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无意中看了一篇博客,严重怀疑王 家岭矿难救援xx ,感觉非常可怕,难以想像,其实,我们心中一直有疑问,为何一直不公布井下受困人员名单,应国务院 总理的要求,仅仅口头予以公布,不向社会公布书面名单,直至今天,井下的和已经“救上”的井上的人员名单仍然是一个谜。
山西省,可以说是封疆大吏折戟沉沙的地方,这一点我想都很清楚,不需要多说,多说 可能会被和谐,王家岭矿难出来以后,省长省委书记其他官员压力可想而知,网上流传一个笑话,被救矿工一出井,就握住省长的手说:“谢谢省长救了我。”省长 立马扑通跪倒在地,泣不成声的喊道:“是你们救了我啊。”这个笑话从一定程度可以反映这个问题。
为什么直到现在还迟迟不公布名单?有这么难吗?事发后谁在井下稍微一查,就是一目 了然的事,绝不是哥达巴猜想,真相不被纰漏,谣言必然丛生,矿难救援xx?一般人不愿意朝这方面想,但是又不由得这样想,之所以不公布名单,是不是从一开 始就有人在运作,如果能减轻到{zd1},说不定封疆大吏的政治生命还能保住?但是,这个弥天大谎太复杂了,稍出差错就可能功亏一篑,尤其是名单的问题,这是不 经查的,{wy}就是拖!等到一切都造好了再说。
这115人,你到底是不是井下的兄弟?!
真的在xx吗?太可怕了!
附:1、我对王家岭煤矿救援的疑问和怀疑
作者:学而术 提交日期:2010-4-9
先说说我的身份,本人煤矿工作20余年,从事煤矿救护工作十来年,曾任煤矿救护队技术副中队长,多次参与或带队处理煤矿井下事故,有在综采工作面氧气浓度 仅3.8%的灾区佩用四小时氧气呼吸器工作一个多小时的救灾灭火经验,大学文化,高级工程师。
1、关于钻机钻孔的技术问题。大口径钻机(打的钻孔钻杆口径是210mm)参与救援其实有许多难题,如终孔点的定位问题,把一个几百米的钻孔的终 孔点xx地定位在一个宽度不超过3米的巷道上,其钻孔点的xx确定是难度极大的,王家岭煤矿距地表垂直距离最近的巷道是回风巷,270m,而且其人员位置 并不一定在井口附近,更增加了钻孔定位的难度。而且,在井下环境及其恶劣的情况下,矿工能找到钻头装置并系东西在上面,一个数百米的钻孔,钻孔深度也并不 怎么确定的情况下,钻头不偏不斜不高不低正好打在巷道里,而且能让矿工系东西,是不是有点天方夜谭的味道?
关于钻孔救援问题,若干年前俄罗斯搞过大口径钻孔,那是专用的钻机,是通过钻孔向井下输入氮气灭火,钻孔定位当然是难题,钻杆钢度不够或钻杆直径 不够大,那钻杆会象面条一样偏移终孔。而且王家岭煤矿的地质资料是否准确齐备也是个问题,因为那钻孔的准确定位是以准确的标高和经纬度为前提的,没有这些 一切都是空谈。
有人说只要有准确的图纸不是什么难事,但王家岭煤矿的打钻孔救援此前的前期准备工作并没有详细的报道,如地质资料是否详实准确,地质部门打钻孔位 置的确定和测算经过等,这些都需做细致的工作,王家岭煤矿的地质资料有是否详实齐备,新闻媒体没报道,大家也不知道。
我是搞工程技术的,违反国内技术条件和科技水平的说法本身就令人怀疑,因为救灾情况的真实性关涉公共安全,涉及到公共利益和公民财产和人身安全, 追求真实归根结底是人类追求自身安全的需要,决不允许违反常识和国内的技术条件搞虚假报道,也决不允许有人利用救灾搞政绩工程,2008年四川地震中出现 了所谓9岁的林浩带伤救人(3人)的报道,后被全国很多人证实是虚假报道,因为一个无民事行为能力的9岁的林浩救人是违反常识的,让这样的人在地震时带伤 救人几乎比登天还难,林浩救人被证实是虚假报道后现在也不了了之了,新闻单位从来不对其报道的真实性负责,从来不向民众道歉,因为自己揭穿自己的谎言自己 打自己的嘴吧子比什么都难,况且这样的谎言的揭穿也没那么简单,因为它涉及一种行政法上的国家行为,那CCTV本身就是国家办的,它从来不允许有第二方, 第三方声音的人员在媒体讨论和怀疑9岁的林浩救人的真实性,它从来都是一个调子,一个声音,听不到第二方、第三方声音,听不到第二方、第三方声音的新闻不 是新闻,充其量是一种宣传。
