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中的注意事项下(买家篇)!!【转】_香茶闲人_新浪博客

怎样判断二手房价格?<

买新房嫌太贵,买二手房怕操心,许多想买房的人都面临这种左右为难的处境。而实际上,只要拿准了价格,无论从投资还是居住的角度看,买二手房还是比较合算的。根据目前西安房产市场的现状,可从以下这几个方面判断二手房的价格。 

■区域因素最关键 

房屋所处的地段等级、交通条件、小区环境以及配套设施都属于区域因素的范围。地段等级是指房屋所在位置属于哪一级别的土地;交通条件主要是指区域内道路通达情况、公交线路数量、到达车站所需时间、周边是否有地(城)铁经过、是否紧邻主干道等;小区环境主要是指小区内的绿化情况、物业管理情况、停车情况及相应的公共活动场所配套情况等。目前西安南郊和城内的地段价格都比较高,交通也比较便利,但从绿化和配套设施上看,南郊的整体条件要比城区内好一些,再加上南郊大学云集,因此,西安南郊的二手房价格高于城区也在情理之中。城区内和平路附近的二手房价格大约在2000元/平方米,而南郊师大、外院附近的二手房价格都在2200元/平方米左右。东郊由于xx楼盘开发量的增加,普通二手房的价格正在逐步上涨;西郊、北郊的二手房就比较便宜了,每平方米1500、1600元的房子比比皆是。 

■根据房屋自身因素折旧 

对二手房的价格影响较大的是房屋成新率、产权性质、楼层、朝向及户型格局。房屋成新率主要根据房屋的建筑年代来计算,房屋竣工后即进入折旧期,一般的折旧期限为50年,每年的折旧率为2%,产权状况主要分为:商品房住宅、成本价住宅及标准价或优惠价住宅。对于地段相似的二手房来说,商品房住宅的价格{zg},成本价住宅次之,标准价或优惠价住宅价格{zd1}。在楼层方面,普通住宅以二、五层为标准,顶层最差,一层次之,三、四层{zh0}。朝向和户型对二手房也有影响,但作用不是太大,西安市的二手房以公房和返迁房居多,大户型的房产比较少见,一般都是2室1厅或3室1厅,面积以70—80平方米较为常见。需要注意的是,有些房屋由于天然气、暖气都已经安装到位,因此价格会相对高一些。因此,在计算房屋价格的时候应该将均摊在住房面积上的“双气”安装费剔除,得到房产本身净价格后再与市场价进行比较。 

■计算价格时要选好参照 

二手房的交易方式比较特殊,价格的透明度相对较低,因此在购买二手房的时候不仅要实地“考察”,还要根据房屋位置选择合适的参照物来计算价格。以西安市某小区为例,附近新建的普通商品住宅单价为2600元/平方米,那么这一地区二手房的大致价格为2600×(1-20%)=2080元。如果目标房使用年限较短,户型较好,且“双气”已通,那么每平方米的价格还会高出50—100元左右。这是商品房产权的价格,如果是公房或返迁房的话,在价格上还应该有一些调整,公房的调整比例大约为5%左右,价格应为2080×(1-5%)=1976元。返迁房由于户型相对差一些等原因,调整比例大约为8%,其价格为2080×(1-8%)=1913元

四招教你买放心房

广告写进合同

直接在合同中约定广告视为合同的一部分或者把广告的内容以合同条款形式明确下来。

“本广告仅供参考,具体以合同为准”是房产商的惯用伎俩,而且这种标注一般很不起眼,需要仔细查找才能发现。根据2003年6月{zg}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当广告内容符合某些条件,广告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也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开发商必须要遵守。当然,买房人毕竟不是法律专业人士,很难把握楼盘广告是否符合司法解释规定的“条件”。因此,最保险的做法是要求开发商将广告内容直接纳入合同。如果开发商不同意,就表明心里有鬼,买房人可得擦亮眼睛。

