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贴]绍兴式民企监管颠覆改革共识_臭囝_新浪博客
据媒体报道,一份名为《绍兴市关于新形势下加强民营企业监管的调查和思考》的内部调研报告,近来在浙江各市间传阅。报告的主旨是在金融危机的背景下,通过“将对国有企业监管的有效办法逐步引入民营企业”,通过建立财会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成立民营企业党工委和纪工委,视情委派党组织负责人进驻大中型民营企业等措施,使得民企的一举一动,都在政府的手眼之中。




抛开报告建议设立党委、财会监管联席会议等具体制度设计的合理性不论,单就这份报告对民企风险监管的路径选择和方向而言,的确有很多值得商榷之处。纵观改革30年来,中国企业与政府关系变迁的历史,其实就是一部不断扩大企业自主经营权和限制政府干预的历史,无论是国企还是民企的制度变迁和价值取向看,都是为企业的自主经营权而斗争,通过立法不断给企业放权,而限制政府的权利,合理划分企业与政府之间的权力边界。这个价值取向,不仅为30年来民营企业的激荡发展所证明,更为国企改革的实践所证明,是改革开放最重要的共识。


而“绍兴式”的监管思路,很显然与这种共识背道而驰。不管是财会联席会议制度,还是内部审计,乃至于设立党委、纪委,不管制度设计的初衷如何,毋庸讳言的是,在当下中国的特定语境下,都将面临两大不能自圆其说的“制度困境”:一是实质上扩充了政府的权力,赋予政府对民营企业的无限干预权,而在政府权力缺乏制约机制的情况下,这种以收集企业信息之名,而可能实施滥用监管,给政府寻租创造很大制度空间的做法事实上使得企业又置于政府的奴役之下;二是将政府视为市场风险的{wn}的拯救者。似乎只有政府才可以发现民企经营的风险,而事实已经证明,政府在风险预知和控制方面的敏感性,远远逊色于企业。不可否认,在金融危机的情况下,的确有很多民营企业在资金和经营方面出了问题,但这种非常规风险在某种程度上属于不可抗力,是市场经济国家企业所面临的共同问题。特别是,很多民营企业的风险,不是因为没有政府的介入,恰恰是因为政府介入太多,很多高风险项目和盲目扩张行为甚至当地政府的大力支持。


通过建立财会联席监管会议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加强政府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强化政府对企业的服务意识,这些都是必要的。但政府诸如此类的制度设计,绝不应该给企业造成额外的成本负担,绝不应该成为干预企业日常经营的机制。在政府和企业的博弈并不对等的情况下,一定不要给政府寻租和强化权力创造制度的窗口。改革30年,我们好不容易把企业从政府的奴仆和注脚的地位解救出来,企业和民间资本的活力也迸发出来,使之成为中国经济腾飞的最重要的带动力量。正是由于政府干预的逐步退出而不是加强降低了中国经济的系统风险,从而创造了增长的奇迹,这个共识,决不允许假强化管理之名随意颠覆。如果以金融危机之名,向民营企业派驻官员,不仅无助于降低企业风险,只会恶化民企的整个生存环境,无疑,这是制度建设上的“国进民退”。


时下,民营企业生存的制度环境,因为国资的壮大和外资的挤压而极为严峻,金融危机中倒下的,绝大多数是为中国就业和GDP增长贡献良多的民营企业。其倒下的根源,绝非政府干预的太少,而是干预太多所致。因为“国进民退”,经济资源和政策资源的绝大多数都被国企所垄断,以4万亿的投资和上半年7万亿之巨的信贷为例,流向民企的可谓寥寥无几,国家的经济刺激计划xx成了国企瓜分政策资源的盛宴。民企举步维艰的根本原因绝不是因为其自身的机制,而xx是因为在权力划分资源的过程中,政府控制过大的资源所导致。因此,拯救民企的正确路径依然是国企退出竞争领域,给民企生存以制度和政府的空间,将大量的资源向民企转移,而不是去直接干预其经营。


在民营企业设立党委等等,不能说是错的,但应该以自愿选择为原则,民营企业本质上是一个经营单位,设立党委、纪委等常设机构,很显然很增加其运营成本,偏离企业本质上为股东和社会创造价值的主题。在企业与政府的关系问题上,最值得担忧的不是没有政府干预,而依然是干预过度,走政企不分的老路,通过所谓的制度创新和参股使政府重新成为民营企业名正言顺的“老板加婆婆”。如果政府一旦全方位的介入了民企的日常经营,则在在强大的政府面前,企业根本没有博弈的机会。潘多拉的盒子将再次打开,政企不分正式借尸还魂将为期不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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