报道中的“王家岭矿难发生120小时后发现井下有生命迹象,救援人员通过2号孔道送下去360袋营养液,还捎下去两封信和笔、纸、电话,至截稿 时,地面仍在焦急地等待着井下的回音”这种说法的真实性也急切证实。因为国内煤矿工程技术,目前还没有达到这种钻孔定位送水送信的技术水平,那几台钻机是 什么型式的钻机,是不是专门用于救灾的钻机,现在从报道方面分析从来没有说是专门用于救灾的钻机,不是经过特殊研制和制造的用于救灾的专用钻机能“送下去 360袋营养液,还捎下去两封信和笔、纸、电话”我做为一个矿山老工程技术人员对此种说法严重怀疑,因为根据我的跟综掌握国内的救灾技术目前还没有达到这 种水平,更不用说一般的钻机了,此前国内也没有类似的成果或救灾实例。
请大家注意,王家岭煤矿井下巷道距地表最近的垂直距离是回风巷,为270m,打这样的钻孔可以称为长距离钻孔了,请大家注意,我是搞煤矿工程技术 的,若干年前我国在煤矿搞大口径1000m超前钻孔的科研项目,被称为具有世界前沿水平,而且这样的具有国际前沿水平的钻孔其钻孔开口口径是500mm的 口径,也就是说钻孔的口径是不一样的,越深或距离越长口径越小,钻孔的终孔口径已经相当小了,当然那种钻孔是水平钻孔,难度更高。王家岭煤矿所用钻机的钻 杆直径是210mm其实巷道定位等也存在诸多难题,它们用的不是专用钻机,可他们竟然搞成了,而且还“送360袋营养液,还捎下去两封信和笔、纸、电 话”,我是严重怀疑其真实性。
我感觉,油田钻井并不存在定位问题,因为那达到要求的范围很大,那是向一个所谓油田的大范围内打钻孔,而且终孔也并没有太大的要求,只要深度够, 按一定的方式方法排列,打到油层或煤气层,即使深一点也没什么关系。大家可以讨论一下。
2、这是一起透水事故,而且时间已过了若干天,井下极其潮湿和脏乱,衣服和手碰到哪都是泥,但大家看到没有?那些直接从井下抬着矿工从回风井出来 救援的人员的衣服有多么光鲜,多么干净?这符合常理吗?是不是POSE“摆拍”出来的?
大家注意一下,救护队员穿的是服装叫战斗服,他们从回风井出来那战斗服确实很光鲜,回风井,即使让那污浊的风流过一下,战斗服都很脏。
并且,大家知道吗?在井下用担架抬人,四个人,那是很累人的,一会就汗流满面,但大家看到的那些救护队员从回风井出来时,不仅战斗服很干净,而且 并没有出多少汗。
我曾经多次参加井下救人抬人工作,我们一般是让井下工作单位现场的矿工抬,因为一个小队只有九人,如果再做其他的工作,人手是不够用的,所以我们 会借助现场单位人员的力量,抬人由他们抬,到地面后再换过来,这抬人的工作相当的累人,没做过此工作的人是不知道的。
这句话我补充一句,在王家岭煤矿的救援中,这种担架谁帮他们抬呢?这种帮他们抬的人是xxxx的,只有他们自己动手,自己动手衣服不脏,没流多少 汗,没有累得气喘嘘嘘身体发软,是很奇怪的事情。
而且王家岭煤矿是斜井,当时回风井出来的人是斜井人车把他们一起拉上来的也不现实,因为,当时井下并没有恢复用电,而且很重要的一点,那是回风 井,在煤矿中,回风井做人员升入井井筒是不允许的,回入井筒甚至不允许大量的电源及电器机械设备的存在。
大家注意一下,那救护队员身上背的东西叫氧气呼吸器,以前是负压的,现在大多数煤矿的救护队员都改用正压氧气呼吸器了,他们身上背的东西我是相当 的熟悉的,若干年前我们国内刚引进的时候,我在重庆参加救护年会的时候还听过德国专家的介绍,当时一台德国进口的是一万五千美元,现在国内仿制的厂家已多 如牛毛了。大家注意了吗?他们救援后的氧气呼吸器也很干净,这就很奇怪的,背着那东西救护不碰东西是不可能的,而且是透水事故,那氧气呼吸器碰到哪都会沾 上呢,但大家看一看,那些氧气呼吸器都很光鲜,甚至象没有下过井的样子。
再有,这里告诉大家,背着氧气呼吸器抬人,那劳动强度{jd1}是高强度的活,几乎类如快速地爬山,一会你就会受不了,我在这里给大家一个参考数据,一 个人小跑的体力输出相当于中等劳动强度,那背着氧气呼吸器抬人的活{jd1}是比中等劳动强度高两个等级的体力输出,是超高的劳动强度,但看那些队员却很轻松的 样子,一是流汗不多,战斗服不脏,身上背的氧气呼吸器没有泥,并没有想象中的那样劳动强度的样子。
3、更令人怀疑的是,矿工的生理问题,长胡子是矿工生理现象,谁也抗拒不了,有人{yt}不刮胡子就受不了,几天不刮感觉就成了“黑李逵”,可是王家 岭煤矿救援上来的矿工照片和视频显示却象胡子刚刮过一样,也就是说这些矿工经过了将近十天的时间没长胡子?自然规律被这些矿工打破了,真有这样的奇迹?
