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2010新版

  

       新版《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自去年公布起,就引起了广大媒体和车友的广泛xx。近年来,酒后驾驶导致的事故越来越多,正成为越来越凶残的“马路杀手”,所以推行新规定迫在眉睫。4月1日扣分新规就将在全国统一正式实施,顺便给您提个醒,只要触到这几条高压线,12分将一下扣光,您就得重新进学习班了。具体违法与扣分规则见下表:

        公安部新修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在2010年4月1日起施行,经过这次修改后,与旧版记分办法相比,新规一次性扣12分的项目从7项减少到6项,除了“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和“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这两条之外,其他4项有较大变动。

交通新规定:酒后驾驶一次扣12分

        公安部新修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在2010年4月1日起施行,经过这次修改后,与旧版记分办法相比,新规一次性扣12分的项目从7项减少到6项,除了“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和“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这两条之外,其他4项有较大变动。

        旧规规定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才会记12分,而新规更严厉,只要酒后驾驶机动车就将一次性扣12分

        驾驶公路客运车辆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调头的旧版规定扣6分,新规加重了处罚,一次性扣12分

        有些人为了逃避处罚,会想办法用套牌、xx或者在牌照上做点手脚涂改号牌旧规定对前者没有明确的处罚规定,对涂改号牌的只扣3分。新规定中,对前者直接扣12分对后者也加重处罚扣6分。

到底喝多少酒算是酒后驾车?

       按照有关法律规定,车辆驾驶员血液中酒精含量每一百毫升大于或等于20毫克,同时小于80毫克属于酒后驾车;血液中酒精含量每一百毫升大于或等于80毫克属于醉酒驾车。

        交警队去年曾做过一次测试,因为每个人的身体素质和生理因素的不同以及吸收时间的短等因素,会对酒精含量测试有一定的影响,但通俗地说,喝一大杯啤酒就可能定为酒后驾车,喝两瓶啤酒或者三四两低度白酒就属于醉酒驾驶。

酒后驾驶和醉酒驾驶的“成本”

       醉酒驾驶:拘留+罚款+驾照作废+重考+交强险费率{zg}上浮60%

       酒后驾驶:罚款+驾照作废+重考+交强险费率{zg}上浮60%

       据交警支队法制科工作人员介绍,醉酒驾驶的“成本”是,15日以下拘留,并处1500元罚款,扣12分后驾驶证作废。若想恢复驾驶证正常状态,需要到车管所综合科受理——参加7天的脱产道路交通安全法培训——预约考试——参加理论考试。只有考试及格,驾驶证才能恢复正常状态。这些程序走下来,费时费力,而且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保险公司也不予理赔。

        而对于酒后驾驶除不拘留,及罚款500元外,其他处罚和醉酒驾驶则是xx一样。另外,从3月1日起,全国逐步实行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与机动车交强险费率联系浮动制度,酒后驾车的交强险费率{zg}上浮60%,这是政府部门治理酒后驾车的又一重大举。

    “市民喝酒后,如果血液中酒精含量每百毫升小于20毫克,即构不上酒后驾车。如想驾驶车辆,那么请他先用‘步行回转试验’或者‘单腿直立试验’进行一下测试,看自己是否可以驾驶车辆,特别是市民中午喝酒后,晚上又要驾车回家的话,驾车之前不妨做做试验,如果试验不合格就不能驾车。”民警李小学说。

醉酒实验其实很简单:

       步行回转试验,就是饮酒后,市民自己沿着一条直线行走9步进行测试,边走边高声数走了几步,然后转身按原路直线返回,如果被测人员有走错步数,或为保持自身平衡在行走中停下来或用手臂张开保持平衡等,符合其中任意两项就不能驾驶车辆。

        单腿直立试验,市民要单只脚站立,另一只脚距离地面15厘米以上,这样至少坚持30秒,如果在30秒内出现因为保持平衡而单脚跳、左右摇晃或提前把脚放下,这也说明你暂时不能驾驶车辆。

五、类残疾人将可驾驶机动车

       【背景】据了解,2003年公安部出台30项便民措施,“允许左下肢残疾但其他肢体健全的残疾人驾驶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2004年,公安部进一步扩大了允许左下肢残疾人驾驶车辆的范围,由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扩大为所有小型自动挡汽车。

         让更多残疾人可驾车出行,是此次规定修改的另一特点。

        新规定明确,右下肢、双下肢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能,但能够自主坐立的残疾人,可以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手指末节残缺或者右手拇指缺失的残疾人,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有听力障碍但佩戴助听设备能够达到合格标准的残疾人,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驾驶证。

        据有关负责人介绍,上肢残疾人驾驶汽车涉及的车辆改装技术相对比较复杂,目前条件还不成熟。但为让更多残疾人圆开车梦,下一步,公安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开展上肢、聋人等残疾人驾驶汽车可行性的调研、论证,进一步推动残疾人驾驶汽车工作。

        新规定方便百姓办理驾驶证

       【背景】据统计,至2009年11月底,我国摩托车保有量超过9400万辆。特别是近几年,摩托车成为了外出务工人员的重要交通工具。此外,2005年至2008年,平均每年因未及时换证或未提交xxxx被注销的摩托车驾驶证约150万本。

       让百姓办理驾驶证业务更便利,是此次修改的第三大特点。

        新规定允许群众在暂住地直接申请、考试和领取摩托车驾驶证。在申领程序上,取消了摩托车驾驶证科目考试的间隔时间限制,申请人可在同{yt}进行科目一、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试,大大减少了申请人的往返次数和等候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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