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国际莱州电厂一期2×1000MW工程第四批辅机设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0-04-07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所属地区:山东
一、招标人:华电国际莱州项目筹建处
二、招标代理机构:
三、招标内容及招标编号:
华电国际莱州电厂一期(2×1000MW)工程第四批辅机设备(共32项)
招标编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备注
HDWZ/JJ-LZ-100406-01 进口高压三通阀及关断阀 16
HDWZ/JJ-LZ-100406-02 工业水水-水交换器 2
HDWZ/JJ-LZ-100406-03 圆形煤场消防水炮 36套
HDWZ/JJ-LZ-100406-04 海水源热泵机组 2
HDWZ/JJ-LZ-100406-05 风冷柜式恒温恒湿空调机 10套
HDWZ/JJ-LZ-100406-06 钢制拱顶油罐 2
HDWZ/JJ-LZ-100406-07 过轨吊 7
HDWZ/JJ-LZ-100406-08 浆液泵 24
HDWZ/JJ-LZ-100406-09 挡板门 14
HDWZ/JJ-LZ-100406-10 搅拌器 7
HDWZ/JJ-LZ-100406-11 主厂房低压开关柜(含母线桥) 173台
HDWZ/JJ-LZ-100406-12 辅助厂房低压开关柜(含母线桥) 300台
HDWZ/JJ-LZ-100406-13 阴极保护(主体工程、脱硫、厂前区、尾能发电) 1套
HDWZ/JJ-LZ-100406-14 微机型发变组及启备变保护 12套
HDWZ/JJ-LZ-100406-15 UPS(不停电电源系统) 6套
HDWZ/JJ-LZ-100406-16 NCS(500kV升压站网络微机监控系统) 1套
HDWZ/JJ-LZ-100406-17 ECMS(厂用微机监控管理系统) 2套
HDWZ/JJ-LZ-100406-18 高频开关直流电源 12套
HDWZ/JJ-LZ-100406-19 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 9组
HDWZ/JJ-LZ-100406-20 火焰检测及冷却风系统 2
HDWZ/JJ-LZ-100406-21 DCS分散控制系统 2
HDWZ/JJ-LZ-100406-22 海水淡化预处理双室过滤器设备 1
HDWZ/JJ-LZ-100406-23 海水淡化预处理絮凝设备 1
HDWZ/JJ-LZ-100406-24 电解海水制次氯酸钠装置 2
HDWZ/JJ-LZ-100406-25 脱硫废水设备 1
HDWZ/JJ-LZ-100406-26 各类水箱 11
HDWZ/JJ-LZ-100406-27 废水加药及启动炉加药设备 1
HDWZ/JJ-LZ-100406-28 活化振动给煤机 8
HDWZ/JJ-LZ-100406-29 清篦破碎机 2
HDWZ/JJ-LZ-100406-30 气化风机 8
HDWZ/JJ-LZ-100406-31 储气罐+脱硫储气罐 8+2
HDWZ/JJ-LZ-100406-32 压型钢板 150000
四、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华电国际莱州电厂一期(2×1000MW)工程
2、工程拟建总规模:8×1000MW
3、本期规模:2×1000MW
4、建设地址:山东省莱州市金城镇海北嘴村北
5、工程进展情况概述:华电国际莱州电厂一期(2×1000MW)工程是华电集团、山东省规划建设的重点电源项目。2010年1月29日,国家发改委以发改能源[2010]210号文件对本工程核准批复。
6、工程项目总投资:本工程概算静态投资66.3亿元。
7、投资方及投资比例: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全资。
五、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
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汽机专业:
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中国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具有相应设备的生产经营范围、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业(公司),注册时间不少于2年(因兼并重组等原因成立新公司的,请出具书面证明)。
2、投标人应具有本次招标产品的生产经营许可证或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如果投标设备无需生产经营许可证、认证证书,请说明)。
3、投标人应保证提供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的高质量产品, 投标人及设备制造商均通过ISO9001:2000或等同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4、设备制造商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相近设备的能力,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必须是真实的,如发现虚假业绩,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5、设备制造商及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
6、设备制造商及投标人近五年在电力行业或其它行业所供设备及分包的工程,无责任事故(包括人身事故)发生,未因安全、质量、进度和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等受到有关部门及项目单位的公开通报批评,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同一个设备制造商不得同时委托两家(含)以上投标商参与本项目投标。
8、除进口阀门、工业水水-水交换器、海水源热泵机组外其他设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投标代理商(投标人)须有设备生产商或其代表处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及资格声明。
六、资格预审文件要求:
潜在投标人需按下列要求提供资格预审文件,参加资格预审:
(1)《华电国际莱州一期(2×1000MW)工程第四批辅机设备投标申请书》(格式见附件)
(2)企业状况介绍
(3)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4)经年检合格的企业资质等级证书(投标人宜为具有国家电力行业等有关部门和机构认定的600MW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配套辅机设备的设计、制造能力,具有本次招标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或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
(5)ISO 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6)在近5年内(从2005年02月01日——2010年02月01日)在中国境内实施600MW及以上等级机组(含类似项目)的业绩,并提供用户单位及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尤其重要的是要标明在华电集团所属企业取得的业绩情况;
(7)银行资信等级
(8)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和审计报告
(9)现阶段和过去五年由合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10)证明投标人符合各标段“9、特别资质要求”的其他资料。
(11)投标人提供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一旦发现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招标人可取消其投标资格。
七、资格预审时间:2010年4月7日—2010年4月13日
联系人: 冯 涛
电话:13269888199 010-58688286
传真:010-58688286
E-mail:fengtao885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