请大家注意,那些矿工可是直接从井下,而且是从回风井抬上来的,并没有经过医院医务人员的擦洗和刮脸,没长胡子也着实令人怀疑其违反生理现象,违 反自然规律,一个没长,二个没长,若都没长就更是明显违反常识和自然规律的不实现象。这些都要有第三方更多佐料的证实,谎言真不了,前苏联《真理报》只有 一家真理除日期是真的没有一句可信的时代毕竟过去了,但它的影子还在,所以我们要在理有据地怀疑,小心地求证。
参考本人2002年旧作 他们曾伪装救出过很多人
——赵牧
2、以“政治任务”的名义xx灭口
提要:他们曾伪装救出过很多人;他们也曾焚尸灭迹掩盖自己的罪行。。。。
赵牧
“龙子龙孙”,来到这世上,往往声闻九霄,去时则可能崩天裂地。君不见,连日本的皇太子妃有喜,我们这不少媒体也令人作呕地跟着炒。
普通百姓则不然,不但来时无声,去时也可能无息。甚至连宣布“我死了”的权利都没有。
2001年,广西南丹发生重大的“7.17”透水事故,81条人命被xx夺去。南丹县委书记万瑞忠闻讯后的{dy}反应和行动却是对外封锁消息。
今年8月底,万瑞忠因滥用职权等罪(包括1999年初至2001年7月间,利用书记职务便利受贿321万元人民币)仍被二审判处死刑。
有人问:他该不该死?
还有人问:终审是否会有变化?
我也有个问题:有没有比这更恶劣的?
我的答案是肯定的。
万瑞忠极力封锁消息,当然是惧怕追究责任。不过他的能量、胆魄以及遮掩真相的本事还不够大。
不信看看3年前的一个实例。
1999年9月6日,从属京珠高速工程的“靠椅山隧道工程”发生大塌方事故。事隔4个月之久,根据举报,广东一些媒体不惜人力物力,终于xx了一出把 死人导演成活人的丑恶内幕:该工程的承包商和施工单位费尽心机、让4名抢救人员冒充死者。
其中剧情的一个关键片断是这样的:
就在为打开“救命通道”的{zh1}排炮炸响前,施工单位在其直属一公司和二公司中挑选了40名“可靠”的职工组成抢险队,将外单位抢险队员全部撤换,并找 到4名“可靠人选”接受了一项特殊秘密的“任务”:一进洞就地躺倒,假扮被困人员,由其他抢险队员将其抬出……
导演在做这番“手脚”前还一再强调,万一“出事”,必须“个人先承担”,决不能说是单位让干的。最初,参与抢险的黄金运曾拒绝假冒,但导演大发雷霆威 胁说,这是“政治任务”,不干也得干!随后强行把黄金运胳膊上的抢险队员标志撕掉,并施以拳脚。
黄被迫屈从,其他3人也照做了……
这个细节当时南方媒体都有大致相同的记录,奇怪的是那导演的大名不知何故,却不见当时报道吐露一字。我猜想,那个能如此从容地以“政治任务”来动员进 尔威胁工人演戏的,其能量和“政策水平”都比南丹七品芝麻官万瑞忠大不少,高很多。
当然,靠椅山事件也并非{qwgr}。若追溯历史,以“政治任务”的名义隐瞒死亡人数的事件,不说比比皆是,也可信手拈来。
隐瞒灾难中的实际死亡数字,动机都是一样的:掩盖罪责或维护光辉形象。不过,看看“八仙过海,各显其能”的手法,这其中还是大有学问的。
比如“靠椅山灾难事件”中的导演,他要是给他所说的“政治任务”找个相当冠冕堂皇解释是不难的,要知道“京珠高速公路”可是xxxx工程,而靠椅山隧 道又是“重中之重”。新闻单位要把死亡数字如实报道出去,岂不是给国家工程——也就是国家形象抹黑么!那些死者反正已死,为了维护“国家形象”,又可使导 演们少担点责,真是两全其美啊。
2002年6月22日,山西繁峙县金矿爆炸,黑心矿方为掩盖事实,竟将数十具遇难者尸体藏在荒野,甚至焚尸灭迹。
面对这样的导演,万瑞忠的感受又会如何?是否应该是“吾不及也”!
当年面对靠椅山事件报道,坦白地说,我心里想得并不是那个导演该不该杀?而是颇为不安地想,如果这类导演的能量再大些,如果这类事件对导演们的前程更性命 交关,为了彻底封锁消息,他们会不会对知情者xx灭口?
万瑞忠被二审宣判死刑,这是否会很多已经习惯草菅人命的官员、矿主们收敛些呢?无数还得在矿井下或其他恶劣环境中的谋生的者的生存环境会由此变得好一 些呢?
以个人感觉论,连一个万瑞忠都杀不了,那导演该怎么办就不要再提。
2002/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