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LegalBlog.com » 隆昌血铅之殇: 中国法律博客



   编者按

    由个人自发性体检,引发多人体检,结果上升为广受关注的事件———近来发生在四川省隆昌县的近百名儿童“血铅超标”事件几乎遵循了一贯的黑色定律。

  有一点除外。与以往的血铅中毒事件不同,隆昌血铅事件中疑似污染源的四川隆昌忠义合金有限公司,并非黑色定律的“高污染化工企业”,而是一家利用废旧蓄电池生产还原铅锭的铅回收企业。

  隆昌县政府在3月14日召开的情况通报会上亦表示,目前收到的三份检测报告中,只有5个土壤样本中靠近企业窑炉所取的1例“略超标”。而环保部门去年11月对忠义公司进行的重金属污染专项检查监测结果也表明:各项污染物排放均未超过限值。

  “排放达标”为何还会“血铅超标”?这一自陕西凤翔、河南济源血铅事件就不断提出的质疑,在这里再度被提及并成成为焦点。

  处理好环境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之迫切,隆昌血铅事件无疑是一个典型的佐证样本。

 

  本报见习记者 莫静清 本报记者 廉颖婷

发自四川隆昌、成都

 

  ▲近年来血铅事件频发。

 

  3月23日,四川隆昌血铅中毒事件被曝光后的第10天,成都,华西第四医院。时年65岁的隆昌县渔箭镇村民宋天云,背着3岁大的小外孙在中毒/呼吸科的走廊上走来走去。

  “我们是第二批来的。”宋天云说。

  虽然并不清楚血铅中毒到底是怎么回事,但听说村里的孩子因被污染中毒了,“家就在厂子对面”的宋天云,赶忙将自幼跟自己一起生活的小外孙带去做检查。

  {dy}次,小外孙被查出血铅含量是100微克/升(mg/L),“愣是不让我们住院”;第二次,查出255mg/L,“才让住的院”。

  不过,宋天云也承认:“进医院的钱不是我们出,进来后政府的照顾倒是很周到。”

  在接受《法治xx》记者采访时,宋天云时不时地会瞄一瞄不远处停留了许久的陌生年轻人,生性大嗓门的她眼睛里也闪过一丝狡黠,冲着正背着孩子走过来的周道群喊道:“你看,那个人,像不像有人派过来的?总盯着我讲话。”

 

  中度铅中毒到底有几人

  52岁的周道群也是第二批陪着孙女入院的,她那1岁零1个多月的孙女被查出血铅含量超过400mg/L,是此次住院儿童里血铅含量{zg}的。

  “孙女以前老是烦躁、爱打人,我们怎么也没想到是中毒了。”周道群告诉《法治xx》记者,“{dy}批孩子送来医院的时候,我孙女的检测结果还没出来”。

  据记者当天在华西第四医院了解,第二批入院的儿童共3个,相比之下,第3位入院儿童的父亲周玉华,言语间温和了许多。

  根据卫生部《儿童高铅血症和铅中毒分级和处理原则》规定,儿童高铅血症和铅中毒要依据儿童静脉血铅水平进行诊断。其中,血铅水平为250~449mg/L,属中度铅中毒;血铅水平等于或高于450mg/L,属重度铅中毒。

  “只有是中度铅中毒,他们(政府)才安排住院xx呢。”周玉华说。

  本次隆昌血铅事件导致了多少人中度铅中毒?就记者从各方了解到的信息来看,目前尚是个待解之谜。

  第二批新增3名儿童在华西第四医院接受驱铅xx的消息,显然直到3月25日还不被隆昌县卫生局副局长曾立得知。

  这{yt},在接受《法治xx》记者采访时,曾立还在“背书”:“企业周边800米范围内涉及4个村12个社共1756人,已体检1599人次。目前查出血铅含量异常95人,其中儿童异常的88人中,因中度中毒入院的有7人。成人异常的共7人,均系该企业职工,有1人入院,其余6人为可观察对象,在家进行营养干预。”

  而前{yt},在《隆昌县人民政府关于渔箭镇部分村民血铅检测结果异常的情况通报》里,《法治xx》记者看到关于“受影响人群的健康状况”里,并未对因中度铅中毒入院接受xx的总人数有明确提及,相关内容为:“3月22日下午,4名在华西附四院住院xx的儿童出院,回家实行营养干预,1名儿童因血铅检测含量大于250mg/L,入院xx。3月25日上午,1名在华西附四院住院xx的儿童出院,回家实行营养干预。截至目前,共有两名儿童在华西附四院住院xx。”

