费用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为生产产品和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包括工资和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办公费、水电费、机物料消耗、劳动保护费、季节性和修理期间的停工损失等。
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的管理费用,应当作为期间费用,记入“管理费用”科目,不在本科目核算。
制造费用的分配方法,一般有下列几种:
(一) 按生产工人工资;(二) 按生产工人工时;(三) 按机器工时;
(五) 损益类科目
5101主营业务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活动中所产生的收入。
5102其他业务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除主营业务收入以外的其他销售或其他业务的收入,如材料销售、无形资产出租、包装物出租等收入
5201投资收益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对外投资所取得的收益或发生的损失
5301营业外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包括固定资产盘盈、处置固定资产净收益、出售无形资产净收益、罚款净收入等。
5401主营业务成本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活动发生的实际成本。
5402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一、本核算小企业日常主要经营活动应负担的税金及附加,包括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和教育费附加等。
5501营业费用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销商品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包括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保险费、展览费和广告费,以及为销售本企业商品而专设的销售机构(含销售网点、收后服务网点等)的职工工资、类似工资性质的费用、业务费等经营费用。
商品流通企业在购买商品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保险费、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和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也在本科目核算。
商品流通企业可不单独设置“管理费用”科目,其核算内容并入本科目。
5502管理费用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为组识和管理企业生产经营所发生的管理费用,如小企业的行政管理部门在经营管理中发生的公司经费(包括行政管理部门职工工资、修理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办工费和差旅费等)工会经费、待业保险费、劳动保险费、聘请中介机构费、咨询费(含顾问费)、诉讼费、业务招待费、房产税、车辆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技术转让费、矿产资源补偿费、无形资产摊销、职工教育经费、研究与开发费、排污费、存货盘亏或盘盈(不包括应计入营业外支出的存货损失)、计提的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等。
商品流通企业可不设置本科目,而将发生的管理费用在“营业费用”科目核算。
5503财务费用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费用,包括利息支出(减利息收入)、汇兑损失(减汇兑收益)以及相关的手续费等。为购建固定资产的专门借款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在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按规定应予资本化的部分,不包括在本科目的核算范围内。
5601营业外支出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支出,如固定资产盘亏、处置固定资产净损失、出售无形资产净损失、罚款支出、非常损失等。
5701所得税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当期发生的所得税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