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中心城区集中供热工程阀门、除污器设备采购
所属行业:市政房地产建筑
所属地区:河北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张家口市中心城区集中供热工程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核准号:冀发改投资核字【2006】105号),资金来源为国
债、xx、自筹,招标人为张家口市市政公用热力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项目中的阀门、除污器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是以河北大唐国际张家口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300M热电厂为热源,总供热面积1202.75万平米,供热负荷660MW。供热范围包括
高新区-站前西大街以北及桥东、桥西部分区域。本工程包括一次管网全长约50.85km,{zd0}管径DN1200;隔压换热站2座,热力站98座。工程概
算总投资约54710万元。
2.2供货地点:张家口市中心城区
2.3招标范围:A包阀门;B包除污器设备采购(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2.4供货期: 2010年05月20日(具体时间以合同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独立法人;
3.2注册资金3000万元:
3.3设备制造资质证书。
3.4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
3.5省级及以上定期监督检验报告(近三年);
3.6国家压力容器安全注册资格认证(AZ)
3.7近三年供货额不低于20000万元;信誉良好。
说明: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04月07日至2010年04月13日(公休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北京时
间,下同),持营业执照副本、制造资质证书、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省级及以上定期监督检验报告(近三年)、国家压力容器安全注册资格
认证(AZ)、近三年供货额不低于20000万元(财务报表)、法人代表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销售业绩(销售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并
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含技术文件)每套收取成本费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0年04月27日9 时0分
5.2 招标人将于上述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会,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丰台北路32号
联系人: 牛 丽
手机:13466627831
电话:010-63836586 51113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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