  华西附四院即华西第四医院。3月23日,该医院中毒/呼吸科主任朱启上接受《法治xx》记者采访时表示,“就本院而言,目前共有10名儿童入院接受过驱铅xx,仍在住院的有3个,都是后一批来的”。

  据渔箭镇村民反映,血铅超标的6个成人目前在镇医院住院接受xx。曾立对此加以否认:“我还没有接到这方面的消息,极有可能是其他人或因其他病住的院,数字正好和6重合,容易引起误解。”而渔箭镇党委书记秦振尧同期接受媒体采访时则表示:“镇医院里的6人只是可观察对象。”

 

  村民们的信任危机

  村民们最初的恐慌来自于不同医院体检结果的差异。

  今年春节后,一个在京打工的村民看了相关报道后,提醒家人做血铅检验。结果引发镇上一场大规模的查铅体检行动。

  心急的村民们当时奔往了附近的泸州医院、华西第二医院等各医院做检查,有的还做了两次以上的检测。然而拿到的检测报告结果差异却很大,有的甚至出现了200多微克的差异。

  {zh1},隆昌县政府将血铅体检定点在了华西第四医院,据称这是全国惟一一所直属卫生部的职业病专科教学医院。

  但随着体检医院定点后,亦有检测结果出来的村民表示了对医院的不信任。对于等待了十多天、仍未有结果的村民来说,则是另一种不耐烦与怀疑。

  “目前已出报告单大概900多份,包括3月5日{dy}批检测出来的500多份,3月11日第二批检测的600多人次里已出来的400多份,初步估计还有800多人仍在等待结果。”曾立表示。

  医学专家告诉《法治xx》记者:“一般来说,一次血铅检测所需时间是3至5天,对外公布的话大概是一周后。如果是大规模集中在一个医院检测,两到三个星期的周期也算正常。”

  但对有些村民来说,这种怀疑已经延伸到了对基本科普知识的获取。

  隆昌县卫生局目前每天派医疗组到渔箭镇各地进行血铅科普宣传咨询。一位村民15岁的儿子正在家中进行营养干预。这位村民问医务人员:“血铅不会有后遗症吧?我家娃儿要结婚了。”当医务人员告诉他血铅并不会遗传,只要积极xx排铅就不会有问题后,这位村民仍旧表示了怀疑:“是不是真的?我的体检结果{dy}次没有问题,第二次有问题,你们就说是机器坏了,不准确,要我重新查。我都不知道该不该相信了。”

  这种“超标了就说机器坏了结果不准确”的说法,《法治xx》记者在镇上一家胡姓村民和一家周姓村民处也听到了同样的反映。

  县卫生局的工作人员对此解释说,由于检测仪器连轴运转,确实是出现了问题。

  涉嫌污染的忠义公司已于3月1日被县政府勒令停产。当《法治xx》记者就“如果没有村民的这次自发体检行为,涉嫌污染的工厂也一直未关闭的话,{zh1}对附近儿童的伤害,后果是否会很严重”咨询朱启上时,朱启上回答:“由于儿童的排泄系统尚未发育xx,尿液排铅较慢,因而更容易铅中毒,但只要及时进行驱铅xx,远离污染源一般都不会有问题。”当《法治xx》记者再度正面求证时,朱顿了顿,{zh1}说道“肯定没有任何好处”。

 

  “都达标”为何血铅还超标

  接到村民的投诉后,3月4日,隆昌县环保局对已停产的工厂周边的生活饮用水、地表水和土壤进行了{dy}次取样。取样工作在环保局副局长李家琪看来,格外费心思。

  “取样的地点是村民指定的,具体的取样也是由他们来操作,我们的工作人员在一旁指导。”李家琪说,其中由于工厂附近地表水很少,所以三个地表水样本里有两个采的是附近的鱼塘水。“有的村民不放心,还特意把塘底的泥搅了上来,再取。”

  李家琪给《法治xx》记者出示了当时现场取样的工作照。取样工作完成后,已到了傍晚,当天来不及将样本送去检测。“我们就在宾馆住了一晚,渔箭镇的干部和村民代表同时住在里面守着样本,样本由村民封箱,封条上签着镇干部和村代表的名字。第二天一早再一起送往成都检测。”

  李家琪介绍道,“检测结果分别于3月8日、11日出来。根据报告书上的数值,参照国家对应的质量标准,只有5个土壤样本中靠近企业窑炉所取的1例样本略超标,地表水、生活饮用水全部正常”。

  3月14日,隆昌县召开的血铅异常通报大会上,李家琪也对此作了专门报告。“‘两会’一结束我们就马上召开了。”隆昌县委宣传部外宣办主任郑晓利对《法治xx》记者强调了时间点。

