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公开招标金额标准由30万元提高到50万元_政府采购_新浪博客
  近日,江苏省淮安市财政局编制了《淮安市2009-2010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
  
  该目录较之往年,调整了品目范围,提高了招标数额标准。
  
  具体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统一标准,便于执行。统一市本级和县区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金额标准,并将标准由原来的30万元提高到了50万元。
  
  二是结合实际,区别对待。市本级和县区分别设定分散采购限额标准,其中市本级限额标准为10万元,县区限额标准为5万元。
  
  三是调整品目,科学设置。
  
  对集中采购目录内的相关品目进行了清理归并,并在原有的品目基础上增加了路灯管控设备、文娱设备、炊事设备、交通运输工程、各类监理、公务员体检等品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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