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命关天的食品药品领域总是大戏频出:三聚氰胺重出江湖、问题疫苗东窗事发、地沟油浮出水面……眼下的,是面粉增白剂里大掺石灰粉:4月7日《法治xx》报道,江苏如皋1家食品添加剂公司在生产面粉增白剂时加入了石灰粉,含量达30%。这些添加了石灰粉的面粉增白剂经由中间商销往了山东、江西、安徽等地的大中型面粉企业。 30%的含量是个什么概念?记者查遍国家有关标准,没有找到答案;试图通过专家解读,也未果。接下来,估计大家要忙着论证石灰粉的食用安全问题了,希望不要有专家得出“适量石灰粉无损健康”的结论。我想说的是,就算面粉增白剂是合格的,它是馒头的“xx伴侣”吗?长期以来,我国面粉生产行业使用增白剂以给面粉打粉底,但增白剂是强氧化剂而不是食品。有几个事实不得不提:早在2001年,我国面粉加工行业的65家大企业就曾联名向有关部门呼吁禁用增白剂;2008年10月29日,100家大型面粉加工企业再次向卫生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出呼吁,要求禁止在小麦粉中使用过氧化苯甲酰等任何化学增白剂;2004年始,国家粮食局先后4次向卫生部提议禁止在小麦粉中添加增白剂……针对面粉行业滥用增白剂的现状,尤其是三聚氰胺事发后,代表委员、专业人士的禁用呼声更是高涨,而国家工商总局此前的一项抽查结果也曾显示,增白剂超标的小麦面粉占12%——诡异的是,就是在这样一种现实语境下,面粉增白剂禁用与否的政策仍在“研究探讨”之中。 这一“研究探讨”就是N年。食品问题,很多人喜欢说国际惯例。我们不妨看看人家的做法:面粉增白剂的主要成分是过氧化苯甲酰和过氧化钙,在所有欧盟成员国中,过氧化苯甲酰和过氧化钙这2种强氧化剂像“三聚氰胺” 和“苏丹红”一样,不属于食品添加剂,不得用于任何食品中;澳大利亚和新西兰也规定,过氧化苯甲酰不得用于小麦粉中,仅可以作为其他食品的加工助剂使用。我国是世界上{wy}批准在面粉中使用过氧化钙的国家——美国和加拿大批准氧化钙xx于面包中使用;美国批准的使用含量是75ppm,加拿大批准的使用含量是100ppm,而我国批准的使用含量是500ppm。 石灰粉固然属于违法添加,但面粉增白剂为何不能禁绝呢?我们总说添加了某某化学物质后,“在一定限量内是安全的”——但问题是,“一定限量内安全”构成“必须添加”的充要条件吗?三聚氰胺也好,石灰粉也罢,很多事情看起来是个标准问题,但实际上,恰在于我们的标准环境过于宽松,而企业又在不当的监管下连过于宽松的标准也轻松突破了——于是,底线与责任看起来才那么懦弱与不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