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罗洁琪 8日发自北京)终于出院了,回家了,陈淼盛13年来的心愿实现了。只不过,对于已经永远闭上眼睛的人而言,这样的自由不再有意义。
自从被强制送治精神病院之后,13年,共计4723个日夜,陈淼盛都在北京回龙观医院接受疗养。一墙之隔,却是世外人生。入院前,他的女儿才17岁,去世之时,陈念念不忘的女儿已经将近30岁。自1996年见面后,10多年来,陈也未能与妻子相见,直至去世,尽管在同一个城市。 “我想出院,孩子还要我养,家里的房钱还要交”,但是,被诊断为精神分裂症偏执型患者之后,陈淼盛的话被认为是疯人痴语,其表达真实意愿的能力未经法定程序已被否认。从来没有利害关系人向法院申请宣告陈已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不过,如今无法求证,此类对待是否会让陈淼盛在内心产生正常人的情绪,例如因渴望而痛苦,因绝望而悲伤。 2008年9月15日,陈淼盛猝死于精神病院。2009年,其妻子状告陈的工作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化工研究院(下称中石化化工院),认为该院将陈强制送治精神病院的行为属于侵权,索赔约144万元。2010年4月7日,该案在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安贞法庭第二次开庭。 卷入官司的各方意见不一,分别试图为13年前的行为声讨公道或者寻求辩解。人世间的熙熙攘攘皆为利来,而陈淼盛生前最想要的却是自由。 强制送治之争 1967年,23岁的陈淼盛从华南理工学院毕业,遵从国家的分配,辞乡北上,任职于中国科学院。但是,那一年,“文化大革命”开始,陈淼盛被派至安徽农场劳动。期间,陈淼盛遭遇政治派系斗争和威胁生命的鼠疫。那个年代的人所遭遇的精神悲剧,陈淼盛也无法幸免。 从安徽回到北京之后,陈就总是“疑神疑鬼”,有迫害妄想症,陈淼盛的二哥陈森盛告诉财新记者,陈淼盛甚至连中央电视台的新闻都不敢看。 后来,陈淼盛娶妻育女,从中科院调至中石化化工院下属的仪表车间,任工程师。 几年后,一些变故使陈淼盛变得孤僻,不爱理人,甚至有异常行为。于是,陈在单位里面受到了排挤,陈妻在起诉书中称,中石化化工院的领导多次逼迫陈下岗、退休,但是,遭到陈的坚决反对。 对此说法,中石化化工院的代理律师在接受财新记者采访时予以否认,坚称,当时的政策下,国有单位是不能辞退患病员工的。所以,只有国有单位才能做这样的好事,照顾患病员工。 陈淼盛的异常行为并不多,病历记载,中石化化工院称,近两年,陈不喝单位的水,每天背着一个包,里面装着生活的必需品,用自备的锅做饭烧水等,认为这样可以防止别人下毒。有时候会产生幻听,怀疑别人说他坏话。1990年左右,在某次开会时,陈突然送给领导10元钱,称给其买营养品补养,因为他“听见”有人告诉他领导生活困难。 两天之后,陈即被中石化化工院强制送治于北京回龙观医院。在去医院的路上,陈说,“大夫,你们可别害我,我没有什么病”。 病历的入院记载称,“病人今日下午由单位送入院,院外表现生活自理能力差,不洗澡、不洗脸,在单位影响他人工作,故送入院xx,病人意识清晰、问话能答,生活能自理,不安心于住院,现约束于床”。 入院后,医生诊断,一个多月以来,不洗澡、不洗脸,所以,符合CCMD-2R的精神分裂症偏执型。但是,幻觉内容固定,一般无幻觉,历时短暂,且不突出。“在不涉及妄想的情况下,无明显的精神异常,估计近期xx后可缓解”。 另外,入院记录还显示,陈的远近记忆未见减退,智力未见缺损,专业知识佳、理解力和抽象力均佳。 但是,诊断中的“近期xx”竟持续了漫长的岁月。“安静、多独处、少语、意识清晰、言谈切题,偶有缠着医生要求出院,未见冲动行为”这样的护理记录在陈淼盛的病历上重复了13年。 陈妻在起诉书中称,中石化化工院在没通知亲属的情况下将陈强制送治精神病院,并以“组织保管”的名义扣留了全部存折、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和债券等。在将近一年内,其妻多方寻找不到丈夫。 中石化化工院的代理律师接受财新记者采访时称,当时陈妻正在精神病院住院,所以无法充当陈的监护人。单位送治的行为是基于陈淼盛在广东的大哥的委托。