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4-08 16:16:22 阅读8 评论0 字号:大中小
为了让广大消费者正确认识食品添加剂,以下介绍有关食品添加剂的内容,包括食品添加剂的定义、分类、我国食品添加剂的管理法规和标准等。
1,什么是食品添加剂?
我国{wy}一部对食品添加剂及其生产使用过程中有关卫生和安全问题做出规定的国家法律。该法中有二十余项条款与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和使用的卫生要求及其监督管理有关,其中,九个条款直接对食品添加剂进行了有关法律规定。第三章“食品添加剂的卫生”中明确指出,生产经营和使用食品添加剂,必须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和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不符合卫生标准和卫生管理办法的食品添加剂,不得经营、使用。第四十四和四十五条还对违反《食品卫生法》中有关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和使用以及标签标示要求的行为制定了相应的行政处罚条款。
卫生行政规章
新“办法”与老“办法”相比有一些变动:即,明确规定需要申报的添加剂范围以及申报资料的要求;对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提出明确要求,并实施卫生许可证制度;明确提出对食品添加剂经营者的卫生要求;调整了对复合添加剂的管理方式和要求;进一步提出对食品添加剂的标识和说明书的要求;增加了对标准的重审和修订条款;对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企业的质量和卫生管理提出要求;对新开发的食品添加剂,取消三年的行政保护内容;对食品卫生检验单位进行食品添加剂检验进行了明确要求。
为配合新《办法》的实施,规范食品添加剂的监督管理,卫生部制订了此规定,对食品添加剂申报材料作了进一步明确要求
规定了对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选址、原料采购、生产过程、贮运以及从业人员的基本卫生要求。通过这些规章文件以期更为科学、合理、透明地进行法制化管理。
标准
根据《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申报时须提供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毒理学安全性评价报告。GB15193.1-1994《食品安全性毒理学评价程序》是检验机构进行毒理学试验的主要标准依据,该标准适用于评价食品生产、加工、保藏、运输和销售过程中使用的化学和生物物质(其中包括食品添加剂)以及在这些过程中产生和污染的有害物质,食物新资源及其成分和新资源食品。该程序规定了食品安全性毒理学评价试验的四个阶段(急性毒性试验、遗传毒性试验、亚慢性毒性试验、慢性毒性试验(包括致癌试验))和内容及选用原则。
本标准规定了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及{zd0}使用量,适用于所有使用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和使用者。GB2760按照食品添加剂的功能分类分为酸度调节剂、抗结剂、消泡剂、抗氧化剂、漂白剂、膨松剂、胶姆糖基础剂、着色剂、护色剂、乳化剂、酶制剂、增味剂、面粉处理剂、被膜剂、水分保持剂、营养强化剂、防腐剂、稳定和凝固剂、甜味剂、增稠剂、其他、香料共22类,并以附录的形式发布了“食品用香料名单”、“胶姆糖中胶基物质及其配料名单”以及“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推荐名单”。为了适应食品工业的发展和市场需要,根据科学研究的{zx1}发现和结论,此后每年将评审通过的品种编制成增补品种,卫生部以公告的形式公布实施。
《食品添加剂分类和代码》
(GB 12493-1990)
《食品用香料分类与编码》
(GB/T 14156-1993)
该标准规定了食品标签的基本原则、标注内容和标注要求。有几项条款涉及食品添加剂,其中规定了“食品添加剂必须使用GB2760规定的产品名称或种类名称”进行标示。
为了防止欺诈行为的发生,保护消费者身体健康和消费权益,后来又对有关条款进行补充,其中规定了“食品添加剂应使用GB2760规定的产品名称或种类名称;其中,甜味剂、防腐剂、着色剂应标明具体名称。”对上述三类添加剂进行重点标识管理。
6,什么是酸度调节剂?我国批准使用的酸度调节剂有哪些?
14,什么是护色剂?
26,什么是食品香料? 阅读数(2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