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的确认与计量浅析
【摘要】:固定资产是企业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的主要劳动手段,属于物质资料生产过程中用来改变和影响劳动对象的主要劳动资料,它是企业发展生产的物质基础,管理好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益对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影响甚大。由于固定资产在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所起的作用及持续时间、价值转移以及补偿方式与其他资产存在着差别,会计核算内容就有所不同,本文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四号——固定资产》(2006)对固定资产的确认与计量作了简单阐述。
【关键词】:固定资产 确认 计量
(一)固定资产的确认
《企业会计准则第四号——固定资产》(2006)规定了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
一、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而持有的。这一特征表明其持有目的不像商品一样为了对外出售,这一特征是有别于商品等流动资产的重要标志。
二、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这一特征说明其使用期限较长,一般超过一个会计年度。其中使用寿命,是指企业使用固定资产的预计期间,或者该固定资产所能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的数量。
固定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一、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这一条件要求企业必须有一定的证据对该项资产未来经济利益流入企业的确定程度作出可靠估计,只有在确认该项资产很可能获得报酬时才能确认为企业的固定资产。
二、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这是资产确认的重要前提。
固定资产的各组成部分具有不同使用寿命或者以不同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适用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的,应当分别将各组成部分确认为单项固定资产。
备品备件和维修设备通常确认为存货,但某些备品备件和维修设备需与相关固定资产组合发挥效用应确认为固定资产。
(二) 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
固定资产的计量是指如何确定企业以各种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发生的后续支出以及期末价值。
一、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
固定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固定资产的成本,是指企业购建某项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一切合理、必要的支出。这些支出包括直接发生的价款、运杂费、包装费和安装成本等,也包括间接发生的,如应承担的借款利息、外币借款折算差额以及应分摊的其他间接费用。同时还应包括企业为取得固定资产而缴纳的契税、耕地占用税、车辆购置税等相关税费,但是为建造固定资产发生的罚息支出不能计入固定资产成本,而应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对于特定行业的特定固定资产,确定其初始入账成本时还应考虑弃置费用。具体的各种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初始计量如下:
(1)外购的固定资产
企业外购的固定资产,应按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作为固定资产的取得成本。值得注意的是新准则规定了一般纳税企业购入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的增值税应作为进项税额抵扣,而不计入固定资产成本。
购入不需安装的固定资产,相关支出直接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购入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应在购入的固定资产取得成本的基础上加上安装调试成本等,作为购入固定资产的成本,先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核算,待安装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再由“在建工程”科目转入“固定资产”科目。
以一笔款项购入多项没有单独标价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各项固定资产公允价值比例对总成本进行分配,分别确定各项固定资产的成本。
(2)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
企业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应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成本。投资者投入固定资产的成本,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企业自建固定资产,主要有自营和出包两种方式,具体处理分别如下:
1.自营工程
2.出包工程
(3)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
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其所有权最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在融资租赁方式下,承租人应于租赁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租入固定资产公允价值与{zd1}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固定资产入账价值,将{zd1}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
(4)存在弃置费用的固定资产
(5)其他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
1.投资者投入固定资产的成本,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2.非货币性资产、债务重组等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的成本应分别核算。
(三)固定资产的后续计量
(1)固定资产的折旧
固定资产的折旧是指企业应当在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内,按照确定的方法对应计提折旧额进行系统分摊。固定资产折旧,是对固定资产由于磨损和损耗而转移到产品中去的那一部分价值的补偿。固定资产磨损和损耗包括固定资产的实物损耗、自然损耗和无形损耗。企业应对所有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但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除外。
1.固定资产的原价,即固定资产的成本。
企业在确定固定资产使用寿命时应该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1.预计生产能力或实物产量;
2.预计有形损耗和无形损耗;
3.法律或者类似规定对资产使用的限制。
1.固定资产应当按月计提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不计提折旧。
2.固定资产提足折旧后,不论能否继续使用,均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也不再补提折旧。
3.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估计价值确定其成本,并计提折旧;待办理竣工结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不需要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但是,但是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十九条规定即以下规定的除外。
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的改变应当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但是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十九条规定即以上所列举情况的除外。
企业固定资产按月计提的折旧应当计入“累计折旧”科目,并根据用途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者当期损益。
(2)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
6.经营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改良支出,应通过“长期待摊费用”科目核算,并在剩余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限内,采用合理的方法进行摊销。
(3)固定资产的减值
固定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时其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企业应当将该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却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固定资产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4)固定资产的清查
企业应定期或者至少于每年年末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一保证固定资产核算的真实性,充分挖掘企业现有固定资产的潜力。在固定资产的清查过程中,如果发现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填制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报告表。清查固定资产的损益,应及时查明原因,并按照规定程序报批处理。
1.固定资产盘盈
企业在清查过程中盘盈的固定资产,作为前期差错处理。企业在财产清查中盘盈的固定资产,在按管理权限经批准处理前应先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盘盈的固定资产,应按重置成本确定其入账价值,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
2.固定资产盘亏
企业在财产清中盘亏的固定资产,按盘亏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借记“待处理财产损益”科目,按已计提的累计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借记“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按固定资产的原价,贷记“固定资产”科目。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处理时,按可收回的保险赔偿或过失人赔偿,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按应计入营业外支出的金额,借记“营业外支出——盘亏损失”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益”科目。
(5)固定资产的处置
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将不适用或不需用的固定资产对外出售转让,或因磨损、技术进步等原因对固定资产进行报废,或因遭受自然灾害而对毁损的固定资产进行处理。对于上述事项在进行会计核算时,应按规定程序办理有关手续,结转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计算有关的清理收入、清理费用及残料价值等。固定资产的处置包括固定资产的出售、报废、毁损、对外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处置固定资产应通过“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核算。具体的处理如下:
1.固定资产转入清理。此时按该项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按已计提的累计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借记“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按其账面原价,贷记“固定资产”科目。
2.发生的清理费用等。固定资产清理过程中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及其他费用,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等科目。
3.收回出售固定资产的价款、残料价值和变价收入等,借记“银行存款”、“原材料”等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
4.保险赔偿等的处理。应由保险公司或过失人赔偿的损失,借记“其他应收款”等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
5.清理净损益的处理。固定资产清理完成后,属于生产经营期间正常的处理损失,借记“营业外支出——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属于自然灾害等非正常原因造成的损失,借记“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如为贷方余额,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四)固定资产的终止确认
【1】《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2006)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制定
【2】《企业会计准则第四号——固定资产》(2006)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制定
【3】《财务会计》余孝文 主编
【4】《初级会计实务》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 编
【5】《中级会计实务》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 编
【6】《财务会计》陈德萍 主编
【7】《企业会计》陈强 编著
【8】《财务会计学》戴德明 编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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