该委托书作为证据呈上法庭,但是,其真实性被陈妻的代理律师否认。 2010年4月7日庭审的时候,陈的二哥出庭作证称,中石化化工院的送治得到了兄弟们的同意。陈的二哥告诉财新记者,陈一直有迫害妄想症,其妻子也有精神病,如果接回老家,兄弟也无暇照顾,毕竟各自有各自的生活。陈的二嫂甚至告诉献财新记者,同意单位送治,“因为陈不洗澡不洗脸,如果让他走出街头,会影响单位的形象和北京的市容”。 据当日参加庭审的中石化化工院的工作人员称,中石化化工院是“做好事,帮助家属照顾陈淼盛,而且哪有单位那么好,每个月还给他的医药费记账”。 绝望的出院之求 病历显示,13年来,陈淼盛反复要求出院,而且,早在1996年,陈淼盛就具备出院条件。然而,陈淼盛至死不能“飞跃疯人院”。其中,尽管有人情冷暖和命运不济的因素,但是,究其根源,是精神卫生立法的缺失。 护理记录记载,1996年3月,“病情明显缓解,要求出院,幻听xx消失,被害妄想仍然存在,生活能自理,未见任何怪异行为,常要求出院”。 1996年4月,陈的病情继续好转,“妄想消失,有出院要求,但是家属在广东,无人照顾,家属要求,继续住院”。 1996年5月,陈甚至一改以往的情感淡漠,“近期接触改变,常主动打招呼,要求返回社会”。 1996年12月,“应该是家庭干预,争取社会、家庭支持,使患者在间歇期内有重返社会的可能,以期进一步康复的可能”,医生作出明确的诊断。 当陈淼盛积极配合xx,争取出院的同时,其妻子及妻子家属也在精神病院之外积极奔跑。但是,医院称“谁送来,谁接走”,陈妻的二姐告诉财新记者,所以,只有中石化化工院才能申请陈出院。 如果说,在妻子的努力下,陈淼盛曾过一丝的希望重返社会,那么1996年12月12日之后,陈的出院遭遇制度性的难题。 12月12日,陈妻在精神恍惚之下寻夫,结果被火车撞至重伤,从此卧床,其精神病也每况愈下。 尽管,陈妻的亲属一直向医院申请让陈淼盛出院,但是由于其身份却不是陈淼盛的亲属,在监护人的排序中,远远后于陈的兄弟。既然陈的兄弟表示同意医院继续xx,而工作单位也不表示让其出院,那么,在实践中,医院是没办法的,一名资深精神专科医生告诉财新记者,在这方面,立法是欠缺的。 1998年12月的护理记录显示,“精神症状基本消失”。但是,这样的好转记录却无助于陈淼盛出院。陈淼盛二哥告诉财新记者,“平常来北京旅游,我们会顺便去回龙观医院看望陈淼盛”。听医生说,他还有好多种病。所以,我们认为他应该继续接受xx,毕竟是单位出钱。不过,其对记者承认,从来没看过陈的病历,甚至在陈死后,也没查阅过任何医疗材料。 对此,有学者认为,非自愿入院的精神病患者康复后,其出院的程序和渠道应予以明确。 命运的解脱 1999年,陈淼盛开始有藏药行为,该行为被护理记录记载为护士应予以监督的内容。2000年,陈开始“安于住院生活,主动要求少了,不参加集体活动”。2001年开始,陈的“脑电图广泛,轻度不正常”。2004年,医生诊断,上述变化“考虑与长期服用精神病科药有关”。 2006年,陈淼盛的归家欲望呈现出前所未有的强烈,“要求妻子来接他回家,或者一个人回家,未见冲动、怪异行为。反复纠缠医生,要给家人打电话,无论如何解释和劝说都没用。”“13年了,陈淼盛都没能给老婆打上一个电话”陈妻的姐姐告诉财新记者。 在这样的情况下,陈淼盛似乎重新又看到一丝希望,如果他被承认有正常人感情的话。2006年11月,其哥哥曾来过北京,说回去家乡后商量,明确监护他的亲属。但是,并没后文。 至于为什么单位那么多年不接陈出院,中石化化工院的代理律师接受财新记者采访时称,医院没有通知我们,陈已经康复,可以出院。 2008年6月3日,事情有了转折性的变化,但是并非是陈淼盛如愿归家,而是命运的坠落或者解脱。 当天,陈在上厕所时摔跤导致股骨骨折。经北京积水潭医院的医生会诊后认为,年龄和精神病患者两个因素,是手术禁忌,所以建议卧床进行骨折牵引xx,不过有肺炎的风险。 卧床三个月后,陈猝死,死因包括,偏执型精神分裂症(好转)、糖尿病(好转)、骨折(好转)、肺炎(存疑)。 在死亡讨论的记录中,多数医生认为,猝死与心源性因素有关,长期服用精神类药品氯氮平,可能引起心脏方面的副作用。 在法庭之外,陈妻的二姐称,就算陈淼盛精神有点问题,但是怎么能就充公给单位了? 如果当初送到精神病院是为了他好,可是怎么能一关就关了13年?等到他死了,才让他出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