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轮胎工业在国家改革开发政策指引下,得到了快速发展。2007年全国轮胎城那里和出口量由1979年的1169万条和41.5万条,递增至3.3亿条和1.41亿条。我国已成为世界上轮胎生产和出口国{dy}大国。与此同时,无论是在国内还是国际,轮胎市场均已得到了很大的发展。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国轮胎行业中还存在一些市场不规范、盲目发展和不正当竞争的现象(如不执行“三包”胎、出口转内销胎、割标胎低价销售等),国际贸易摩擦也不断增多。为促进全行业齐心协力推进我国轮胎工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加快我国由世界轮胎生产“大国”向“强国”迈进的步伐,中国橡胶工业协会轮胎分会携行业同仁特制定“中国轮胎行业自律书”。
{dy}条:经我国商务部批准立项,由中国商业科技质量中心和中国橡胶工业协会(营销委、轮胎分会)共同组织起草的《轮胎经销企业经营管理技术规范》。希望各轮胎生产企业和经销商自觉执行,严格遵守。
第二条:轮胎企业应树立以:“顾客满意为目的”的宗旨,为顾客提供优质产品和优良服务,共同维护我国轮胎在国内外用户中的信誉。
第三条:轮胎企业必须按照标准(包括出口国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经审核备案的企业标准)制造产品。不合格的产品不得出厂。
第四条:行业鼓励企业出口高附加值轮胎产品,努力打造中国的整体品牌形象。在国际贸易活动中要坚持公正、公平,建立市场预警机制,解决国际贸易争端。
第五条:不在公共场合,贬低行业内其他企业(包括竞争对手)的形象及产品,和谐整个行业气氛。
第六条:行业提倡科技创新,鼓励专利申报和保护。对已获国家专利的轮胎产品和科技未经专利人授权任何企业不得模仿。
第七条:诚恳接受社会各界和用户的监督,维护轮胎行业的声誉,不做损害行业利益的事情加强行业自律,为规范市场秩序做出应有的贡献。
第八条:《中国轮胎行业自律书》经2008年4月23日中国橡胶工业协会轮胎分会会员大会通过,轮胎行业内的单位和个人须自觉遵守和执行。对违反行业规范的企业和个人,将受到通报批评直至行业谴责、责任追究。
中国橡胶工业协会轮胎分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