促销内容核实清楚对于开发商为促销提出的很多承诺不仅要书面确认下来,而且要保证这些促销措施具有可操作性。

其实,不管开发商作出什么样的“赠送承诺”,买房人在决定买不买时,把握好以下4点就足够了:1、赠送的“东西”是不是开发商自己的。若不是,开发商就无权赠送。比如有些阁楼或花园归小区业主共有,开发商根本无权赠送;2、开发商的承诺是否具体。比如面积、设计、位置等等;3、开发商赠送的东西是否能记在买房人产权证上;4、如果开发商的承诺未能做到,买房人能追究开发商什么责任。

细节不能忽略对于自己想要了解的信息,比如土地使用年限、小区规划、面积测量报告等,在买房前要求房产商书面回答。

土地剩余年限的长短直接影响到房屋的使用和价格。为确保万无一失,在签约前应让房产商出具土地使用年限的确凿材料。

“规划”要明确“小区规划”其实是开发商手中的一张牌,这张牌主要有三种出法:一是在仅获得一期开发权的情况下,把第二期甚至第三期的规划也“描绘”到售楼书中;二是利用合同仅约定“小区规划变更时,购房人有权退房”,来迫使业主在房价上涨的行情面前放弃追究责任;三是约定特别轻的违约责任。

因此,买房人要针锋相对地利用好这张牌。首先,要委托律师或其它专业机构查明小区规划是否经过规划部门的审批;其次,要求开发商把其描绘的小区规划作为补充条款写入合同;{zh1},约定较高的规划变更违约金比例,让开发商不敢轻易违约。

来源: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二手房过户xx税费清单比例表

一、 所说的全包是指,购房所有的费用由业主【卖方】支付。 

所的有费用指1、中介费。2、办房产证过户的所有费用。 

(1)中介费 成交总价×1% 

(2)办一手房产证费用;劳务费 

登记费 

工本费 

测绘费 

契 税 一手购房价×1.5%(3%) 

(2)办二手房产证费用;劳务费 

交易费  

登记费  

评估费  

契 税  

营业税  

个人所得税 

印花税 

二、我们所说的实收是指,业主【卖方】实际拿到手里的钱,以上所有的费用由客户【买方】支付。 三、另外银行按揭所需费用,此费用由客户【按揭方】支付。 

评估费 登记费 

印花税  

保险费  

律师费

二手房交接时需要办清哪些手续

在现实的市场状况下,二手房的买卖双方如何才能安全放心地交易呢? 

确认房主:核实真实身份 

 签订买卖合同的前提条件是买卖双方检查签约主体的真实性,主要是购房者核实房主的身份、业主证件的真实性和其与业主身份的一致性,尤其是在买卖双方自己进行交易而没有第三方作为居间担保的情况下,以防止不法之人假造房主身份证和房屋产权证进行欺诈,{zd0}限度地规避资金风险。房产交易属于大宗交易,买卖双方都希望交易过程安全稳妥,xxx的方法是委托资信好、品牌响、专业强的经纪公司承担担保责任,由其在中间验证双方的真实身份,确认房屋产权无纠纷,对双方行为进行制约。 

前期费用:是否结算清楚 

房屋是否有历史遗留问题,如欠费或相应协议,这是买方所应关注的房屋本身附属问题,属于“房屋交付”中的重要条款;交接水、电、煤气、物业、供暖等各项费用,时间的明确是清晰划分责任的关键。如果是公房交易,物业、供暖等费用的缴纳时间和标准,原房主的单位是否有些既定要求和更改,卖方需要做出的配合和买方需要签署的协议等,也都应在合同中明确写明。 

维修基金 

买卖双方通常都会在合同中约定维修基金的结算方式,但有时过于笼统,只写“送”或者“不送”。事实上,房屋交接时还会遇到例外情况,即卖方尚未缴付维修基金或维修基金部分已经使用。由于买卖合同中约定不明确,卖方可以认为维修基金是“送”的,未缴部分或不足部分当然由买方自行缴付;而买方也可以认为,卖方应当足额缴付后,再将维修基金移至买方名下。交易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应当明确维修基金的结算数额。 

生活费用 

水、电、煤、电话、物业管理费等生活费用的结清手续一定要认真办理,物业交验马虎不得。这类纠纷在房屋交易中经常出现。由于双方疏忽,没有在房屋交接时对日常生活费用进行结算,买方入住后收到上述账单时,才发现卖方欠缴大量费用,再回头找其结算时,原业主早已音讯全无,只好自认晦气,补缴欠款。虽然相对于房价来说这部分费用数额不大,但买方心理上仍旧无法求得平衡。 

