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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剪辫子】——清末民初北京人的画像 [原创 2010-04-07 10:04:56]   


     近代中国在一百多年的时间里,发生了许多大变化,无论凡夫俗子的衣食住行,还是伟人{lx}的举止风范,无论家庭邻里的风俗习惯,还是国家社会的典章制度。这种变化的过程常常云山雾绕,三言两语说不清楚,但是这种变化的结果却是随处可见,举不胜举,其中一个有目共睹的变化是剪掉了辫子。
 
    清王朝取代明朝之初,曾经以武力强制汉人剃发易服,“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头发的去留成为拥戴还是反对清王朝的政治问题。
    辫子、小脚和长袍、马褂,在19世纪中后期已经成为中国落后的象征,剪辫子是最简单的动作,但它也是最难、最顽固的。一位亲身参加过中国太平天国革命的英国人呤唎(A.F.Lindley)曾经说过这么一段话:“许多年里,全欧洲都认为中国人是世界上最荒谬最奇特的民族:他们的剃发、蓄辫、斜眼睛、奇装异服以及女人的毁形的脚,长期供给了那些制造滑稽的漫画家以题材” 。
    当时的画报常登一些讽刺画,也常把小辫画在猪狗身上,极尽丑化,小辫成了讽刺的对象和讽刺画中的要素。
    但辫子在《浅说画报》记者的眼里还是有些用处的:
   “西四牌楼,前天下午两点多钟的时候,有两个巡兵押解着七个赌犯都用白绳儿穿着辫花,分为两排,一排四个,一排三个,往南走啦。在旁边看的人们都说,这是长辫子的好处呦” 。
    揪辫子,成了xx治安管理的有利手段之一。“二十二日,煤市街有辆人力车挡道,廵警上前去哄他拉车的不服,两个人可就打起来了,巡警揪着拉车的小辫儿,拉车的揪着廵警的脖领儿,拉拉扯扯上区去了 。”
 
谁说辫子无用啊


在斩刑中,辫子的用途更妙。

    1898年夏,主张维新的康有为向光绪皇帝提出断发、易服、改元的主张。
    今则万国交通,一切趋于尚同,而吾以一国衣服独异,则情意不亲,邦交不结矣。且今物质修明,尤尚机器,辫发长重,行动摇舞,误缠机器,可以立死,今为机器之世,多机器则强,少机器则弱,辫发与机器不相容也。且兵争之世,执戈跨马,辫尤不便,其势不能不去之。欧美百数十年前,人皆辫发也,至近数十年,,机器日新,兵事日精,乃尽剪之,今既举国皆兵,断发之俗,万国同风矣。且垂辫既易污衣,而蓄发尤增多垢,衣污则观瞻不美,沐难则卫生非宜,梳刮则费时甚多,若在外国,为外人指笑,儿童牵弄,既缘国弱,尤遭戏侮,斥为豚尾,去之无损,留之反劳。

康有为像

    康有为结合现实,在这里提出辫子一有碍外交,二不利工作,三对军事有害,四妨害走向世界,五不讲卫生。只可惜变法昙花一现,剪辫主张终因阻力重重,没有能够付诸实践。
    20世纪初期,清王朝被迫实行“新政”,陆续在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等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在剪辫问题上,虽然清政府内部也有过激烈的论争,但最终清廷仍以“国家服制等级分明,习用已久,从未轻易更张”为由拒绝。
    辛亥革命发生后,剪辫已成为全国不可阻拦的历史潮流,各省陆续宣告独立,清廷已无力控制局面。为了挽救危局,清廷命令其标榜立宪的机构资政院开会,1911年11月22日,经过讨论一致同意,请改用阳历和剪发一同上奏。半个月后,清廷批准:“凡我臣民,均准其自由剪发”。
    但是,这时候的剪辫还是一种自由的选择,没有形成强制性的社会压力。“对于普通人民,剪辫与否,原可听其自然,不以政令干涉,而军人为齐民之表率,肩光复之巨任,不能稍事姑容。 ”
    1912年2月12日,清帝下诏退位。1912年3月5日临时大总统孙中山颁布了《大总统令内务府晓示人民一律剪辫文》:
满虏窃国,易吾冠裳,强行辫发之制,悉从腥膻之俗。当其初,高士仁人或不屈被执,从容就义;或遁入淄流,以终余年。……今者满廷已覆,民国成功,凡我同胞,允宜涤旧染之污,作新国之民。兹查通都大邑剪辫者已多,至偏乡僻壤,留辫者尚复不少。仰内务部通行各省都督,转谕所属地方一体知悉。凡就未去辫者,于令到之日,限二十日,一律剪除净尽,有不遵者,以违法论。”
   
