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我国中学地理课程发展 (一)我国内地地理课程的发展 我国地理学发展的历史悠久,但古代学校中没有专门开设地理课程。到了19世纪,只是在北京和沿海城市的一些新式学校才开始有了地理课程。中小学正式设立地理课程是在1904年清末“废科举,办学校”的教育改革,颁布《奏定学堂章程》以后,迄今约百年历史。我国中学地理课程发展大体上可划分为两个历史阶段。 1.新中国成立以前的中学地理课程 清末时期(1904年—1910年) 1904年清政府颁布《奏定学堂章程》。这是我国最早制订的在全国普遍实施的{dy}个学制。“章程”正式规定了在中小学开设地理课程。中学(5年)讲授地理总论、中国地理、外国地理和地理文学。1909年,清政府颁布《学部奏准变通中学堂课程分为文科实科折》,规定中学分文科和实科,课程均为12门,分主科和通习两类。文科的地理为主科,一、二年级授中国地理,三、四、五年级讲授外国地理。 民国时期(1911年—1948年) 1911年辛亥革命后,成立民国政府,改革清末学制。民国政府教育部颁布《中学校令》。中学学制由5年改为4年,取消文、实分科。1913年颁布的中学课程标准中,各年级均设地理。{dy}、二、三年级讲授地理概论,本国地理和外国地理;第4学年讲授自然地理和人文地理。1922年仿效美国,推行六三三新学制。中学学科分为必修和选修两类,并采取学分制。初中必修科目中,公民、历史、地理合为社会科;高中地理为选修科,作为升入大学文科或商科的选修科目。1932年将高中地理由选修改为必修,并制定了《高级中学地理暂行课程标准》,1932年正式颁布课程标准。该标准规定{dy}学年讲授本国地理,第二学年讲授本国地理、外国地理,第三学年讲授外国地理、自然地理。1936年至1940年,民国政府教育部为适应“抗战建国之需要”,对课程标准进行了两次修订,地理课程标准中增加了“国防和国防建设”内容,并增加了中国地理的课时。1948年由于简化和调整课程内容,地理课时总量由24节减少到18节,其中初中地理课由每周12节减少到10节;高中不再单设自然地理,每周由12节减少到8节。 2.新中国成立以来的中学地理课程 1949年,新中国成立。建国初期,百废待兴,学习当时苏联的教育体制。1956年教育部颁布了《中学地理教育大纲草案》。这是建国后制订的{dy}套完整的中学地理教学大纲。大纲草案规定初中三个年级学习自然地理、世界地理、中国地理;高中一、二年级学习外国经济地理、中国经济地理。1957年按照“课程要精简”的指示,初中地理减少一年,高中地理取消。1963年教育部颁发《全日制中学地理教学大纲(草案)》。该大纲规定:初中一年级学习中国地理,高中一年级学习外国地理。因文化大革命,这一方案中的高中大纲并未实施。1978年教育部颁发《十年制学校地理教学大纲(草案)》。《大纲》规定:地理在小学五、六年级开设。20世纪80年代初,中小学学制恢复到12年制,高中地理课恢复。1986年教育部颁发《全日制中学地理教学大纲》,并规定初中讲授中国和世界地理;高中讲授以人地关系为主线的系统地理。1990年对《全日制中学地理教学大纲》作了修订,高中增设了选修课。1996年国家教委制订了新的高中课程计划,计划规定高中地理分为必修和选修。高中一年级开设必修课,讲授系统地理;高中二、三年级开设限定性选修课,讲授人文地理和中国区域地理研究。同时颁布了《高级中学地理教学大纲(试验稿)》,这个大纲和人民教育出版社编写的教材于1997年开始在我国少部分地区试用。2000年教育部对经过试验的高中地理教学大纲进行了修订,并推广到全国10个省市继续试用。2002年教育部正式颁布了《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地理教学大纲》。
3、2002年起实行的高中地理课程 2002年正式颁布《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地理教学大纲》。《大纲》设置了高中地理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按照高中课程计划,规定高中地理必修课,每周3课时,课程内容为地理环境的基础知识和人地关系;高中地理选修课,累计每周4课时,课程内容为人文地理基础知识及中国国土整治和区域发展。 (1)高中地理必修课课程 高中地理必修课课程内容为关于地理环境的基础知识和人地关系。《地理教学大纲》的要求是:使高中学生了解人类生存的地理环境的组成及其主要特征,理解地理环境各组成部分之间的相互关系;了解人类活动对地理环境的影响、相应人文环境的形成和特点;了解人类活动与环境相互作用产生的重大问题,认识人类与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一样及实施途径。