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技术管理部工作规范
1.目的
通过技术分析,简化难度,提高生产效率。通过提供生产技术方面的指导和品质管理的检验标准,为生产提供良好的过程保证。通过技术管理部对各部门的支撑作用和对生产过程的指导作用,杜绝或减少因技术失误而造成的批量性不合格。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服装生产厂下属的技术管理部。
3.定义
3.1净样板:为生产过程提供的各类辅助性样板。
3.2特殊订单:交货期特紧或由于非工厂原因造成的面、辅料、技术资料供应不及时,经服装厂经理亲自批示的订单。
3.3 产前样:大批量生产前,缝纫车间为熟悉工艺,用大货生产所用的面、辅料制作的成衣。对于特别订单或局部改动且连续生产的情况,可用“大批量流水样”代替“产前样”;翻单产品可以用“大批量留存样”代替“产前样”。
4.操作流程
4.l 制板
4.1.l 制板从设计开发中心获取制板设计的基本资料,包括:款式图、尺码表、测量方法、顾客修改意见、打样的修改建议、原始工艺资料等。特殊情况下可要求有关部门提供样衣、纸样、打样用的面、辅料等。
4.1.2消化理解所获取的资料,从服用功能和审美功能入手,根据顾客提出的特别要求,分析款式的特点,并传达给打样人员。
4.1.3 制板人员应注意的事项:明确水洗缩率;纬斜、烫缩率测试;压衬时压力、温度、速度对面料变色的影响;倒顺光及倒顺毛;强牢度和伸长率对放缝的影响等。将这些测试记录在《技术纸板审核报合》中。
4.1.4 配齐缝纫所需的净样板,做出必要的标识:款式、款号、尺码、缩率、制板人、日期;丝绺方向、合印部位;辨认衣片上下、左右的刀口位置并注明各刀口的含义;定位的刀口及锥眼的位置;纸板的部位名称及裁剪的片数;缝制的要求:缝头的大小、归拔的部位,明线的部位和方式。
4.1.5 用母板裁剪时应对裁剪人员做必要的交待。使用净样板时,应在打样前对机工说明必要的使用方法。
4.1.6 制板人员核定所制款式的耗用,协同工艺人员填写《原始物料耗用记录表》,随原始技术资料交工艺组作为工艺文件编写的依据。
4.1.7 根据打样人员提供的反馈信息以及顾客的确认意见改良母板。
4.1.8 接到《服装生产通知单》或《服装生产计划表》后,制板人员依据大货规格在三日内完成推板工作。
4.1.9 确认意见及其他资料不齐的,制板人员应报告主管,并主动与服装厂相关人员用书面联络,。在没有收到明确答复之前,制板人员有权拒绝打样和推板。
4.1.l0 开始生产前,技术主管根据需要联络服装厂业务人员,公司、服装厂、顾客就产品生产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沟通。工厂制板人员、工艺人员也应加入其中。
4.1.11客供纸板需包括母板及全码板,纸板如因尺寸或造型的因素而需要进行修改时,须先对客供纸板复制后,征得顾客同意后再进行修改。客供纸板做为原始技术资料归档。
4.1.12 母板及全码板审核合格后,要加盖“制板审核”章以做确认。其他车间或部门领用时,填写《技术纸板及资料领用登记表》。所有资料必须是经过审核的确认件。
4.1.13 制板人员应对生产过程实施技术跟踪,要特别注意:尺寸规格与既定要求的符合性;注意研究具体面料和本厂工艺特点,进而修改、补充和完善净样板。
4.1.14必须依据《技术变更通知单》对样板进行改正,并在纸板上注明改正的日期、 改正人,同时通知品质管理部进行验证。
4.1.15 每个订单结束后对《订单分析总结档案》的纸板部分进行小结,全套复制软板,交工艺组存档。
4.1.16安排人员在大批量生产前三天,为缝纫车间裁剪“产前样”,“产前样”原则上要求制作{zd0}或最小码的跳码样。
4.2 打样衣
4.2.1 领取并核对所制样衣的裁片及相关辅料。
4.2.2 向制板人员领取所制样衣的技术资料和净样板,听取制板人员就制作要点和净样板使用方法所作的说明。
