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法的修改的主要内容
1、国民待遇原则的适用:超国民待遇
2、增加保护客体:杂技艺术和建筑设计等
3、设立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
4、细化了著作财产权的权能
5、修改了权利限制:严格了合理使用的条件
6、完善邻接权制度
7、明确著作权转让:以前未规定
8、加大保护力度
9、确立了网络传播权
《专利法》第二次修订的主要内容:
1、进一步加强了专利权的效力:增加了许诺销售权
2、将专利审查xx置于司法监督之下
3、增加了诉讼保全制度
4、取消了全民所有制单位对专利权“持有”的规定
5、对职务发明的界定更为合理,引入合同优先原则,并明确对职务发明人应当给予奖励和报酬
6、规定了制止“非法”产品的合理使用——善意侵权
7、增加了侵权赔偿数额计算的规定
8、明确了地方专利管理部门的职责、权限及与司法救济的关系
9、检索报告制度:实用新型侵权诉讼
10、取消撤销程序,简化流程(无效程序)
11、简化转让专利权和向外国转让专利的手续(公告生效改为登记生效);删除向外国申请专利经主管部门同意的规定
12、完善了授予专利强制许可的条件
商标法的修改的主要内容
1.1993年商标法的{dy}次修改的主要内容如下:
1)将商标的保护范围扩大到服务商标
2)禁止将地名作为商标使用
3)增加了商标注册无效的补正程序
4)扩大侵权行为界定范围,加大惩治侵权行为力度修改法重新界定了侵犯商标权行为的范围,在所列举的侵权行为中,增加一项即“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修改一项即“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销售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的。”同时,对侵犯商标权的刑事责任作了相应规定。
2.2001年商标法的第二次修改
1)进一步扩大商标的保护范围,将集体商标与证明商标也纳入了该法的保护范围。
2)扩大权利主体的范围
3)增加了对在先权利的保护第二次修正后的商标法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
4)增加了对xxxx的特殊保护并按xxxx在中国注册与否分别予以特殊保护,注册xxxx的跨类保护
5)增加了对“优先权”的保护
第25条规定:“商标注册申请人自其商标在外国{dy}次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商品以同一商标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按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 “商标在中国政府主办的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展出的商品上首次使用的,自该商品展出之日起六个月内,该商标的注册申请人可以享有优先权。”
6)增加了对“恶意抢注”的禁止第二次修正案第31条规定:“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7)增加了对商标评审委员会复审的裁定与决定不服的司法救济程序: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与决定不服的,可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8)进一步扩大了侵权行为的界定范围第二次修正案在{dy}次修正案的基础上又重新界定了侵犯商标权行为的范围,在所列举的侵权行为中增加了“反向假冒”侵权行为,即“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行为”。同时,将“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这一侵权行为修改为“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加大了这一侵权行为的界定范围。
9)在打击侵权行为上,加强了对商标权人的保护
首先,第二次修正案规定了有利于商标权人的损害赔偿额的确定方式。其次,第二次修正案增加了第57条、58条,这两条规定了商标权人或利害关系人在紧急情况下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停止有关行为、财产保全和证据保全等措施,体现了对商标权人保护的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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