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访谈》演播室主持人 敬一丹:您好观众朋友,欢迎您收看《焦点访谈》。
就个人住房来说,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这样的说法形象地说明了个人财产不容公权力任意侵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三条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六十六条明确规定,私人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侵占、哄抢,破坏。
在江苏扬州有这样两个小区,业主们买了房好好地住着,可是没几年却突然被告诉说房子马上就要拆了,手中的土地使用权证即将成为废纸一张。
解说:
今年72岁的熊阿姨家住江苏省扬州市渡江西苑小区。十几年前,自打老伴去世后熊阿姨就与女儿一起生活。今年3月初的上午,几位陌生人的来访让老人家受到了不小的惊吓。
熊锡梅 扬州市渡江西苑小区业主:来敲我们家的门,门一开我问是谁,他们说我们来量一下房子的,开始评估了,他们叫评估。他没有手续,也没有证件,也没有出通知,凭什么到我家里来量什么?假如是坏人怎么办?害怕得很。所以我当时就没有让他们进来量。
解说:
当天上午,这些人也敲开了二楼的李秀兰家的房门,他们声称要对房屋进行评估,因为小区马上就要拆迁了。
李秀兰 扬州市渡江西苑小区业主:
很吃惊,当时感觉就是这么好好的房子,怎么说要拆迁的话呢?
解说:
渡江西苑建成于2002年,使用时间满打满算还不到8年,小区一共有两栋商品住宅楼,40多户业主入住的时间大部分只有5、6年,最短的还不到3年。
一墙之隔的福运苑小区30多户业主也接到了拆迁通知。这个小区建成于2003年,使用时间更短,一些住户刚刚装修完,还没来得及入住。
记者:
装修花了多少钱?顾海燕 扬州市福运苑小区业主:
装修花了二十万左右,这边是客厅。你看这个房子质量相当好的,你说这么好的房子再拆了,不是白白浪费吗?
解说:
据业主们介绍,这两个小区的规划土地等各项手续一应俱全,好端端的新房子,怎能说拆就拆呢?有人在网上查到一条信息,这则信息让他们感到非常震惊。
李秀兰:
坏了,坏了,我们的地怎么被挂牌拍卖了?
解说:
在扬州土地市场网上业主们看到了这样一则信息,今年2月11日,序号为590号的地块以每亩250万元的价格挂牌出让给一家房地产公司,该地块总面积达900多亩,范围涵盖渡江西苑、福运苑两个小区。也就是说,若不是3月初有人上门评估,业主们谁都不知道自己的土地使用权早在2月中旬已经被卖了出去。
李秀兰:
我们的地(土地使用权)是我们自己买下的东西,政府把它卖掉了,我们都不知道,也没跟我们说一声,也没有通告,也没有公示,什么都没有。解说:
业主告诉记者,小区的土地使用权当年是按照市场拍卖价从市政府手中购得的,土地使用证也发给了各家各户。现在市政府方面连个招呼都不打就将土地再次卖给了别人,实在不合情理。
刘家鹏
扬州市福运苑小区业主:
这是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证上,注明土地使用性质是出让,使用期是七十年。政府把章盖在这个地方,证件发在这个地方,你土地出让以后,你能不能第二次出让?第二次出让侵犯不侵犯业主的权利?
解说:
为了了解情况,记者来到扬州市国土资源局采访了土地利用处处长卞广骥。卞处长说,这次出让的地块位于新老城区的结合地带,为了提高城市的品位,扬州市政府决定以挂牌出让的方式引进开发商,对该地块进行旧城改造。卞处长说,对于这次出让,他们早在去年年底就提前发布了公告。
卞广骥 扬州市国土局土地利用处处长:
在我们国土局网站,在规定的媒体特别是江苏土地市场网,都进行了公告。
解说:
记者了解,扬州市国土资源局在网上发布的公告其实是土地招商公告,作为普通公众的业主又会有多少人关注,能有多少人知情呢?
卞广骥:
他也不可能每家每户他也不可能每家每户都能够知道,这个也不可能做到,说句老实话。从我们来讲,应该说我们在网站发布公告,应该就是已经对社会公告了。
解说:
就算他们全都知情,国土资源局能否据此就将已经卖给业主的土地使用权拿到市场上再卖一次呢?
记者:
从法律上讲,拍卖需要哪些前提条件?
卞广骥:
应该是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权),从法律上说应该是要收回的。
解说:
既然法律有这样的规定,那么扬州市国土资源局在这次挂牌之前是如何收回业主的土地使用权呢?
卞广骥:
我们是有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权力,但是规定使用土地使用权必须要对他要有补偿,要按照市场给他补偿。 记者:
关键是这样的工作应该是在拍卖之前做,还是在拍卖之后做?