 其实,这种情况xx可以避免,物业清单应作为合同的附件,记录下水、电、气三表的具体数据,在交房当时,及时结清各项费用。 

附属设施:验收不忘记录 

 一般来讲,买方在交房时都会对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修及附赠家电、家具等事项进行验收,其中比较容易被忽视的是下水道堵塞和墙面渗水等问题。附赠的家电、家具要根据合同约定进行验收,建议在合同中明确所赠家具、家电的数量和品牌,抑或采用图像资料作为合同附件。 

付款过户:明确操作方式 

购买二手房付款方式由买卖双方协商决定,一般有一次性付款和按揭xx两种方式。买卖双方的规避风险意识形成了“卖方不愿先过户,买方不愿先付款”的交易现状,在实际操作中买方可将房款分为首付和尾款两部分在不同时间段打给房主,而尾款的支付时间有赖于房产过户的日期,为此买方有权利知道房产的过户时间。也可选择某些银行与房地产经纪公司联合推出的“二手房交易资金托管”业务,可在费用{zd1}的情况下解决上述问题。 

迁户延迟:慎约时间责任 

按照通常的交易习惯,卖方应当在过户或交房前将户口迁出。有时由于暂无能够入住户口的房屋或子女就学等原因,交易中卖方会要求推迟户口迁出的时间,这时,双方应书面约定户口迁出的时间及违约责任。鉴于户口一般无法强制迁出,买方对户口迁出延迟问题应当采取慎重的态度。 

违约责任:约定偿付时间 

这是买卖双方比较关心的合同条款之一。虽然双方在订立合同时主观上都希望能够履行义务,顺利完成交易,但因为房产交易复杂且金额较大,有时会出现意想不到的状况,而导致违约行为的产生。为了避免以后出现扯皮现象,签署合同时就要明确写清双方的责任和权利以及违约金的偿付金额和时间,遵循的原则就是双方责权利对等。实践中,二手房买卖合同中违约金的比例一般都有明确的条款注明,但对于偿付时间却没有具体约定,这会导致违约方据此拖延支付时间,使条款的实际约束力和执行力下降。合同中应加入“买方在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起(卖方在实际交房之日起)__日内向卖方(买方)支付违约金”的条款,以确保合同条款的最终落实。 

补充协议:空白处不留白 

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如果遇到合同条款不明确,或需要进一步约定时,要在合同相关条款后的空白行或在合同后统一添写附加条款。将合同中对双方的意思表示写明,以减少后续阶段因意思含混而造成的不便与麻烦。 签约10要素 

 (1)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住所 

主要是搞清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地址、联系办法等,以免出现欺诈情况;双方应向对方作详细清楚的介绍或调查;应在合同中写明是否共享财产、是否夫妻共同财产或家庭共同财产。 

 (2)标的 

 应写明房屋位置、性质、面积、结构、装修、设施设备等情况;同时还要写明房屋产权归属,是否存在房屋抵押或其它权利瑕疵,是否有私搭乱建部分,房屋的物业管理费用及其它交费状况。 

 (3)价款 

 重要内容,主要写明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条件、如何申请按揭xx、定金、尾款等。 

 (4)履行期限、地点、方式 

 主要写明交房时间、条件、办理相关手续的过程、配合与协调问题、各种税费及其它费用如何分摊。 

 (5)违约责任 

说明哪些系违约情形,如何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定金、赔偿金的计算与给付,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免责,对违约金或定金的选择适用问题。 

 (6)解决争议的方式 

 主要约定解决争议的方式是采用仲裁还是诉讼。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双方同意采用仲裁的形式解决纠纷,应按照我国《仲裁法》的规定写清明确的条款。 

 (7)合同生效条款 

 双方在此约定合同生效时间、生效或失效条件,当事人不能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挠条件成就或不成就,生效或失效期限,致使合同无效的情形,几种无效的免责条款,当事人要求变更或撤消合同的条件,合同无效或撤消后财产如何进行返还。 