    剪发令的执行先从xx和政府公务人员入手。“凡警界中人,均限三日内,剪除浄尽,各警官警长,如有保存豚尾者,即行撤差,其剪发者,由各区备有微奬,以示激劝。 ”对踊跃剪发的廵警,每人奖励“新式草帽一顶 ”。



 
    令下后,各巡警演出了种种怪相:“有闻令兔脱者,有闻令流涕者,有恋恋不舍者,有恐亲友见哂者,然亦少数人之意见,其开化者,皆痛快异常云。 ”
    画报在这一方面做了世相白描上予以了反讽。

    爱小辫不爱巡警
    西城某甲,充当廵警有年,近因xx一律剪发,回家商议其妻,其妻不允,决令辞去廵警差使,以便保存小辫。
    家庭革命
    内外两厅廵官长警,限期剪发,雷厉风行。惟左三区廵官韩永盛、廵警韩永恺,屡欲剪发,被父阻止。近总廰又限令剪发,二韩商诸其父,其父云:尔若剪发,须还我精血。二韩进退维谷,竟于昨日一仝潜逃云。
    大哭小辫
    税务处帮办某,系某旗人,因运动了该处帮办的差使,将辫子剪去,拿着小辫儿回家,见其妻某氏,不由的悲从中来,大哭一场。





 
    虽然《剪辫令》明确规定不剪辫是违法,但在实际执行时,推行还有一定困难。社会习俗的变迁,不是简单的行政命令所能一蹴而就的。尤其是北京与沿海城市相比,“民国成立已近二月,而京师下等社会及仆役依然大辫大帽;且有一班旧官吏翎顶辉煌,往来街市 ”,“有盘结头顶者,有乘做肩舆者,有垂辫胸前者,有藏辫领内者 ”。
    民众的普遍心态对剪辫是抵触的。在前门大街,还有专卖“剪发后悔五更”曲本的,“闻其中词句,系说剪发后种种危险,致使无知少年,妄生谣言。 ”而这一时期,以“开民智”为宗旨的画报,对此进行对剪发运动进行了舆论上推动。对迂腐不剪的进行了讽刺和批评。
    “共和纪念会会场,有一般热心志士,组织剪发团。在该会门内,见戴辫者,即代为剪除。有某男子,被剪后,抱头大哭。廵警婉言相劝。某男子云,我没有辫子,不敢回家。说毕大哭而去。



    剪辫下工

    后门内黄化门路北,永兴粮店,有小伙计二人,见共和国民,均已剪发,不甘自居化外,日前竟将发辫,慨然剪去。其二行掌柜某甲,见小伙计文明如斯,非常夸奖,特备酒肉.为小伙计庆贺,以劝他人。翌日果有小伙计二人,也将发辫剪去,其总掌柜的某乙大怒,(可恶),说道,我们是大清国的买卖,(该杀),不用随了鬼子的力把 (山东买卖家,多呼学买卖的为力把),竟将四个伙计,一齐的下工。(混账) 

 
    一时大哭、炒鱿鱼算不得什么,更有荒唐者为此而两次辞婚。
    东四牌楼某姓女,去年曾与某姓子结婚,后闻某姓子剪除发辫,强行罢婚。复物色一位阔少,生来大辫长拖,锅圈儿,刘海发,件件齐备,现充某部科员。不料日前某部总长,责令剪发,不然即行撤差。某阔少无法,只得光复头颅。女家得此凶信,又找着媒婆罢婚,女子对父劝道,不消再费唇舌,这是孩儿命里该着配个小秃儿,怨命罢
 


