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法概论》作业题答案6单元_好奇的丫头_百度空间

六单元

一、单选题
1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法律责任中最主要的责任主体是(A、企业法人)。
2
、在环境行政处罚中,使用最多的是(B、罚款  )。
3
、追究行为人行政责任时,判断其是否存在过错的标准是(B、客观标准)。
4
、按照《环境保护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当事人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多少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C15日)。
5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D、对行政处罚不服者,既可寻求行政救济,也可寻求司法救济)。
6
、《行政诉讼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诉讼时效为三个月,《环境保护法》规定的诉讼时效是15天,在环境行政诉讼中,以下有关法律适用的说法正确的是(A、《环境保护法》是特别法,应当适用《环境保护法》的规定)。
7
、我国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的归责原则是(B、无过错责任原则)。
8
、以下关于无过错原则的说法中错误的是(D、我国环境与资源保护法规定,只要遭遇不可抗力即可免除排污单位的民事责任)。
9
、下列有关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的说法错误的是(C、如果造成了广泛的生态破坏,即使没有造成重大的公私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也构成本罪)。
10
、下列有关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的主观方面的表述正确的是(A、破坏环境资源的行为多为故意,而污染环境的行为多为过)。
二、多选题
1
、环境污染侵害的免责事由一般包括(ACD)。
A
、不可抗力   C、第三人过错   D、受害人过错  
2
、下列说法正确的有(ABC)。
A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在追究某人的行政责任时,行为人主观上具有故意或过失被视为必备条件   B、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在追究某人的刑事责任时,行为人主观上具有故意或过失被视为必备条件   C、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在追究某人的民事责任时,行为人主观上具有故意或过失被视为必备条件  
3
、下列哪些因素是承担行政责任的必备条件(ABCD)。
A
、行为人过错;B、行为的违法性 C、行为的危害后果;   D、违法行为与危害后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4
、行政机关作出哪些行政处罚之前,应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BCD)。
B
、责令停产停业         C、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   D、较大数额的罚款

5、行政处分与行政处罚的不同之处包括(ABCD)。
A
、实施处罚的机关不同     B、适用违法行为不同     C、处罚的对象不同 D、处罚的形式不同
6
、按照《环境保护法》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BE)。
A
、当事人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   B、当事人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E、当事人可以在接到处罚决定十五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7
、环境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ABCD)。
A
、主观过错   B、行为的违法性   C、损害结果   D、行为违法与损害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8
、超过诉讼时效的说法正确的有(BDE)。
B
、超过诉讼时效期间,权利人就丧失了胜诉权  D、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到污染损害时起计算;   E、超过诉讼时效,权利人丧失的只是胜诉权,而不是实体权利本身
9
、下列哪些罪名不以造成重大公私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为构成要件(BCE)。
B
、非法猎捕、杀害xxxx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C、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罪;E、盗伐林木罪

10、下列有关破坏环境与资源罪的叙述,正确的有(ABCD)。
A
、破坏环境与资源罪的犯罪主体包括自然人也包括法人   B、破坏环境与资源罪侵害的是复杂客体   C、我国的破坏环境与资源罪既包括结果犯又包括行为犯和危险犯   D、破坏环境与资源的犯罪主观方面多为故意,而污染环境的犯罪主观方面多为过失
三、判断题
1
、环境法律责任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和环境责任。(错)
2
、环境法律责任的主体主要是国家机关。(错)
3
、某些行为可能无需承担环境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但仍需承担环境民事责任。(对)
4
、行为的危害后果是承担环境行政责任的必备条件。(对)
5
、行政处分与行政处罚的对象相同。(错)
6
、当事人对环保部门的调解结果不服的,可以以环保部门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错)
7
、环境民事诉讼中实行举证倒置和因果关系推定制度。(对)
8
、环境民事诉讼的诉讼时效为3年。(对)
9
、我国《刑法》规定的破坏环境与资源罪侵害的法益包括生态法益。(对)
10
、我国《刑法》规定的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属于结果犯。(对)
四、简答题
1
  简述环境民事责任实行无过错原则的原因。
答:(1)无过错责任,是指因污染环境而给他人造成财产或人身损害的单位或个人,即使主观上没有故意或过失,也要对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2)打破过错原则的直接原因就是近现代大型危险性工业和交通运输业的发展。因为这些具有危险性的工业,在经营者无过错的情况下,也可能给他人造成损害,如果恪守传统的过错原则将造成对受害者合法权益的侵害,则对保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不利,这是不公平的;(3)环境污染损害大多数都不是出于污染者的故意或过失,且其危害范围相当广泛,在这种情况下,无过错原则从环境污染的危害结果出发,不考虑加害者主观上是否存在过错,意在保护环境和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它体现了社会的公平。
2
、简述环境民事诉讼的特点。
答:(1)起诉资格的放宽;(2)举证责任的转移;(3)实行因果推定原则;(4)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
五、试述刑法中关于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的规定。
答: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的构成要件:(1)犯罪主体除了达到法定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以外也包括法人;(2)犯罪客体是侵害各种环境要素和自然资源从而侵犯财产所有权、人身权和环境权;(3)犯罪的客观方面往往造成重大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4)犯罪的主观方面一般来说,破坏环境和资源的行为多为故意,污染环境的行为多为过失。
1997
年修订后的刑法,设立了重大污染事故罪、非法处置或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非法捕捞水产品罪、非法猎捕和狩猎罪、非法占用耕地罪、破坏矿产资源罪和非法采伐、盗伐森林罪。
六、案例分析题
1、某地农民甲承包农田种植水稻。2002年和2003年两年连续出现水稻受害症状,减产稻谷23万公斤。农民认为是上游四个造纸厂向农田灌溉水源的河流中排污所致,并有专家调查组的调查报告为证。在请求当地环保行政主管部门调解处理未果的情况下,甲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诉讼。在审理过程中,被告乙以自己达标排放为由,拒绝承担赔偿责任;其他三被告以原告不能举出被告排污与原告水稻受害之间有因果关系的证据为由,也拒绝承担赔偿责任。

