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4-05 22:28:55 阅读27 评论0 字号:大中小
桂建注〔2010〕1 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第五注册期继续教育必修课教学计划〉的通知》(注工结构秘[2009]9号)、《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7号)及我中心《关于印发〈广西区2010年注册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计划表〉的通知》文件精神,为提高我区注册结构工程师的业务素质和执业能力,经研究决定,于2010年4月在南宁市举办我区2010年注册结构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班。现将培训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2010年12月前注册到期,且未完成注册期内继续教育必修课及选修课培训学习,自愿要求参加培训的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到期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培训内容
必修课学习内容:结构师继续教育必修课指定教材《建筑震害与设计对策》;
选修课学习内容:钢结构工程质量事故分析;钢结构工程质量验收;建筑抗震鉴定标准;建筑抗震加固技术规程。
三、学习安排
(一)报到时间:2010年4月14日下午14:30~21:00,报到地点:南宁市园湖北路22号广西佳家大酒店(原武警总队招待所)大堂。
(二)集中学习时间:2010年4月15日至4月21日,学习地点:广西佳家大酒店会议中心二楼多功能厅。
四、培训收费
必修课培训费用(含教材资料费)600元/人;选修课培训费用(含教材资料费)550元/人;外地学员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五、报名程序
今后我区注册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报名采用先网上报名,后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
(一)步骤一:网上报名
即日起至2010年4月12日上午前,参加培训班学员需登录广西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继续教育网上报名”,点击“注册结构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班”进入,按要求填写相关报名信息,并下载、打印报名表,经由单位盖章认可。
(二)步骤二:现场确认
网上报名后,于4月14日下午14:30~21:00,凭报名表到广西佳家大酒店大堂,办理培训相关手续。
六、其它事项
(一)今年结构师继续教育培训班采用必修课与选修课同时开展的形式,本期继续教育培训班是今年举办的{wy}一期注册结构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班,请各有关单位通知相关人员按时参加学习。
(二)请参加培训的学员在报到时,将继续教育登记证书交予会务组(未取得继续教育登记证书的学员在报到时交两寸彩照一张),以便及时登记相关继续教育学时。
(三)培训班联系人:马世军,联系电话:0771-2260160。
附件:
二○一○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