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去来兮- 细马春山——方希的乱弹- 方希- 和讯博客
归去来兮 [原创 2010-04-12 22:43:17]   
 

    1  上厕所和旅途中是读书效率{zg}的时候。金先生,真滴让俺流鼻涕(俄语的“爱”说起来就像“流鼻涕”)。他在写《ON WRITING》期间遇上了车祸——当然,这{jd1}不是我对他流鼻涕的原因——这个部分他放到书的{zh1}。他是被一个开淡蓝色道奇车的男人撞伤的,那个男人有着丰富的肇事案底,撞上金先生的那会儿他正在车里跟他的狗斗争,那只狗妄图把车载冰箱拱开以吃到里面的肉。他都不知道撞了人,以为撞上了一头鹿。他开门下来,看了看躺在沟里的金先生,告诉他说救援很快就到了。“当时他坐在石头上,手杖横放在大腿上,脸上一副愉快又无辜的表情,仿佛说:咱俩怎么就这么倒霉呢?”这段话很传神。虽然他并没有描述这个白人的面孔,但这个人立刻活在面前。脑子不好使,口齿不清楚,从小被欺负,没什么朋友,人很和善但经常闯祸,永远像生活在外太空但实际上生活在垃圾场附近。

    就在这本书出版之后不久,这个肇事司机突然死在自家的拖车房内,死因不明。

    金先生说,这个人仿佛是从自己的小说里走出来的,把自己差点儿撞死,“这简直搞笑”。金写了这么多恐怖小说,安排了这么多匪夷所思的死亡,终于有一个路人甲从小说里走出来要干掉他。肇事者的那只狗的名字叫“子弹”,他还有一只狗的名字叫“xx”。瞧瞧。

 

    2  《上来透口气》是我流鼻涕的另一位作家奥威尔写的,是相当抒情的长篇,由无数多细节垒砌起来的抒情,我觉得对奥威尔有点不容易,他虽然有这个才能,但并不是他最擅长操作的题材和写法。我认为小说就写了一句话,那些我们认为最得意和重要的事,永远被耽误到{zh1}。

 

    3  我小时候,最喜欢邻居中的几类人,一类是文艺爱好者,比如好读个诗,玩个乐器啥的;一类是手特巧的,会打家具,会给孩子做又大又圆的陀螺,小鞭子抽得嗖嗖地转……现在这类人越来越少了吧。老家留给我最美好的印象就是,窗户根儿底下的那家人,张大叔(其实那会儿也就三十岁)吹着黑管,他老婆双手握在胸前,拿着当时{zlx}的美声唱法的姿势,嗷的一声唱开了。那黑管,就没几个音在调上,那歌声,基本也离原调子五百公里开外,但这样一幅夫唱妇随的和谐景象,深深植入了俺的内心。由此还产生了一些误会,比如我觉得文艺爱好者比文艺专业人才要有趣,文艺人才不过是以此为职业,他们提供了一个供人歪曲的原本,由着爱好者荒腔走板地折腾。有爱好的人基本上都是非常可爱的,他们终其一生也不过学个东西的皮毛,甚至皮毛也谈不上,不过是学个姿势,但据此他们拥有了一种与众不同的生活,让他们有自豪感,优越感,觉得离高尚更近些。谁说一定要会点儿什么呢?

 

    4  打算把小时候看过之后忘掉和没看过的好看或者有名的文章,以每天两篇的速度重新看一遍,做纪录和点评。跳着看,没什么计划,但还是以唐宋的为主,打算看到梁启超之后再折回头去看先秦的。

    苏洵的《管仲论》和《辨奸论》感觉确实不是出于一人之手的文章,怪不得有人考证说后者是南宋的人假托之作。《辨奸论》是一篇坏文章,缺乏常理推论,言语恶毒,牵强附会。像是个落魄官员的嫉恨之作。《管仲论》里的苏洵是忠厚君子,躬自厚而薄责于人,有点迂阔。苏轼的《留侯论》是应试文章,立意新巧险峻,阐述还不能超脱礼法之外,很不容易。这种才子文章如果写多了,伤气害意,从未写过则不能通窍,缺巧思,会写成木头文章。

    陶渊明,喔,中国文人的一剂精神xx,只不过这味药不好吃,归去来容易,驻留却难,散发痛快,未必有弄舟之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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