4.2.3 样衣制作过程应记录的内容:裁片的修改;缝制过程中对位点的移动以及对净样板的改进建议,此阶段应特别注意拉链等成衣辅料的配合情况,如使用替代品,可记录使用前的数据以及为达到要求效果而增减的数据,交制板人员分析;记录为简化工艺而改进的工序、使用的专用设备等,供工艺编写人员分析使用。
4.2.4样品完成后依指示书自检,合格后记录交工艺组审核。
4.2.5无论在何种情况下技术管理部都必须有一件与寄出样品工艺xx一致的留底样。
4.2.6必要时参与三统一会和车间工艺的辅导。
4.3 工艺分析和工艺编写
4.3.1按生产计划的要求获取以下基本资料:由制板人员提供的款式图、最终尺码表、最终确认样、顾客的确认意见、测试记录,《原始物料耗用记录表》以及有关的技术联络单;仓库提供的面、里料色卡(不少于四份,其中服装厂签回两份,一份交技术管理部,一份交仓库保管);缝纫车间的产前样报告,特别注意车间对产前样不完善部分的工艺改进建议。
4.3.2消化理解5.3.1的资料,编写《产品工艺分析表》,面、辅料的搭配部分须注明品名、规格、单耗、颜色搭配方式、供方和使用部位。《产品工艺分析表》的裁剪和缝纫部分应在缝纫开始前两天准备完毕,供车间做产前样时参考。后道部分所用的物料应在生产进行到一半之前下发至后道车间,纸箱、胶带的尺寸、规格以及箱唛指示应在此前交生产管理部组织订购。
4.3.3 针对《产品工艺分析表》,结合缝纫车间的反馈意见做修正后,由分管人员审核,加盖审核章,各车间或部门办理《技术样板及资料领用登记表》手续后领用。
4.3.4 工艺人员要敦促面、辅料仓库在开始工作前四天提供《面、辅料色卡》,先自行审核后再交由服装厂确认。工艺组须确保在开始工作前两天收到确认样卡。
4.3.5 收到确认样卡后,依据各车间、部门的需要,复制并盖审核章后下发各相关部门或车间。
4.3.6 工艺技术员须在车间领产前样裁片的同时,向相关工序负责人提供《服装生产工序表》及对重点工序所附的操作说明,以便于车间的流水安排和生产计划预算等。
4.3.7 工艺技术员封样后应打上《确认样挂牌》,附相关资料退还车间挂样生产。
4.3.8 技术管理部应尽量在“三统一会”上一次性发放5.3.3至5.3.7中用于大批量生产的资料。
4.3.9 及时对“车间流水样”(至少3件)进行封样,并提供《技术管理部样品报告书》。同时依照“辅料到多少做多少”的原则,安排该样品的后道(含锁扣眼、钉口子、整烫)工序。
4.3.10 确认供货方提供的代用辅料的规格及颜色。
4.3.11 确认供方提供的绣花、印花时,应注意提供面料、基础图案色稿、定位板、颜色搭配色卡交供方打样。确认合格加盖审核章,供方审核章作为生产依据,生产车间审核章作为检查依据。订单结束后,资料回收、存档。
5.资料、文件管理
5.1 文件专管员须按《文件控制程序》系统地对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必要时要到服装厂文件管理中心备案。
5.2 所有与质量有关的外发资料都必须有受控编号、编写人(章)、审核人(章),复印件也须有受控标志。
5.3 相关部门领用技术文件(包括纸板)时,应办理登记手续,由文件专管员做《受控文件目录》,订单结束时,归还并注销。
5.4 生产过程中对技术文件的修改应填写《技术变更通知单》,遵照6.3规定下发。使用部门应在《技术变更通知单》中签字备查。
5.4.1对局部的小修改,工艺人员可以在原来使用的文件(纸板)上进行改动,加盖修改人章和日期即可。
5.4.2大范围的修改应重新编辑文号,参照以上程序进行下发。旧文件收回作废,更改人负责跟踪新文件的运作情况。
5.5 每批订单结束后,应将生产过程中发生的有关技术问题的原因分析及当时采取的解决措施汇总填入《订单分析总结档案》,建立技术档案。技术档案应包括全套的最终《产品工艺分析表》、 与技术相关的来往传真、全套的面、辅料色卡,《面料品质检验报告》、推在软纸上的全套纸板、复板记录、《订单分析总结档案》及有必要的过程报告或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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