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安全教育守则
一、安全工作的意义:
1、安全与生产共处与一体,哪里有生产,哪里就有安全问题存在。
2、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是我国的一项重要国策。
3、此项工作是各级领导不可推卸的神圣职责。
二、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安全{dy},预防为主。
三、施工企业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章制度
3.1.1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十项规定
1、新招入的工人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凡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前应穿好工作服,戴好安全帽并系好安全带及本工种有关其他防护用品,施工现场不准穿拖鞋、凉鞋、打赤脚或穿短裤,不准带小孩和闲杂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2、在施工现场内行走,应注意来往车辆和各种警鸣信号,危险区域按安全提示标志所指定的路线行走,不准跨越正在运转的机电设备和起重卷扬的钢丝绳、拖拉绳和其他危险物。发现吊物过来,要及时避让,{jd1}不要在吊物下面停留、观望和穿行。
3、在工作中遵守劳动纪律,不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在施工作业中不准打闹、斗殴、睡觉,不准在上班前和工作中饮酒,在施工中与其它作业班组发生矛盾时,千万不能争吵、打架,要及时报告领导,必须做出妥善处理。
4、工间休息时,不要在起重吊装作业区、土石方爆破作业区,高层建筑、烟囱作业区观望及在电器房、配电间、烘房、煤气炉和铁路旁等不安全的场所休息,不要在本岗位工作无关的地方逗留。
5、在施工现场的危险区域,如仓库、油库、油泵间、木模间、油漆间及易燃易爆场所,{jd1}禁止吸烟及动火作业。
7、任何人不准擅自乱动和拆除施工现场的各种管线、阀门、开关、电气线路、机电设备及各种安全防护措施,如脚手架钢管、跳板、井字架或门式架缆风绳,各种临时盖板和临边围栏等,以及各种安全标志,警示牌。
8、施工现场的构件、材料堆放时必须整齐、平稳,在坑、沟边缘及铁路枕木边缘1.5米以内不准堆放构件、材料,现场堆放的散料不准高于1.5米。圆木、管材不得高于2米,并两侧设档板垫劳,拆除的模板、架子等和废料要及时清理外运。
9、工作完成后要及时xx作业场地的垃圾、余料,带班人清点人数,方可离开作业现场。
10、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准违章操作,要自觉接受和服从现场安监察执法人员监督检查。不准无理取闹,严重者可以辞退。
3.1.2高处作业十项规定
1、从高2米以上作业人员,必须定期体检,经医生诊断,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痢疾病及其它不适应高空在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2、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穿好工作服,袖口、裤脚口要扎紧戴好安全帽,禁止穿硬底鞋,带钉易滑鞋、凉鞋、拖鞋、高跟鞋。高处作业使用的安全带,应栓挂在牢固可靠的挂点上或专用的安全绳索上,方准进行高出行移和作业。
3、高处作业时,严禁在未固定好的构件和设施上行走或作业。屋面和高处作业平台应设防护栏杆。严禁坐在高处无护栏处休息。高处作业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稳,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内,上下传递禁止抛高。
4、高处作业应行走上下作业通道或爬梯,不准攀爬脚手架,起重吊臂,绳索,严禁搭乘运料的吊篮上下。
5、遇有暴风雨、大雪、大雾和六级以上(含六级,其风速3.8m/s)大风等恶劣天气,应停止高处作业。轨道行走的塔式吊,门式吊等应夹紧夹轨器,高处的构件、材料等应固定牢靠。
6、高处作业与地面联系,应设通讯设置或联系信号,并有专人负责,不得盲目指挥,贸然行动。
7、登高作业的梯子,必须坚固,梯子横档间距以30cm为宜,不得有缺档,不得垫高使用,使用时上端要靠牢,下端应采取防滑措施,立梯坡度以75度为宜,禁止二人同时在梯子上作业,如需接长使用,应绑扎牢固。人字梯中间拉绳必须牢固。
8、严禁上下两层同时垂直作业,特殊情况必须垂直作业时,应在上下两层间设专用的防护棚或其他可靠的隔离措施。如无措施严禁作业。
9、脚手架上下作业通道(斜道、跑道)应设扶手、栏杆、斜道并设有防滑措施(防滑条间距为30cm),要保持通道畅通,如通有冰、雪、雨天气或泥水情况,要及时组织xx。
10、人用的施工电梯、罐笼、吊篮应设有可靠的安全保护装置,并经常检查维护,运行时严禁超载。严禁人货混接。
3.1.3施工现场违章十条:
1、不戴合格的安全帽系紧下额带者;
2、赤膊、赤脚、穿拖鞋、凉鞋、短裤施工者;
3、高空作业不系好安全带者;
4、任意从高处向下抛物体者;
5、用竹竿、木棒代替电源插头或用铁(铜)丝代替保险丝者;
6、乱动乱用电焊机、砂轮机、手动电动工具等电器者;
7、无证烧电焊、开吊篮、机动翻斗车等特种作业者;
8、随意攀爬脚手架、井架或钢结构支撑上下者;
9、站在吊物上起吊或乘吊篮上下者;
10、随意拆除孔、洞盖板或防护栏杆等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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