    虽然《剪发令》限令20日内剪除,但实际上没有剪者仍不在少数。剪发的推广除对政、警、军界还有强制力以外,对于一般老百姓,政府无法强行推广,只能在内外城“各设剪发处,社会贫民有欲剪发者,径至该处,概免收赀。
    除了个别志士采用激烈手段强迫剪发以外,还是多靠报纸媒体的宣传,舆论引导和政府的劝说。《剪发令》颁布5个月后,外城总厅也发现了“观望迟疑者,尚居多数”这一情况。遂贴出通告,仍不厌其烦的解释蓄发的弊端:“查髪辫障碍,为世界各国之所无,于身体卫生,诸多妨害。即如现在天气炎热,长拖辫髪,臭汗熏蒸,此其明验,况装服渐趋大同,前清时代,已有剪髪之命令,矧在今日,百度维新之际,尤宜速行剪除,以觇进化。”并希望大家“互相劝勉,早日剪除,以作新民,而涤旧染,本廰至有厚望焉。 ”。

    画报也及时的对率先剪发者给予了点评表扬,对提倡剪发甚至使用强制手段推广剪发者给予了褒扬。
    剪发
    前门外菓子市,鲜菓店铺长杨功甫,约伙友六人,同日剪发。共和国的商人,都能如此开通,何患不能□进文明呢

    苏映雪的是可儿
    韩家潭栖凤园,xx苏映雪,日前慨捐爱国捐三十元,已志本报。现闻该妓,又提倡剪发,将院中男役,呼至跟前,云谁将辫发剪去,赠大洋六元,草帽一顶,大褂一身,于是男役人等,立时剪去七八个。

 

    一些开明志士,组织成立的剪发队、剪发会。文明一些的,会在大街、戏园、茶馆劝导各界人士。有愿意剪的,还奉送草帽一顶 。但也有实行暴力推广的,“北京志士曾筱丰、马伯苓诸君,因共和成立,辫发尚未除尽,未免贻笑外人。特广集同志,组织强廹剪发会,实行强廹主义。闻该会处所,甚为秘密,约在顺治门外,南横街云。
    也有“携带剪刀,暗剪小辫”的。在天坛附近,“适有某甲,辫尾长拖,大摇大摆,正在自鸣得意之际,被志士一剪断下。某甲回手一摸,竟尔豚尾落地,满心委屈,无地告诉。只得拾起辫子,顿足大哭。观者莫不捧腹。  ”在共和纪念会会场,剪发团见到戴辫者,即代为剪除。“有某男子,被剪后,抱头大哭。廵警婉言相劝。某男子云,我没有辫子,不敢回家。说毕大哭而去。



    在剪发运动中,商会社团起了很大的表率作用。典当业商会向各当铺发印传单,统一在八月二十二日,集体剪发。棃园同业在精忠庙开会,首事人田际云演说剪髪之利益,并倡议同业诸人,湏一律剪发。赞成者居多数。“是日散会后,各名角纷纷剪发,至数十人之多,并闻各班主,拟令学戏幼童,亦一律剪除,以壮观瞻。
    《浅说画报》还特意将梅兰芳、谭鑫培剪发做一报导。
    伶人梅兰芳,丰姿绝世,识见开通。日前将辫发剪去,闻者莫不惜之,盖恐损其容颜耳,不意梅花落叶,香魁群芳,文明头颅,越显得芙蓉脸艳。奉告热心诸君,莫替人担忧矣 。
    谭鑫培为梨园巨擘,名驰南北,自举为正俗育化会会长,颇称热心。昨日慨然剪去发辫,居然文明气象,不似从前之谭贝勒派矣 。


   
    剪辫子一事,持续了很久。到1914年,“现在京城内外剪发的人已经很多,如政界中人、军界中人、警界中人均已一律剪发;至于工商界、劳动界也有剪了去的”(申报,1914年7月12日),“近日京内各白话报登载,工商界中剪发之踊跃,每日常不下数十人。”(申报,1914年7月18日)

    近代剪辫活动既是一场移风易俗、除旧布新的旧风俗改良运动,也是一场轰轰烈烈的在思想观念上民主、自由和平等思想的大普及。革命人士将发辫与专制、剪辫与民主自由联系在一起,但是个人思想观念的转变仍要有个渐变的过程,正如辜鸿铭所言,头上的辫子剪掉了,但是心里的辫子不一定剪掉。

    中国知识分子中的先进人士努力剔除旧思想和旧观念,宣传新思想和新观念,尤其是报纸媒体发挥了十分重要的推动作用,使近代中国人的政治思想和审美观念等都发生了xxxx的变化。剪辫运动在中国社会近代化进程中所起到了十分深广的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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