  在通报大会上,隆昌县环保局将2009年11月对忠义公司进行的重金属污染专项检查监测结果也进行了通报,称各项污染物排放均未超过《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中规定的限值。

  “2008年、2009年我们对该工厂进行了排放气体的专项监测,标准里铅尘的限定值是1.0,而我们的检测结果,2008年是0.5,2009年只有0.13。”李家琪告诉《法治xx》记者。

  有法学专家告诉《法治xx》记者,日常的排放监测,如果监督不力,则很有可能无意义。“比如废气排放,到了监测时,有的工厂可能就不像平常一样足料生产,或者使用鼓风机。对于废水的排放检测,则直接往里注清水。”

  而对于周边土壤、水样的质量达标,还是会出现附近居民的血铅超标现象,有专家对《法治xx》记者表示,这并非不可能。“即使工厂质量达标,也还有很多因素会危害到居民身体。比如时间长度,废气、废水排放的日积月累就可能对身体造成危害;其次可能出现浓度达标,但排放总量却对身体造成危害。再有就是扩散条件。如果工厂的周边都是山,气体不能及时扩散,也会造成危害。”

  隆昌县环保局副局长李家琪表示,隆昌县自2006年起,其实已不再引进可能会带来高污染的企业。“即使是国家鼓励的企业。”

 

  工厂搬还是不搬

  从隆昌县往东约20公里,就到了渔箭镇。陈家林是镇上相对繁荣的一个聚居地,一条主街道两旁密密麻麻都是民居,而忠义合金有限公司,就建在陈家林民居之间,远远就可以望见两座烟囱。

  3月24日,记者在现场看到,公司大门紧闭,挨着工厂及对面,贴着瓷砖装饰的楼房也关着门,就连紧挨着工厂的公安局警务室也是大门紧闭。“出事后,他们都搬走了。”一位住在工厂大门对面的村民告诉《法治xx》记者。

  忠义公司建于1998年,原在距离隆昌县22公里的双凤镇,2004年搬迁至渔箭镇。“这儿以前是一个粮站,后来就成了闲置资产,忠义公司为了扩能,通过拍卖招标的方式迁了过来。”渔箭镇党委书记秦振尧说。

  焚烧厂址的选择,在《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中有明确的规定,“集中式危险废物焚烧厂不允许建设在人口密集的居住区,商业区和文化区”。

  但对何谓“人口密集”的理解,甚至连专家也出现分歧。

  李家琪对此的解释就振振有词:“标准里并未对‘人口密集’作出明确界定,我们当时很难作出判断。而今年3月1日环境保护部刚刚实施的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第5条第二项关于铅回收企业选址要求内容中,限制要求反而更松了,连‘人口密集’都未提及。”

  据渔箭镇村民反映,厂子刚迁过来,就有村民表示了反对。这几年来,工厂排放气体的味道也不时让村民抱怨。有村民曾对媒体表示,这个工厂是被双凤镇村民赶了出来,又被自己的镇政府“请了过来”。

  但“被驱逐”的传言当即被双凤镇镇长符民刚否认。“工厂负责人要扩大经营,我们这边的原厂址地方不够,他们自己要搬到渔箭镇。”符民刚对《法治xx》记者说。

  事隔6年,现在的双凤镇、渔箭镇的政府负责人都表示当时的具体情况并不清楚。

  血铅事发后,渔箭镇关于工厂的猜测有着种种版本。其中,关于“镇政府的人参股工厂”的质疑让党委书记秦振尧急得站了起来。“我当时就对村民说,我秦振尧要是有参股,不得好死!”秦振尧告诉《法治xx》记者,“忠义公司交的是中央税,交给镇里的赋税每年也只有几万元”。

  据了解,忠义公司是一家福利企业,200多名员工中,有150名为残疾人,仅有40名是外地人。村民宋天云也称,如果不知道有毒,她还是很高兴的。她的傻儿子在工厂工作了两年多,干的是刨烟灰的工作,虽然很辛苦,但每个月的工资有450元,还给上了保险。据悉,隆昌县的人均年收入目前大约在5000元左右。

  但让村民们生气的,还有工厂的态度。“出事以后,我们就没见过厂里的负责人,他们也从没有向我们道歉。”村民周玉华说。

  “基于村民的情绪还不稳定,事发后我们担心工厂一开始就出面,可能更会激化情绪,不利于救助和调查。”隆昌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张宗友对《法治xx》记者表示。

  “目前所有的体检、xx、营养干预费用都由政府承担,不会让村民自理。”隆昌县副县长康厚林接受《法治xx》记者采访时表示,但其后他亦称,“目前具体的费用绝大部分是先由工厂出,镇政府再承担一部分”。

