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白城大安风电场无功补偿装置招标公告及资格预审
吉林白城大安风电场一、二期项目升压站35kv无功补偿装置招标公告及资格预审
所属行业:能源化工
所属地区:吉林
详细信息请咨询:
联系人:肖 娜 张 艳
手 机:13261921631 13408901978
电 话:010-63835786
传 真:010-51113193
邮 件:84279113@163.com(资质、业绩请发到此邮箱)
受委托,作为其招标代理机构,对吉林白城大安风电场一期(49.5MW)、二期(49.5MW
)项目升压站35kv无功补偿装置招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法人:华电吉林大安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二、招标人:华电吉林大安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三、代理招标
四、招标内容:
升压站一、二期工程35kV STATCOM动态无功补偿装置二套。
五、资金来源:由项目资本金和项目融资两部分构成
六、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须如实填写(格式见附件)与提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提供的相关
资料,应能证明投标人具有以下能力、资质及业绩,否则将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 投标人应是一般纳税人。
3. 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4. 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
施工、安装、监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5. 国家电力、机械行业有关部门认定的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设
备资格的设备制造厂商。
6.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
冻结、破产状态。
7. 通过资格审查。
8.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
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同一个设备供应商不得同时委托两家(含)
以上投标商参与本项目投标。
9.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供货设备未发生重大及以上
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10. 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11. 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12. 投标人应具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及具备其所称的生产能力的资
质文件。无在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系统各单位不良供货劣迹。近五年在电力行业或其它行
业所供设备及分包的工程无责任事故(包括人身事故)发生;
13. 财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审计报告结论良好(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的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14. 投标人在最近3年内在吉林省应具有本次招标类型无功补偿装置运行的供货
业绩;动态无功补偿标段投标人的注册资金不少于4000万;
15. 投标商必须承诺如中标在合同执行阶段不得以原材料涨价等理由提出涨价、
降低质量标准等影响招标方利益和工程进展的要求。
七、报名办法
(一)、申请人报名时应在规定时间内尽早同时分别向指定邮箱提交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及投标申请书电子版:
1.单位基本情况和组织机构,包括说明公司自身、协作伙伴或如系联合体时联合体各方
的公司章程、法律地位、注册地点、主要营业地点、注册资金、成立年限、业绩情况(
系在华电集团所属企业取得的业绩请特别标明)、资质证书、质量保证体系等的原始文
件的影印件(请尽量使用PDF格式文件);
2.经验和业绩,包括其详细说明及工程业主联系方式;
3.技术管理人员情况和拟用于本项目的主要技术服务人员的资历、经验和岗位资质等情
况的详细说明;
4.过去三年由合法注册会计师出具并经审计和公证的财务报表和年财务状况的预测、开
户行名称、信贷资信等,包括申请人对采购人从其开户行获取相关证明材料的授权;
5.现阶段和过去五年由合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6.近五年内获得的荣誉奖项的证明材料;
7、提交投标申请书(见附表)。
(二)投标申请截止时间:2010年04月20日17:00以前。
(三)资格证明文件及投标申请书请以电子版形式提交以下邮箱
特别提示:1、只接受电子文档,不接受传真和邮寄的书面资料,也不接受当面递交。
2、邮件主题必须标明投标单位全称及要投的标段编号、标段名称。
详细信息请咨询:
联系人:肖 娜 张 艳
手 机:13261921631 13408901978
电 话:010-63835786
传 真:010-51113193
邮 件:84279113@163.com(资质、业绩请发到此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