问题:1)被告乙以达标排放作为抗辩事由是否成立?为什么?(2)其他三被告以原告不能证明被告排污与原告水稻受害之间因果联系作为抗辩事由是否成立?为什么?(3)原告可否要求赔偿能力最强的被告乙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4)假设原告对环保部门的调解处理不服,可否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法院撤消环保部门的决定?
答:(1)不成立。因为我国水污染防治法并没有规定达标排放污水给他人造成损害可以免除赔偿责任。(2)不成立。根据{zg}人民法院关于环境污染损害赔偿诉讼纠纷的司法解释,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本案被告不能举证证明其排污与水稻受害没有因果关系,就应当承担败诉的后果。(3)可以。因为四被告之间对甲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被告乙承担了赔偿责任之后可以就其多承担的赔偿额向其他三被告追偿。(4)可以。
2
、某县城一化工厂给周围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特别是工厂附近的30户居民受污染危害更为严重,他们多次请求县环保局制化工厂的污染行为,责令化工厂赔偿居民的污染损失(医疗费、误工费等)。但县环保局却长期对此置之不理,于是30户居民联名向县法院对县环保局提起行政诉讼。县法院通知化工厂以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zh1}法院判决化工厂赔偿30户居民污染损失共5万元。问题:(1)法院依据什么规定接受此案?(2)化工厂以什么身份参加诉讼?(3)法院判决是否正确?
答:(1)依照《环境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对环境污染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对环境污染纠纷进行处理是环保部门的法定职责,对此环保部门必须履行,不得以任何借口推托。本案县环保局对污染受害居民的投诉置之不理,是违法失职行为。依据《行政诉讼法》第11条第5项的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不予答复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因此,本案30户居民在环保局对其投诉置之不理的情况下,联名向法院对环保局提起诉讼是合法的。  
2)法院通知化工厂以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是必要的。因为化工厂与起诉的具体行政行为——环保局不依法处理环境污染纠纷,制止环境污染行为有利害关系。法院如果判决环保局履行法定职责,将对化工厂的利益产生直接影响。  
3)法院{zh1}判决责令化工厂赔偿本案原告污染损失5万元是错误的。因为本案是行政诉讼案件,法院的任务是对被告环保局不作为地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本案不是民事诉讼案件,法院不能直接针对原告与化工厂之间的纠纷作出判决。依照《行政诉讼法》第54条第3被告不履行或拖延履行法定职责的,法院判决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的规定,本案法院应判决被告环保局在一定期限内履行制止环境污染,调处环境污染纠纷的职责。
3
、某化工厂厂长A为了降低企业的生产成本,某日下令偷偷将近20吨未经处理的有毒废水排入附近的河流之中。{yt}之后,附近居民发现河流里的鱼类大量死亡,并且水中含有异味,遂向当地环保局报告。但环保局负责环境监测的B并未认真对待群众的举报,也没有到现场去勘查。三天后,经该河水灌溉的农作物大量死亡,附近居民的饮用水也受到了严重污染,多人中毒。直接经济损失超过100万元。问题:AB是否构成了犯罪?如果构成,罪名是什么?
答:AB都构成了犯罪。A的罪名是重大环境污染罪,B的罪名是玩忽职守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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