 (8)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条款 

 按照《合同法》第68条、第91条、第94条规定,合同当事人可以中止、终止或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在此需明确约定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的条件,上述情形中应履行的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解除权的行使期限,补救措施,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后,财产如何进行返还。 

 (9)合同的变更与转让 

 在此约定变更与转让的条件或不能进行变更、转让的禁止条款。 

(10)附件 

 在此说明本合同有哪些附件及附件的效力等。

如何计算住房面积?<

目前,市面上的房价一般是以住房的建筑面积来计算,首先购房者应知道:

(1)住房的建筑面积是由使用面积、分摊面积、结构面积三个部分组成。

(2)按照国家建设部1995年颁发的规则规定,商品房销售面积=套内或单元内建筑面积+分摊的公共建筑面积。分摊的公共面积+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套内建筑面积。也可用这样方法计算:住房建筑面积+住房使用面积(含阳台)×108%=住房使用面积(不含阳台)×120%。

(3)半封闭阳台面积或凹阳台按其面积的50%计算;全封闭则按{bfb}计算;斜屋顶的顶楼房子,屋顶与楼板距离小于2.2米以下者不算面积,框架结构大开间的住房,原使用面积减去以后作隔断占的面积。

其次,购房者在购房时必须向卖方详细了解房屋的卧室、起居室、厨房、餐厅、卫生间、储藏间、阳台等各部分的使用面积,然后用总房价除以使用面积得每平方米使用面积的单价。

如何选择户型?<180>字节

合理、满意的户型是每个购房者所追求的目标,因此,在选择户型时要注意:

(1)选择“三大一小”的户型,即大客厅、大厨房、大卫生间和小一点的卧室,同时要体现居寝、食寝分离的原则。

(2)选择的户型,功能分区要明确。客厅四周的门要少,这样利于会客和摆放家俱。

(3)采光、通风良好,阳台要宽。如果客厅无自然采光{zh0}放弃选择。

选房时为什么要了解配套设施?<292>字节

了解住房的有关配套设施,是购房者在买房时的一道重要环节。否则,就会给自己的生活带来麻烦或遭受损失。因此,购房者必须注意:

(1)在购房时,要了解清楚所选的房哪些配套设施包含在房价中,哪些不包括。一般情况下,商品房的房价包括水、电、煤气、排水管理配套等费用。有线电视和电话线等设施,有的开发公司作为促销手段送给客户,有的则另收钱。

(2)看房时,必须要弄清该房的水、电、气、管道是否齐备,室内是否装有有线电视和电话线。

房屋产权方面容易出现哪些"漏洞"?<664>字节

一、公房售后的产权情况

1990年北京市推行住房改革之后,文件规定:公有住宅优惠售给居民后,如果需要转售,原产权单位有优先购买权。就是说,单位卖给职工的住房,职工转售时,在同等条件下原产权单位可以优先购买。

此外,单位把房屋优惠售给职工时有的有约定,如果职工调离原单位时,房屋收回,产权证没收,房价款原数退回,退钱不退息。二、联合建房

前些年一些占用土地的单位与有资金的单位进行联合建房。一方出地,一方出钱,建房后,三七或四六分。这些单位不仅把分成得到的房屋分给职工,而且为了"搞活"经济也卖给其它居民。因为联合建房没有缴纳土地出让金和有关税费,因此,这类房屋不准许进入房地产交易市场出售给其它居民。三、集体所有制土地所建房屋

农村,特别是近郊区的城乡结合部和远郊区的城镇,是房地产开发的一块肥肉。有的房地产开发商瞄准这些地区,与村镇进行联合房地产开发。他们以旧村改造,改变村貌为名,进行房地产开发。某县城镇共有22个行政村,其中进行旧村发行的就有17个行政村。他们未经佥手续就在集体所有制土地上进行联合开发房地产,这类住宅不能进入市场。四、无证开发的商品房

为追求效益,一些不具备商品房开发经营资质的单位也搞房地产开发,这些企业不可能取得商品住宅的销售许可证,他们所开发的商品住宅,不能购买

房屋买卖的主要程序有哪些?

