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和污染是中国高速发展的经济的两大阴霾。今年上半年的能耗控制指标“告急”。据国家统计局、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领导小组联合发布的《2006年上半年全国单位GDP能耗公报》显示,上半年全国GDP能耗同比上升0.8%。煤炭、石油石化、有色金属、电力等高耗能企业单位增加值能耗均呈上升趋势。这与此前国家制定的今年单位GDP能耗必须降低4%的目标(“十一五”期间单位GDP能耗降低20%),相去甚远。
环保问题也是异常棘手。仅仅以二氧化硫为例,前不久,环保总局发布了全年全国二氧化硫排放量高达2550万吨,中国已经成为世界上硫排放{zd0}的国家(因为使用大量的煤炭作为能源)。而根据环保总局的测算,一吨硫排放的经济损失为2万人民币(约为2500美元),那么目前的硫排放总量的损失额将高达650亿美元。8月3日,农业部公布的“十一五”规划中,有两项硬指标约束:到2010年粮食的播种面积不低于1.0333亿公顷、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不低于4.84亿吨。如果硫污染的势头不得到遏制的话,即使在控制城市化和土地开发上圆满完成任务,保持住了耕地面积,但耕地的质量遭到严重的破坏,依然不能完成粮食安全的指标。
污染和节能实际上是“一体”的。节能可以减少污染,而污染导致了更多的社会责任和环保要求,这会推高企业污染的成本,迫使企业发现和完成减少污染、减少能耗的技术变迁。而在企业完成技术变迁的过程中,政府需要设计出一些机制和规则来助推。
目前比较受到推崇的做法是配额交易。市场主义者对环保的两大贡献是:对于那些金属污染型的,芝加哥学派设计出了“排污权交易”,即企业被事先赋予了排污的额度,如果企业控制污染能力很强,就可以将多余的额度部分在市场转让,并获得收益,企业就尝到了控制污染的甜头。这无异于向市场发出信号,环保是可以得到“转让补贴”的,于是促使企业纷纷进行环保生产。而对于那种气体排放型的,市场主义者发明了“数量交易”模式,例如《京都议定书》就采用这种办法。根据1990年的排放基数,制定出每个国家的排放数量,发达国家如果超出这个量,就必须向发展中国家“借”,代价是向这些发展中国家提供环保方面的帮助:技术转让,或者是植树造林。
但就硫和碳等气体排放型的污染而言,《京都议定书》模式遭遇到挑战,美国已经退出该模式。原因是这个模式对美国不利,因为1990年的基数对美国过高(当时美国维持着高能耗的军备工业,当期排放量非常大)。世界xx的经济学家、与萨谬尔森合著《经济学》教科书的William Nordhaus认为,除了不合理的基数让美国人反感以外,以经济增长为参考,美国的能耗排放增量其实是处于平缓,但是美国却要补贴给那些经济增长很低、但能耗排放又大的国家,例如英国、乌克兰。他的建议是,复活庇古主义者的理论,用炭排放税取代京都议定书模式。各国可以对碳排放征收统一税(因为碳排放的边际成本是全球平均的),但可以保留这部分税收。富裕国家以补贴价格转让减排技术。贫困一些的国家可以降低该税赋,而最穷的国家则可以免征。他计算的碳排放税应该是每吨碳排放征16美元。Nordhaus关于碳排放的建议值得深思。
对硫排放的治理,中国似乎可以采纳Nordhaus的“庇古式xx方案”。首先硫的污染成本是确定的,可以在这个成本的基础上考虑税率。其次,碳的生物圈交换是全球性的,温室效应是无远弗届的。而硫交换却是区域性的,有它的活动半径,多数情况是,本国制造的酸雨本国消化,仅有可能波及邻国,比如像美国媒体叫嚷的“洛杉矶的污染物有25%来自中国”就是非常不客观的。第三是,可以根据硫排放的总量增长率来同步税率上调。比如说2005年总排放量较2000年高出42%,那么相应的税率也比过去上升42%。
总之,用庇古税的模式来控制硫化物,延续《京都议定书》模式在全球参与“控制碳排放”,是基于经济学“成本收益”模式下的{zy}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