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进口旧机电产品备案: 是指国家允许进口的旧机电产品的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在合同签署之前,向国家质检总局或者进口旧机电产品的收货人所在地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申请货物登记备案,并办理有关手续的活动。 申请备案时,备案申请人应当填报《进口旧机电产品备案申请书》,说明进口旧机电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金额、产地、制造日期、用途、使用地点等,并按照有关要求提供其他相关资料。备案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资料应当真实、完整。 进口用于销售、租赁或者维修等用途且国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进口质量许可管理以及有其他规定要求的旧机电产品的,备案申请人申请备案时必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2) 装运前预检验: 是指进口旧机电产品在启运港装运之前,由检验检疫机构或者经国家质检总局认可的装运前预检验机构依据我国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对旧机电产品的安全、卫生、环境保护项目所进行初步价。 装运前预检验的内容包括: (一)检验进口旧机电产品是否与国家审批项目相符。按照现行的入境验证规定验证有关产品是否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进口质量许可管理以及其他规定的要求。 (二)核查进口旧机电产品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产地、制造日期、新旧状况、价格等货物的实体状况是否与合同或者协议相符。 (三)安全、卫生、环境保护等项目检验: 1.检查货物外表安全标识和警告标记; 2.检查货物在静止状态下防护装置安全性,电器部件和机械部件的安全性; 3.检查货物在运行状态下的安全性、可靠性和稳定性; 4.检验货物的卫生、环境保护等项目。 3)旧机电产品自动进口许可证: 企业凭商务部机电司签发的《机电产品进口证件领取凭证》到直属局机电办领取《机电产品自动进口许可证》企业先确认所进口旧机电产品是否属于自动许可证管理范围。在确定后再向市机电办提交有关材料(营业执照、(批准证书)、法人代码证书的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办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 代理人还需提供申请人的委托授权书,交机电办审核、盖章)在市机电办初审通过后,由省机电办审核后下发许可证。 在取的上面的三个批文后,就可以进行货物的检验检疫,报关报检了。在缴纳相应的税款后,安排物流运输,机器就可以安全的通关了。如果有朋友在进口旧机电产品时有不明白的地方.可将您想了解的问题发送至我的邮箱:guyue1024@126.com或拨打我的电话 13215388861 胡先生 QQ:229590793(附:机器的中文名称,品牌型号,产地,生产日期,货值,重量,尺寸,成色,相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