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交人××因工作调动,经公司财务科决定,将其担任的存货核算会计岗位工作移交给X X 接替。现按《会计人员工作规则》的规定,办理如下交接手续: (一)移交前业已受理的全部存货核算业务会计凭证,已由移交人填制完毕。 (二)截至交接之日,凡应登记的帐簿,业已登记完了,并在明细帐{zh1}一笔余额之处加盖了移交人印章,以示负责。 (三)对尚未处理材料核算往来帐,已开列出应付购货款明细表和包装物租金明细表,并写出长期挂帐的情况说明 (四)对采购材料经济合同登记簿中已履行合同与未履行的合同,均按顺序逐笔交待清楚。采购合同的印花税,也已全部交纳。 (五)保管期内材料采购人库单和出库单的存根,已装订成册,编号为材字第X册至第X册,共XX册(按月份装订,保存期3年),经点收无误。 (六)本月末各种材料明细帐记载的库存数量、金额,经与总帐、仓库保管帐核对,都xx相符。 (七)印鉴x公司材料采购合同专用章一枚,经点交无误。 (八)移交的帐簿有: 1.材料采购明细帐本 2.应付购货款明细帐本 3.应付包装物料押金明细帐本 4.包装物明细帐本 5.暂估人库明细帐本 6.材料计划价格目录本 (九)移交人对会计核算程序、工作中应注意的问题、材料价格分析计算程序公式和近期的一些优惠政策等,在移交过程中已向交替人作了详细介绍。 (十)交接日期:x年x月x日 (十一)移交后,如发现原经营的会计业务中有违反财会制度和财经纪律等问题,仍由移交人负责。 (十二)本交接书一式四份。移交人、接管人、监交人各执一份,送公司档案到存档一份。 移交人:XX(签章) 接管人:XX(签章) 监交人:XX(签章) 总会计师:XX(签章) 公司财务科(公章) 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