卞广骥:
这块儿呢,我们在拍卖,从我们的做法上来讲应该是在拍卖之后。
解说:
其实对于收回土地使用权的程序,国土资源部、财政部、人民银行等部门颁布的土地储备管理办法有着明确的规定。因旧城改造,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应由土地管理部门依法对土地使用权人给予补偿,在补偿之后才能收回土地使用权。
记者:
政府说给你们钱,现在有没有跟你们商量?
刘家鹏:
没有,没有任何人来讲,有没有贴公告,也没开听证会,什么都没有。解说:
让业主们感到更加不解的是,自己不仅没有拿到补偿,连补偿方案政府方面至今也没有向他们公布。
记者:
有没有方案?
卞广骥:
我不是很清楚,因为我不负责这方面的工作。
解说:
就这样,扬州市国土资源局没有按照规定给予业主们补偿,甚至连补偿方案还不清楚是否出台,就收回业主们土地使用权拿到市场上进行重新挂牌出让。这种做法不仅不合情理,也违反了国家的法律规定。
卞广骥:
这个情况确实不止是一个地方存在的问题,土地招拍挂确实有这种做法。据我了解,还不止是一个地方在做。这个从政府应该来讲呢以社会效益为主。
解说:
土地使用权的违法出让,卞处长认为这是土地招拍挂工作中的通行做法,是着眼于社会效益,那么这个社会效益又是如何体现的呢?
记者:
渡江西苑这个小区,这个地块将来是做什么用的?
卞广骥:
住宅用地。
记者:
还是住宅用地?
卞广骥:
对。
记者:
什么样的住宅?
卞广骥:二类住宅。
记者:
二类住宅是什么?
卞广骥:
二类住宅就是普通商品房。
解说:
几年前刚刚建成的普通商品房被拆除后,重建的仍然是普通商品房。对此业主们感到十分不解。
顾海燕:
如果是建这些公共设施的话,比如公园、道路,或者是学校、铁路的话,我们居民肯定是无条件地配合你政府做这些工作。但是你如果这么好的房子拆了,再建这些房子,那岂不是白白地浪费吗?
刘家鹏:
拆一栋楼几千万,要多少人的辛勤劳动才能创造这笔财富,这财富创造出了,你又无形地浪费。国家说要人民富裕,怎么富裕?浪费资源人民怎么富裕?你把这几千万块钱拿来救助低收入人员,家庭困难人员不好吗? 记者:
你看建成几年时间的住宅楼,现在把它拆了,然后还是盖几乎相同的住宅楼,这样做是不是社会资源的浪费?
卞广骥:
这怎么说呢?政府进行规划,我想也是为了改善整个区块老百姓的居住环境。
解说:
据了解,这次出让的900多亩土地位于扬州市正在开发的古运河风光带南岸,是当地难得的黄金地段,商业潜力巨大。按照新的规划,土地出让后,开发商将主要进行商品房、商铺等商业项目的开发。而扬州市政府也因此获得了20多亿元的土地出让金。
戴邦诚 扬州市渡江西苑小区业主:
你为了土地多卖几个钱,把我们的新房子拆了,你还是起商品房,你对老百姓也不负责。你叫老百姓要幸福安康、小康人家,这么做怎么小康得了?
解说:
据了解,渡江西苑、福运苑两个小区的业主大多是工薪阶层,为了买下这里的房子,有的花光了几代人的积蓄,有的至今还没有还清银行的xx。
顾海燕:
工薪阶层买这个房子肯定是花了不少心血了,几代人,两代人的对不对?就是以为可以在这里安居乐业,没想到事与愿违。
陈云霞 扬州市渡江西苑小区业主:
我们经不起折腾了,对不对?
记者:
经不起折腾了。
陈云霞:
经不起折腾了。
演播室主持人 敬一丹:
我们经不起折腾了,这话听着让人无奈,让人心酸,更让人感慨。个人财产不受侵犯,这是《宪法》、《物权法》明确规定的法律原则,而在一些地方却被无情地践踏。土地还没有收回就敢拍卖,这和拿着别人的东西去卖钱有什么不同呢?如果政府确实要为公共利益而提前收回土地,也应该本着先补偿后收回的程序依法办事。再说老百姓辛辛苦苦地攒钱买房,{dy}次购房地方政府已经从房子下面的土地转让中赚了钱,没几年,房子被拆掉,还是建商品房,而房子下面的土地二次转让,政府又赚了钱,可是老百姓却来回被折腾,利益被侵害。
节目中那些业主的要求既合法又合理,无非就是维护权益,安居乐业,不要折腾。可是政府在做关系到这么多人利益的决策的时候,却是如此地轻松随意。更让人不安的是,这样的事在全国还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并非个案,这怎么能让老百姓安居乐业呢?
好,感谢您收看今天的《焦点访谈》,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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