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酒业集中发展区南区储存基地项目酿酒设备采购(第二次)
所属行业:轻工纺织食品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其它
所属地区:四川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泸州酒业集中发展区南区储存基地项目设备工程已由 泸州市技改备案【2010】1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bfb}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酿酒设备采购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由泸州市经济委员会 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泸市经技改【2010】35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选址于泸州酒业集中发展区南区内,位于泸州市江阳区黄舣镇,计划用地312亩。
2.2招标范围:泸州酒业集中发展区南区储存基地项目酿酒设备,其中二、四、六标段,详见“货物需求一览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经营范围应涵盖所报的货物;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出具全额增值xxx;须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或国家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企业2006年以来具有单台容量超过100m3的钢质容器(储酿酒罐,反应釜,储气罐,储液罐等)制作加工业绩2个,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只能参加一个标段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4月 6 日至2010年 4 月 12 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处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等购买招标文件。
1) 法人授权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查验原件,留盖鲜章的复印件);
2)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查验原件,留盖鲜章的复印件),企业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查验原件,留盖鲜章的复印件)。
3)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包括合同、验收报告、业主评价意见等(查验原件,留盖鲜章的复印件)。
4) 购买文件时务必提供:营业执照注册号、单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传真、邮编、移动电话、主营业务、法人、注册资本、资质等级等有效企业信息。。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标段,售后不退。
4.3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 4 月 26 日10:00。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负责人:郭丽
手机:13671269940
联系电话:010-88180465 59893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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