房屋买卖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1)买卖房屋,双方须签订购房合同,并在指定时间内持房屋买卖合同、房屋所有权证、本市城镇居民常住户口和其它有关证件,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手续。负责办理房屋买卖过户手续的房地产交易所,应按规定审查买卖双方的资格,符合规定的,给予办理房屋买卖过户手续。

(2)房屋买卖双方经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按规定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申领房屋所有权证。买方自房屋所有权证签发之日起,开始取得房屋所有权。

(3)买卖双方或一方本人因故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

(4)房屋买卖成交后,买卖双方应向房产管理局缴纳契税和手续费。

如何辨别《房屋所有权证》的真伪?<581>字节

如何辨别《房屋所有权证》的真伪?介绍几种识别方法:

一看封皮。真证为深红色,有光泽且韧性好,xx则呈暗红色,光泽度及韧性差。

二看团花。真证分色清晰,立体感强,xx图案清晰度不够,缺乏立体感。

三看权证用纸。真证的内页纸张采用专业水印纸,类似人民币的水印制作,图案为别墅、大厦两种,且纸张光洁、挺实;xx纸张水印质量粗糙,模糊不清,且手感稀松柔软,水印制作采用表面压膜方式。

四看防伪底纹。真证的底纹为“房屋所有权证”六字,字迹清晰,线条光滑,容易识别,2000年后印制的权证,采用了专用浮雕底纹,浮雕字立体感强,线条清晰;xx的底纹虽为“房屋所有权证”六字,但颜色深浅、色彩不统一,线条臃肿,有的还有断线。

五看微缩文字。2000年以后印制的权证内页花边里藏着微缩文字,用肉眼看似乎为一道虚线,在放大镜下清晰可辨“FWSYQZ”(“房屋所有权证”汉语拼音{dy}个字母的大写);xx字迹模糊,不易辨别,或是一条直线。

六看建房注册号。真证的号码是机器印制的**001,数字清晰,字体规范;xx是用手工书写或加盖的手工雕刻图章,字体模糊,不规范。

七看发证机关印章。真证是由机器套红印制的“**市房产管理局”行政公章;xx的加盖图章是手工雕刻的,字体不规范,印章粗糙。 此主题相关图片如下:

二手房交易时哪些地方最容易上当

二手房交易十项注意 

1.房屋手续是否齐全 

房产证是证明房主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惟一凭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交易时对买受人来说有得不到房屋的极大风险。房主可能有房产证而将其抵押或转卖,即使现在没有将来办理取得后,房主还可以抵押和转卖。所以{zh0}选择有房产证的房屋进行交易。 

2.房屋产权是否明晰 

有些房屋有好多个共有人,如有继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还有夫妻共有的,对此买受人应当和全部共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买受人与其签订的买卖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一般是无效的。 

3.交易房屋是否在租 

有些二手房在转让时,存在物上负担,即还被别人租赁。如果买受人只看房产证,只注重过户手续,而不注意是否存在租赁时,买受人极有可能得到一个不能及时入住的或使用的房产。因为我国包括大部分国家均认可“买卖不破租赁”,也就是说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对抗在先成立的租赁合同。这一点在实际中被很多买受人及中介公司忽视,也被许多出卖人利用从而引起较多纠纷。 

4.土地情况是否清晰 

二手房中买受人应注意土地的使用性质,看是划拨还是出让,划拨的土地一般是无偿使用,政府可无偿收回,出让是房主已缴纳了土地出让金,买受人对房屋享有较完整的权利;还应注意土地的使用年限,如果一个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仅有40年,房主已使用十来年,对于买受人来说是否还应该按同地段土地使用权为70年商品房的价格来衡量时,就有点不划算。 

5.市政规划是否影响 

有些房主出售二手房可能是已了解该房屋在5到10年左右要面临拆迁,或者房屋附近要建高层住宅,可能影响采光、价格等市政规划情况,才急于出售,作为买受人在购买时应全面了解详细情况。 

6.福利房屋是否合法 

房改房、安居工程、经济适用房本身是一种福利性质的政策性住房,在转让时有一定限制,而且这些房屋在土地性质、房屋所有权范围上有一定的国家规定,买受人购买时要避免买卖合同与国家法律冲突。 

