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江溪洛渡水电站GIS室桥机、泵房电动葫芦及其辅助设备招标
招标编号:TGT-XLD/EM201007D
1. 受委托,现对金沙江溪洛渡水电站GIS室桥机、泵房电动葫芦及其辅助设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招标人采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用于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项下的款项。
3. 招标范围及相关服务
设备供货范围表
序号 名 称 型号及规格 数量 单位 安装地点
1 双梁桥式起重机 额定起重量10t、起吊高度24m、跨度17m 2×2 台套 左、右岸GIS室
2 悬挂式电动葫芦 额定起重量16t、起吊高度10m 1×2 台套 左、右岸主厂房深井泵房
3 悬挂式电动葫芦 额定起重量16t、起吊高度10m 1×2 台套 左、右岸尾调深井泵房
4 悬挂式电动葫芦 额定起重量5t、起吊高度5.5m 9×2 台套 左、右岸机组技术供水设备室
5 悬挂式电动葫芦 额定起重量10t 1 台套 大坝集水井排水泵房
6 悬挂式电动葫芦 额定起重量10t 1 台套 水垫塘集水井排水泵房
包含上述设备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和相关服务。
4. 设备交货时间、地点:
{dy}批设备(电动葫芦)交货时间约为2010年12月,第二批设备(桥机)交货时间约为2011年5月。
交货地点为金沙江溪洛渡水电站工地指定地点。
5. 投标人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设备制造厂商,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伍佰万元人民币;及
(2) 具有国家相关部门认证出具相应招标设备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及型式试验证书;及
(3) 近5年设计和制造过起重量大于10t、跨度大于15m的桥机设备,安全运行1年以上;及
(4) 质量保证体系通过了ISO9000系列标准的认证;及
(5) 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项目的实施。
6.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招标人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法人组成的联合体的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
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7. 北京时间2010年4月19日至2010年4月23日(每日9:00~11:30,15:00~17:00,节假日除外)购买招标文件,或通过银行汇款,招标文
件将凭银行汇款凭证传真件邮寄。本招标文件(含印刷版和电子版)每套售价3000元人民币,以同样价格多购不限,售后不退。
8. 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5月11日北京时间10:00之前在下述地址递交。迟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9. 投标文件应附上一份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担保(担保金额:人民币伍万元整)。未附投标担保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0. 招标人将于2010年5月11日北京时间10:00开标,开标过程将得到公证机关的公证。届时各投标人应派代表出席。
详细信息请咨询:
联系人: 曹富国 和锋
联系电话(Tel.):+86 010-63835786/ +86 010-51113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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