初步掌握必要的地理观察、学习、调查、运用图表和数据分析等基本方法和技能;学会运用地理基本概念、原理分析评价地理问题。增强环境意识和全球观念,树立科学的人口观、环境观、资源观和可持续发展的观点。 (2)高中地理选修课课程 高中地理选修课课程分为两部分,{dy}部分是人文地理基础知识,第二部分是中国国土整治和区域发展。{dy}部分是人文地理基础知识及其在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日常生活等方面的作用;初步掌握学习人文地理的调查、访问、分析资料等基本方法,学习运用人文地理的基本概念和原理,思考和分析问题。 第二部分是中国在自然条件和经济发展方面的区域差异,中国在区域国土整治和区域发展中面临的主要问题和解决办法。使学生树立区域可持续发展观念,能够联系国土整治和区域发展的基本理论和方法,分析本地国土整治中的一些实际问题。结合人文地理和中国国土整治方面的学习和实践活动,培养尊重客观规律、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增强热爱祖国的情感。 (3)高中地理研究性学习课题 首次提出了研究性学习课题。为了提高学生的自学能力和探究能力,《地理教学大纲》要求:高中地理每一学期要求学生至少做一次专题研究。每一研究课题,学生可独立完成,也可合作完成;要明确研究目的,拟定研究题目,采取可行的方法和步骤,得出结论(探究报告)。《大纲》拟定29个研究性学习课题供参考,学生也可以自行选择或设计其他课题。 (二)香港、澳门、台湾地理课程 1.香港中学地理课程 ⑴ 地理课程设置 在香港,初中阶段的学校可选择开设地理科或综合社会科。近年香港教育署(局)推行课程统整,部分学校自行设置综合人文科课程。高中阶段学生一般在中四中五中选择地理(对应文科、商科),地理作为香港中学会考科目(中五);中六中七(预科),地理是一门选修课,作为高考科目之一,在香港受到欢迎。 表1-9 香港高中(中四、中五)地理课程内容体系
⑵ 香港高中地理课程内容 传统的地理课程是以学科结构来组织整个课程。香港地理课程的组织形式是以“议题为本”及“问题为本”, “在内容选取方面,侧重了对环境议题和环境教育的探讨。例如,城市发展问题,沙漠化,土壤退化,人口问题,空气污染,全球增温,能源短缺,全球海洋污染,伐林等重要的议题都包括在现行的课程中”。高中地理课程内容体系如下表1-9。在地理教学上则采用“探究式学习”的方法。探究式的学习是通过对议题的知性认识,逐步深入到价值观的了解,在培养人与环境的背景下,注重“价值观教育”。特别是在过程中培养学生的技能,这些技能不仅仅包括地理技能,还涉及共通能力。“选择性、有用性、深入性、探究性、教学性、简洁性和生动性是香港新地理高中教材的明显特征”。 2 澳门地理课程 (1)澳门地理设置 由于历史的影响,迄今澳门地区仍有四类学制的学校,有中华教育会的属会学校,属中国学制,学生人数较多;有政府办理的公立学校,属中葡学制,文法中学;有葡国教育部、教育团体及基金会共同管理的办理的学校,葡国学制,以葡人子女入学为主,以葡语授课;有天主教学校联会办的属会学校,属英国学制,是历史悠久的英文中学。学制的多样性以致澳门地区学校地理课程出现多元化的格局,如表1-10。 表 1-10 四种学制地理课程比较
(2)地理课程内容
表1-11 澳门初中、高中的《地理课程大纲》内容节录
3.台湾高中地理课程 ⑴ 台湾学校地理课程设置 在国际政治经济和教育的影响下,台湾的教育也不断变化,经过改革,初中地理已融入到社会科;在高中高一、二年级地理是必修、高三地理是选修;1995年进行的高中地理教育改革的特色是:从心智发展的角度,明确指出学习地理的三大步骤;在内容方面,从人地、空间和区域三个领域建构知识体系,要求学生必须学习地理方法和地理技能;要求培养目标是适应环境、爱国情操、科学素养和学习兴趣。强调地理知识和技能的学习是手段,重视学习过程,而不是知识的获得;适应环境、爱国情操等是目的,重视的是行为的改变。 台湾《高级中学课程标准(1996年)》中把高中地理课分为4门课程,分别在高一和高二开设。高中一年级地理是系统地理和中国地理,每周3课时;高中二年级世界地理,每周2课时;高中三年级地理和地球科学是选修课程,每周3课时、每周3-4课时,供学生自由选择。
表1-10 台湾高中三年级地理课程内容体系
⑵ 台湾学校高中地理课程内容 2001年台湾“高中地理教科用书编辑委员会”编写出版供高中三年级下学期使用的“高中地理(四)”内容体系如表1-10。高中地理课程特征的基本表现可概括为:“凸现地理学习的应用性;重视人地关系;xx学生地理技能的形成;强化地理认知的科学逻辑;采用原理与案例结合的方式;贯穿地理学习与研究的方法;创设再学习的空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