7.单位房屋是否侵权 

一般单位的房屋有成本价的职工住房,还有标准价的职工住房,二者土地性质均为划拨,转让时应缴纳土地使用费。再者,对于标准价的住房一般单位享有部分产权,职工在转让时,单位享有优先购买权。买受人如果没有注意这些可能会和房主一起侵犯单位的合法权益。 

8.物管费用是否拖欠 

有些房主在转让房屋时,其物业管理费,电费以及三气(天然气、暖气、煤气)费用长期拖欠,且已欠下数目不小的费用,买受人不知情购买了此房屋,所有费用买受人有可能要全部承担。 

9.中介公司是否违规 

有些中介公司违规提供中介服务,如在二手房xx时,为买受人提供零首付的服务,即买受人所支付的全部购房款均可从银行骗贷出来。买受人以为自己占了便宜,岂不知如果被银行发现,所有的责任有可能自己都要承担。 

10.合同约定是否明确 

二手房的买卖合同虽然不需像商品房买卖合同那么全面,但对于一些细节问题还应约定清楚,如:合同主体、权利保证、房屋价款、交易方式、违约责任、纠纷解决、签订日期等等问题均应全面考虑。

二手房交易买卖前如何“探底”

如今,随着市场上二手房的交易频繁,购房者也开始不得不重视二手房交易中的各类问题,比如房款应该如何支付、中介公司赚差价应该怎么办、怎么样才能够避免被骗等等问题。对此,在本报举办的“2004-2005上海二手房市场趋势高峰论坛”上,法律界人士纷纷提醒购房者,买卖二手房看清风险再出手,在{zd0}程度上保障自身的权益。上海市申房律师事务所孙洪林主任律师就二手房购买者较为关心的如何确定二手房屋产权、签订合同时的注意事项等内容,作出了以下相关分析和提醒。提醒一:确认产权三步走一般来说,大部分上市流通的二手房都是已经取得上海市房地产权证的产权房,主要包括购买商品房之后取得产证的次新房和售后公房。在这类二手房的交易中,作为购房人首先应当确认房屋权利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权证查验通过查验房地产权证原件与售房人身份证件,查验售房人与实际产权人是否一致,并且{zh0}通过房屋所在地房地产交易中心查阅房地产权证所载产权人与实际登记产权人是否一致,完成这一步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利用虚假产权证诈骗的情况。现状查验通过房屋所在地房地产交易中心查阅所购房屋是否经过抵押,抵押的具体数额为多少。另外,向售房人了解房屋是否存在租赁,租赁的期限是多久,并且{zh0}实地察看。他项查验向售房人了解其婚姻情况以及其配偶对于该房屋是否享有共有权利。如果仅由一方出面出售的,是否享有配偶的委托授权,以此避免由于售房人婚姻状况所形成的但在产权证明上又无法体现的共有关系引起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此外,如果是售后公房的,还应当确定得到所有同住人的同意。提醒二:与中介签清委托合同在确定所购房屋的权利之后,下一步就是签订合同了。这里的合同不仅仅指的是有关部门指定的示范买卖文本。目前的二手房大多通过中介公司进行,而中介公司通常会要求售房人、购房人首先签订委托协议、买卖意向书、经纪协议、居间协议等等各种名目的合同,这类合同主要体现以下两项内容。

书面协议与中介公司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在交易过程中,中介公司所起到的作用相当重大,对于交易甚至之后可能产生的纠纷都有着左右其发展的重大作用,因此为了保证交易能够顺利进行,通过书面方式明确中介公司所应当提供的服务非常重要。

