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之前的电信运维经历,所以把小议扩大到运营商网间结算,首先是《互联网交换中心网间结算办法》的摘录,可以直接路过,因为后面会有更生动的说明:
《互联网交换中心网间结算办法》
{dy}章总则
{dy}条为促进互联网骨干网的网间互联和公平竞争,保障网间结算的实施,维护各互联单位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通过信息产业部指定的互联网交换中心(以下简称交换中心)进行互联的互联网骨干网之间的结算。第二章结算原则
第三条各互联单位在进行互联网骨干网网间互联时,应依照本办法协商确定结算方式和结算费用。互联单位在协商结算时,应充分考虑网络规模、流量等因素。
第四条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之外的互联单位,在与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进行互联网骨干网网间互联时,应依据网间数据通信速率,按照不高于本办法确定的标准(见附录),向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支付结算费用。非经营性互联单位结算费用标准减半。
除前款所述情形外,互联双方可自行协商确定结算方式和结算费用。
第五条互联双方不能就网间结算达成一致的,按照《电信网间互联争议协调处理办法》(信息产业部令第15号),由信息产业部协调、做出行政决定。
第六条结算在互联单位总部之间实施。结算双方应以协议方式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及其他相关事宜,并报信息产业部备案。第三章结算数据采集及费用计算
第七条结算按月进行,每月1日零时起至每月{zh1}一日24时为当月结算周期。
第八条结算数据采集点为直接与交换中心交换机相连的各互联单位的路由器。各互联单位应为结算数据采集提供必要的条件。
第九条对于在交换中心进行互联结算的收费方网络A和付费方网络B,交换中心按每5分钟一次的频率,采集从A到B以及从B到A的数据通信速率,得到两组数据,分别将5%的{zg}值去掉,余下的{zg}值的算术平均值作为结算速率,并按照本办法确定的标准计算结算费用金额。
第十条各交换中心将结算数据汇总,由北京交换中心于每月第7个工作日前向各互联单位提供上月结算费用金额和结算速率等相关原始数据。
第十一条各互联单位依据交换中心提供的结算费用金额进行结算。第四章结算数据核对和争议处理
第十二条互联单位可于每月第14个工作日之前(核对申请期)向交换中心书面提交对上月数据的核对申请,并提供相关技术信息。
第十三条下列数据核对申请视为无效,交换中心可不予受理:
(一)数据采集和统计方法与本办法不符的;
(二)超过核对申请期的。
第十四条交换中心应在收到有效的数据核对申请后1个月内,与提出申请的互联单位共同分析原因、完成复核,并出具书面结果。
第十五条数据复核期间,互联单位应依据交换中心提供的结算数据按时结算,待复核完成后,从下一结算周期中冲抵。
第十六条各方应当保证结算数据的真实性。任何一方有权对另一方的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向信息产业部提出申诉,并提交相关证据。信息产业部应进行调查并做出处理。第五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2007年12月1日起施行。《互联网交换中心网间结算办法》(信部电[2006]648号)同时废止。附录:互联网交换中心结算标准
结算费用(元/月)=1000(元/Mbps月)×结算速率(Mbps)
先来看几个图
上面是QQ群里面的几个截图,有几个名词解释一下:
透传:打过去电话能到最终用户手机上能显示你设定的号码!
隐藏:打过去,最终用户手机上没号码
全通:所有手机号码都能通,以此对应有南方固话、全网手机、北方专线等等概念
6+6:以6秒为单位计费一次
再接下来,可能为了通俗解释,有些概念可能会打比方影响准确性,欢迎拍砖!
这张图画的比较潦草,大概是这么个意思,VOIP也就是网络电话,也就是淘宝上你给个差评,别人就用来呼死你的那个玩意,正常的比如:移动手机拨打电信固话,这个通信就会由移动通信网连接到电信的通信网里面,这样就会产生网间的结算费用,由呼叫发起方像被叫方付费。而如果是移动拨打移动用户,由于都是在移动内部通信,所以就不会产生网间费用,所以为什么“集团网”、“亲情网”之类只限统一运营商之家号码的原因。
(当然运营商内部也会有结算,省际结算,这个成本相比网间是很低的)。
所以VOIP运营商怎么做呢?使用VOIP网关,行话叫“落地”,通常2M可以支持同时30路呼叫,对接各运营商,通过路由设定,打电信的就走电信路由,打联通的就走联通路由,因为他自己没有电话通信网,所以呼叫都是由网络发起,即通过一个设备将电话机出来的信号进行编码通过网络,发送到网络软交换上,根据不同规则走不同落地呼叫出去,这就是为什么大部分网络只能打不能接的原因。
通过VOIP的例子,应该大概明白了电话是怎么结算的,那么来看互联网是怎么结算的:
其实互联网最早是一家,只有中国电信,经历了三次大重组,{dy}次1998年,电信分拆出移动、卫 通;第二次2002年,中国电信南北分拆,拆成南电信、北网通;第三次拆分联通,网通合并,即电信合并原联通CDMA业务,联通保留GSM合并网通,中国移动收并铁通。所以现在的网络会有四家:电信、联通、、移动和铁通,什么移动和铁通还是两个呢,问题很多,关键在于移动不想要铁通这个包袱,所以重组现在就剩移动和铁通这一堆烂摊子!
这个多的网,怎么结算,比如你家里电信的宽带,你要在线看一个电信,而这个电源是在网通的服务器上,那么你这个看电影行为,使电信和网通之间产生了流量,那么就产生了网间结算费用。但问题在于谁给谁钱?
还是先以VOIP为例,有一种方式叫做“放大号”就是说你的网络电话将会有一个固定号码,别人可以直接拨打这个号码找到你,比如Skype就有这样的服务。但问题是,你打电话和接电话都将要付钱?为什么?因为VOIP运营商需要付钱。与三巨头之间的网间结算单纯由呼叫方像被叫方付费不同,VOIP运营商无论被叫还是主叫,都需要想三大电信运营商付费!
互联网结算也是一样,比如“E家宽”,你不能自己搞个大局域网算了,你得和电信对接,你得和联通对接啊,对不起结算吧,无论这个数据流是从“E家宽”流向电信联通,还是电信联通流向“E家宽”,都是由E家宽给电信联通钱!
所以问题就出来了,这就是“不对称结算”,或者工信部叫“不对称监管”,{zd0}的不对称结算就是移动和固话之间的不对称结算,电信打到移动网需要给2分钱,移动打到电信网却需要4分钱,你说移动话费能不比固定电话高吗?
又扯远了,再回到互联网结算上来,而互联网结算上还有比这更加更加畸形、更加匪夷所思的一个规定。
这个规定可以这样描述:假设A是垄断者、B是 竞争者,那么B用户访问A,B要结算;A用户访问B,B也要结算A。总之一句话,垄断者永远不用买单,永远是弱势一方买单。 A上的内容多,B 上内容少,这个大家都知道。但是B上内容虽然少,但凭啥A用户来访问反而要给A钱?好歹B消耗了资源,提供了服务,不收钱就算了,为何反而要买单?莫非A 用户访问B是就是领导下乡?
而工信部这么干的{zd0}理由就是:保护通信行业国有投资,让行业内充分竞争。结果竞争的结果就是发展远远落后!如果不是这样的结算规定,那么E家宽、长城等宽带的竞争将会是互联网接入的{zh0}一公里得到最最充分的竞争,而我们所使用的就不会是现在这么一个破网!
当然还有GFW!万恶的结算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