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华银东乌褐煤干燥示范装置项目煤粉成型系统第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DT-HYXLHMC-E044
所属行业:能源化工
所属地区:内蒙古
1、 工程概况: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在湘企业,在湖南电力系统拥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装机容量占湖南总装机的近
三分之一。大
项目地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东乌珠穆沁旗额吉淖尔镇,南距锡林浩特市约160km,北距东乌珠穆沁旗乌利雅斯太镇约
60km。
2、 招标内容:
内蒙古大唐华银锡东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拟对大唐华银东乌褐煤干燥示范装置项目煤粉成型系统进行第二次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
合条件的厂商前来报名
2.1 本次招标标段简介:
【CDT-HYXLHMC-E-044 煤粉成型系统】共1台/套,处理物料为褐煤煤粉(已脱除部分水分和部分挥发分),物料粒度:0~
2mm,堆积密度:600~750kg/m3 ,湿度:10~30%, 温度:40℃。成型机生产能力10t/h。
2.1.1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以招标文件为准;投标人承诺对此予以理解和接受,包括招投标时间的调整。
2.2 交货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东乌珠穆沁旗额吉淖尔镇施工现场业主指定地点。
3、 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资质等级和经营范围应与投标设备相适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及其国
家认定的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1认证证书或等同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
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检验及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2 财务状况: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接管、重组、冻结。具有足够的
财务资源投入本招标项目的需要。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标段预算。
业绩: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相近设备业绩,这些设备应在与招标规范条件相同或较规范条件更为严格的条件下成功
地投入运行,并已安全运行3年及以上;近三年销售业绩应在20台及以上。
3.3 售后服务:投标人48小时内到现场指导、处理或更换、替代问题设备;
3.4 投标人如有技术支持方,则应向招标人提供与技术支持方的合作协议书。
3.5 谢绝联合投标。
4、 报名时间及要求
4.1 报名时间暂定为:2010年4月13~22日(节假日不休息),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下同
)。
4.2 投标人将相关资质证明材料(提交的资格审查文件必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
制造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最近三年的类似项目业绩清单和证明材料(合同原件复印件、中标通知书、投标人近三年质量回访记录
并经相关单位盖章)、财务状况、银行信用等级、授权书(所投标段、联系方式)及本人有效身份证等加盖红章后报名
4.3 报名时请注明投标标段和编号。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位将不能购买招标文件和参加投标,发生的一切费用和后果自负。
5.2 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投标人须持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到大唐华银煤净化重点实验室购买招标文件
5.3 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投标人也可不到现场领取招标文件,在招标人确认收到投标人参与本次投标传真及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后,招标人将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将招标文件发往投标人指定地址。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请检查页码是否齐全、文字
是否清晰,并书面确认。
6、 投标须知:
6.1 投标人近两年在招投标行为中,如有查处的行贿受贿行为和弄虚作假等劣迹者,将取消其投标及中标资格。
6.2 投标人近两年在招投标行为中,如发现在产品质量、售后服务、履约能力等方面有不良表现行为,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及中
标资格。
6.3 投标人必须对其投标文件的合法性和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作废标处理。
6.4 资格审查资料如与投标资料不符,作废标处理。
6.5 投标人应以投标保函(投标保函格式见招标文件)的方式随投标文件向招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
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联 系 人: 李 丽
电 话:(010 )63836586 (010 )51113128
移动电话: 13426183022
传 真:(010)51113128
电子邮箱:lili20266@163.com
通信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丰台北路32号 邮 编: 1000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