辅助协议售房或者购房意向的具体内容。无论售房人还是购房人对此都应当能够引起重视,这是双方通过中介对于房屋交易的{dy}次磋商,经双方签署之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协议中所确定的内容对于双方均具有约束力,同时也是之后签订示范文本即通常认为的“正式合同”的依据。现在,部分购房者有一种这样的错误观点,这并不是“正式”的买卖合同,所以不能作数。相反,现在很多纠纷就是由于对这种协议的不谨慎而后违约所造成的。还有部分中介公司利用将买卖意向书拆分,以自身作为售房人、购房人的方式赚取差价,这也是我们所需要警惕的一点。提醒三:买卖合同签订谨慎下笔在双方对于买卖意向确认之后,签订合同仍需谨慎落笔。目前,仍然有部分中介公司要求售房人或者购房人委托的时候在空白的合同上签字,来达到操纵整个交易的目的,甚至赚取巨额的差价,因此买卖双方一定要慎重落笔。其次是对于合同内容的协商,在买卖意向书的基础上,双方可以对于房款的支付、房内设施等交接、房屋装修的处理以及日后的保修、房屋内户口的迁移、延迟履行的违约责任、解除合同的违约责任等等在买卖合同中确定。这里需要对于购房人特别提示的就是关于房款的支付问题。一般来说,在签订购买意向书或者达成买卖意向之前,购房人就支付了一定数额的定金作为签订合同的担保,其后在办理房屋过户之前,特别是购房人需要办理xx或者售房人需要还贷注销抵押的,还需要支付一定数额的首付款(一般不低于总房款的30%),在办理产权过户之后交付大部分房款,在房屋交接验收之后支付余款。房款支付之后应当由售房人出具收据而非中介公司,如果由中介公司收取的,就必须有售房人授权。当然,如果条件允许的话可以通过中介公司或者其他单位代收并督管房款。而如果售房人需要凭借收取的首付房款办理还贷注销抵押的,{zh0}能够在买卖双方均到场的情况下办理还贷,以免售房人将房款挪为他用。

另一方面,目前二手房中也有相当一部分是尚未具备房地产权证的期房。由于今年上海市对于期房实行的限制转让,原先通过开发商办理期房权益转让的方式无法再实施。但是目前很多期房的交易却通过签订买卖合同约定待办理出房地产权证之后办理过户的方式进行交易。这种方式虽然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属于附条件履行的法律行为,应当合法有效,但是在实践操作中可能会遇到很多麻烦。由于目前房地产市场的不稳定,房价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涨跌幅度都难以确定。而这类期房办理出产权证通常都需要少则数月多则一年半载的时间,在这期间一旦房价出现大的波动,无论售房人还是购房人都可能出现故意违约的情况,而且期房的房地产权证的办理以及房屋交付都要受到开发商的影响,其中包含太多的不确定因素。因此,建议购房人能够尽量避免购买此类房屋,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除应当注意以上所述的事项之外,还应当对于房价波动出现的处理、由于开发商违约造成售房人违约情况的处理都作出明确约定,以便一旦出现纠纷可以有依据处理。

选购底层住宅要注意六种问题

现在不少有老人、孩子的家庭把购房目光瞄向底层住宅。选择底层住宅便于出入活动、锻炼身体,同时售价较低。不少物业项目的底层也因此十分走俏。但南京市跳蚤市场的专家提醒购房者在选择低层住宅时,应关注六种问题。

噪音。底层住房应尽量避开交通主干道,正对马路、娱乐区或小区大门的房子慎选,以避免尘埃、噪声的干扰和夜间汽车灯光的闪动及鸣笛。

管线。一般底层沿外墙周边管线较多,特别是暖气检查孔的位置,进户管线位置等,其检修会对底层住户有影响。

防潮。底层墙身与地面的防潮问题在雨季是{zd0}问题,若底层下面架空半层或1米至1.5米做停车库或半地下室,对防潮就较好。

污水返溢。这是件最令住户xx的事,因此在挑选底层时一定要看各排水管道系统是否独立。如果一层的厕所管道、下水管道不接受来自上面各层的排水,自成系统,那么就不会堵塞、返溢。如果底层的管道与上面各层是相连的,那就看一下其管道在底层是否变粗、变大。另外,如果底层独立排水系统下面没有地下室与主排污干管直接连接,也会有返味和生虫现象。

日照采光。家中有老人和孩子的家庭应考虑日照和采光,因此应选择南向居室多一些的底层。其次,底层更容易被其他楼座遮挡,因此要考虑日照间距。可以目测本楼座与南侧楼座的间距,应不小于相邻楼座的间距;或者看图纸,本楼与南侧楼座之间的距离应是南侧楼高的1.6倍。若为塔楼,则应是1.1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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