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华电乌达热电有限公司#2机组大修、凝结水泵变频器改造、锅炉干灰外运工程招标公告
所属行业:能源化工
所属地区:内蒙古
详细信息请咨询:
联系人:肖 娜 张 艳
手 机:13261921631 13408901978
电 话:010-63835786
传 真:010-51113193
邮 件:(资质、业绩请发到此邮箱)
受委托,作为其招标代理机构,对内蒙古华电乌达热电有限公司#2机组大修、凝结水泵变频器改造、锅炉干灰外运工程进行国内公 开招标,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法人:内蒙古华电乌达热电有限公司
二、招标人: 内蒙古华电乌达热电有限公司
三、代理招标
四、招标内容:
1、#2机组大修。
2、凝结水泵变频器改造。内容包括内蒙古华电乌达热电有限公司#1.#2机组的2台凝结水泵进行6kv高压变频器设备改造,包括设备选型供货、安装和调试。电机型号: YLST400—4型。
3、锅炉干灰外运工程。内蒙古华电乌达热电有限公司厂内实际产生的干灰量从生产现场向外拉运,不拉运储灰场原有存灰。储灰地点由投标单位自行选定,但须有自少40万 吨的容量,且相关使用手续齐全。2010年4月至12月约产生14.49万吨的干灰;
五、资金来源:由项目法人自筹
六、项目概况:
内蒙古华电乌达热电有限公司2×150MW机组于 2005 年 3月投产。主机配置:锅炉为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制造的UG-480/17-M型循环流化床汽包炉,汽轮机为东方汽轮机厂制 造的超高压、一次中间再热、单轴双缸排汽抽凝式供热发电式汽轮机。发电机为济南发电机厂制造的WX-21Z-085LLT空冷型发电机。
七、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一)#2机组大修标段:
1、 投标单位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 具有150MW及以上机组设备检修资质,有480t/h以上循环流化床锅炉的维修业绩。
3 、投标单位必须具有独立完成本检修工程的各专业技术资质力量。
4 、投标单位在近3年内不得有根据相关电力法规确定的人为重大责任事故记录。
5、 为取得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单位应提供令招标人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应包括如下资料:
a) 证明具备投标资格的原始文件的复印件(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资质等级、劳动部门颁发的安全工作合格证书、银行资信证明、ISO9000认证证书等)。
b) 提供有劳动部门和主管单位证明的近3年安全工作记录。
c) 按规定格式提供2个以上近3年完成的与本合同相似的工程经验及其履行情况和现在正在履行的合同情况。
d) 按规定格式提供主要管理、技术和检修人员情况。
e) 按规定格式提供完成本合同拟采用的主要机具设备情况。
f) 投标单位应如实提供近2年涉及的诉讼资料。
6、 投标单位参加内蒙古华电乌达热电#2机组大修人员的基本要求
a) 所有人员熟悉火电厂机、炉、电系统,临时工至少应有一年的电厂相关系统生产或检修实践经历。
b) 技术工人及以上人员的比例不得小于60%。
c) 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且即时满足生产需要。
d) 项目经理、副经理有丰富的电厂生产管理经验,在生产或机组检修部门经理岗位上至少应有三年的工作经历。
e) 本项目技术负责人要求技术全面,至少应有五年及以上的电厂生产或检修经历,职称工程师及以上。
f) 各专业专工至少应有2名,且在本岗位有二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g) 管理人员和主要技术人员必须保证在现场时间不少于合同期的95%。
(二)凝结水泵变频器改造:
资格预审文件须如实填写(格式见附件),资格预审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资料,应能证明投标人具有以下能力、资质及业绩,否则将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具有xx机构颁发的ISO系列认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如果是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且是由外方提供技术支持的,应出具外方的设备性能和/或质量保证的书面文 件(影印件);
3、有火力发电厂同类型6kv风机变频或水泵变频的投运业绩,要求运行业绩1年以上的良好经验,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或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潜在投标人 应提供高质量的设备,这些设备应是成熟可靠、技术先进的产品;潜在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必须是真实的,如发现虚假业绩,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没有发生过向招标人行贿等廉洁问题。投标人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 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5、有在电力行业优良供货业绩。近五年在电力行业或其它行业所供设备及分包的工程无责任事故(包括人身事故)发生;
6、投标人未同时与其他方组成联合体或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 标;
7、投标人就以上设备供应提交资格预审申请书及预审文件(电子版),经审核通过的。
(三)锅炉干灰外运工程:
1. 投标人必须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 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ISO1800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3. 具有以下资质:
投标人须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其货物运输能力达到三级大型物件运输标准。
4.
5.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7.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承包工程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8. 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9. 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10. 通过资格审查或收到招标人向其发出的投标邀请书。
资格预审文件须如实填写(格式见附件),资格预审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资料,应能证明投标人具有以下能力、资质及业绩,否则将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八报名办法
(一)、申请人报名时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以下资格证明文件及资格预审申请书电子版(请使用PDF格式文件):
1.单位基本情况和组织机构,有关确立投标主体法律地位的原始文件(包括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资格证书等质量保证体系等原始文件的影印件)。隶属在火电厂的单位,正在 申报安全资格证书的,应向招标人提交上级单位(电厂)出具的证明文件。
2. 按规定提供项目经理简历,及拟在本项目现场的管理人员和主要生产人员的配备情况。
按规定提供拟完成本合同所采用的主要工器具、设备配备情况。
投标人提供近3年内安全生产纪录。
符合条件的业绩、业绩证明及其业主评价,在实施项目的情况。
投标人近3年来经过审计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三表缺一不可。
现阶段和过去五年由合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4.近五年内获得的荣誉奖项的证明材料;
5、提交资格预审申请书(见附表)。
(二)特别提示:只接受电子文档,不接受来访、传真和邮寄的书面资料
(三)资格预审文件提交时间:2010年04月 7日--- 13日。
特别提示:资格预审资料提交截止时间:2010年04月 13日17:00以前
获取招标文件:
通过资格预审的潜在投标人将得到预审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购买标书。
详细信息请咨询:
联系人:肖 娜 张 艳
手 机:13261921631 13408901978
电 话:010-63835786
传 真:010-51113193
邮 件:(资质、业绩请发到此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