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RoHS检测
RoHS, 全称是the Restriction of the use of certain Hazardous Substances in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equipment, 即《电气电子设备中某些有害物质的使用限制指令》。RoHS指令要求2006年7月1日以后投放欧盟市场的电气电子产品中含有的铅Pb、汞Hg、镉Cd、六价铬Cr(VI)、多溴联苯PBBs、多溴联苯醚PBDEs等六种有害物质不得超标, 目的是控制电气电子设备中六种主要有害物质的含量。其中镉含量{zg}允许值是100ppm(0.01%),其他五种含量{zg}允许值是l000ppm(0.1%)。
企业出口欧盟的产品必需符合以上的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 并且要出示相应的证明文件, 不符合要求的产品将会被拒绝进入欧盟市场。本指令对2006年7月1日前投放市场的电子电气设备的部件、修理部件和再利用部件不适用。
RoHS指令于2005年12月31日转换成欧盟各国的法律法规,制造商则将于2006年7月1日开始产品要符合欧盟RoHS指令的要求。欧盟RoHS指令涉及的产品范围原则上涵盖所有耗能产品,但主要是针对用电和固体、液化及气体燃料的产品。欧盟RoHS指令不仅影响到成品的制造商,还会影响到零部件的制造商。
指令要求:制造商必须对其产品的整个生命周期进行生态评估,即针对所用的原材料、产出物、生产过程、包装、运输及销售、安装及维修、使用、寿终的分析。评估包括原材料及能源的消耗评估、对环境的影响评估、预计的废弃物及再循环利用方法的评估。
RoHS指令中“电子电气设备”指正常运行需要依赖于电流或电磁场的设备和下表中列出的能产生、传输和测量电流和电磁场的设备,且这些设备的设计电压是交流电不超过1000V、直流电不超过1500V。
中测提供的服务
对电子原材料及元件进行欧盟RoHS禁用化学物质的测试与验证服务
对电子及电气产品进行欧盟RoHS禁用化学物质的测试与验证服务
对电子元件与部件的材料/构成声明提供支持
对电子原材料或元件供应商进行第三方评估
对电子元件与材料作符合预测试
测试技术信息
有害物质 |
限量要求 |
测试仪器 |
|
铅Pb |
<1000mg/kg |
ICP-OES |
IEC 62321, SJ/T 11365 |
汞Hg |
<1000mg/kg |
ICP-OES |
IEC 62321, SJ/T 11365 |
镉Cd |
<100mg/kg |
ICP-OES |
IEC 62321, SJ/T 11365 |
六价铬Cr(VI) |
<1000mg/kg |
UV-Vis |
IEC 62321, SJ/T 11365 |
多溴联苯PBBs |
<1000mg/kg |
GC-MS |
IEC 62321, SJ/T 11365 |
多溴联苯醚PBDEs |
<1000mg/kg |
GC-MS |
IEC 62321, SJ/T 11365 |
RoHS指令的函盖范围为AC1000V、DC1500V以下的由目录所列出的电子、电气产品:
1、大型家用电器:冰箱、洗衣机、微波炉、空调等
2、小型家用电器:吸尘器、电熨斗、电吹风、烤箱、钟表等
3、IT及通讯仪器:计算机、传真机、电话机、手机等
4、民用装置:收音机、电视机、录象机、乐器等
5、照明器具:除家庭用照明外的荧光灯等,照明控制装置
6、电动工具:电钻、车床、焊接、喷雾器等(需安装的大型产业工具除外)
7、玩具/娱乐、体育器械:电动车、电视游戏机
8、医疗器械:放射线xx仪、心电图测试仪、分析仪器等
9、监视/控制装置:烟雾探测器、恒温箱、工厂用监视控制机等
10、自动售货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