  “目前总支出的费用大概有20多万元,工厂先行垫付了10多万元。”渔箭镇党委书记秦振尧说。

  忠义公司工厂的叶姓负责人首次面对面地接受了《法治xx》记者的采访:“厂里对应该承担的责任{jd1}不会推卸。3月份尽管停产,但工人的工资均已全额发放。”

  这位负责人表示,工厂的水采用的是全封闭的循环系统,{jd1}不会外放。至于气体排放也是按规定执行,如何造成的污染还有待调查。

  隆昌县委宣传部外宣办主任郑晓利也强调了工厂是“垫付”的概念。“具体责任的划分还要等调查报告出来。”

  据悉,已有渔箭镇村民提出了赔偿的问题。

 

 

延伸阅读

 

血铅中毒事件频发之法律反思

  王灿发:环境法基本原则需发生根本转变

 

  核心提示

    对于重大环境污染事件频发的现象,王灿发认为固然与环境管理的体制和机制有很大关系,但从根本上还应与国家整个发展战略紧密相关。

  本报见习记者 莫静清 本报记者 廉颖婷

 

  湖南嘉禾、四川隆昌、江苏大丰、广东清远、陕西凤翔、河南济源、福建上杭、昆明东川、湖南武冈———近两年来,这些分散于全国的地名因为“血铅”集体进入公众视野。

  “我国的环境污染危害已经到了一个集中暴发期。”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和服务中心主任王灿发对《法治xx》记者表示。

  在王灿发看来,我国的环境保护立法在很大程度上没有得到执行和遵守,而环境执法的困境没有得到根本缓解。具体存在的问题有:地方政府缺乏执行环保法律的压力和动力、环境管理体制制约着环保部门的严格执法,此外,环境执法腐败也加剧了有法不依的情况。

  “虽然国家一直在努力解决,但直至目前仍然没有得到根本缓解,环境指标纳入政绩考核、环保管理体制调整、环境执法腐败的遏制都还没有十分有效的制度和措施加以保证。”王灿发认为。

  对于重大环境污染事件频发的现象,王灿发认为固然与环境管理的体制和机制有很大关系,但从根本上还应与国家整个发展战略紧密相关。“试想一个国家还只是粗放型的发展经济、仍然把经济发展凌驾于环境保护之上,就算再严格的环保立法也不可能得到执行和遵守。”王灿发说,“要想从源头上遏制血铅等环境污染事件,则必须从发展战略的高度,对过去一些原则进行反思和改变”。

  “首先是协调发展原则需要变为环境优先原则。其实从我国环境相关法规中已能看到这一趋势。”王灿发具体阐释道,“《环境保护法(试行)》里,协调发展原则就已确立,这条原则被表述为‘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而我们注意到2005年《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将这一表述变成了‘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

  王灿发认为,目前的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原则也有必要变为风险防范原则。防治结合的原则,立足于对环境污染和破坏的预防,对于没能有效预防的环境污染和破坏要给予治理。这一原则看似合理,但其中却包含了允许一定的环境污染和破坏存在,这实际上就已经在人们的心理上打开了一个缺口,即如果没能得到预防,还是可以治理的。现在我们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风险防范原则必须要得到重视,否则,强大的经济能力必然使得环境问题防不胜防。

  “我国最近颁布的《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也开始体现了风险防范的原则。如果其他的环境保护法律中也能贯彻这一原则,一些建设项目便再也不能以其环境影响尚无科学充分证据为由而仓促上马。”王灿发说。

  王灿发建议,达标合法原则应变为不得恶化原则。“目前我国对污染物的排放实行达标即合法原则。一个建设项目,虽然有较多污染物的排放,但如果符合污染物排放标准,就可以建设和运营。从环境保护的要求来讲,好的环境是不应让其恶化的。不得恶化原则的实行,将从根本上改变排污合法的观念,只要你的建设会导致当地环境质量恶化,就不能说是合法的,就有预防和治理的义务,也就可以为解决排污达标仍然污染、扰民的问题提供法律根据。”王灿发说。

  面对层出不穷的各地血铅异常事件,北京大学医学部公共卫生学院教授潘小川认为,处理好环境与经济的关系,还要抓源头,政府、企业都要提高环保意识。这其中还包括环保标准的制定。“之前由于经济技术条件的限制,而环保部门很多的标准制定也都并不征求卫生监察部门的意见,这就很容易在标准制定中忽视人的健康需求标准。但这一现象正在改变。”据潘小川介绍,环保部即将成立一个环境与健康方面的委员会,此次也将邀请卫生监察方面的专家担任委员。

 

  来源:法治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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