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香坊区区委、区政府的一封公开信- 哈林机张凯的日志- 网易博客

致香坊区区委、区政府的一封公开信

2010-04-05 13:00:08 阅读37 评论19 字号:

香坊区区委、区政府:

    我们是哈尔滨林业机械厂的职工,虽然我们不是地下工作者,但是,我们和地下工作者一样,分别拥有自己的一个代号,我们的代号是175。就是每个月由林机厂发放175元的生活费。在哈尔滨林业机械厂的国企业改制过程中,我们并没有得到妥善安置,现在向你们反映如下存在的问题:

  一、     下岗问题

  我们当时的下岗是一种牺牲,是为了减轻林机厂的“包袱”。当初,阎建华厂长在动员大会上的声情并茂讲话,至今还在我的耳边萦绕:“你们为林机厂做出了牺牲,林机厂不会忘记你们,你们永远都是林机厂的人,林机厂不会抛弃你们。”于是,几百名职工被“忽悠”,浩浩荡荡的进入了“再就业中心”,包括违反国家有关政策,让双职工下岗的职工。后来,当诺言变成了谎言的时候。就出现了175、468等等的代号。时至今日,林机厂国企改制,林机厂要求我们以733.00元/年的标准,强制我们“买断”回家,生死由命。多年来,我们一直拿着175.00元/月的生活费,你们想象一下,如果你们也拿175.00元/月,你们怎么活?就是这175.00元/月保命钱,还被恶意拖欠了48个月的未发。说他们恶意拖欠一点都不为过,理由是,每天厂长的上、下班都是车接车送,每一个月都有各种名目的费用在财务部门报销。而下岗工人的保命钱——生活费却要“挂账”,这是什么道理。

  当初,我们已经做出了牺牲,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我们已经牺牲了一次。现在,我们已经是一无所有了,还要我们在继续拿出来我们自己的后半生来牺牲。

二、特困职工问题:

   由于175.00元/月的生活费的标准过低,就业又极其困难,找不到稳定的工作。我们论身体素质,不如年轻力壮的农民工;我们论文化素质,不如待业的大学毕业生。除少数的技术人员和财务人员能找到稳定的工作外,多数人只能靠四处打零工来勉强维持生计。所以,造就了一批由哈尔滨市总工会、哈尔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发证的特困职工。而在哈尔滨林业机械厂的“职工安置方案”中,xx没有考虑对特困职工的政策,不顾特困职工今后的死活,用微薄的工龄补偿金,把我们“遣散”回家,违背公平原则。工厂在,特困职工还可以申请一点点微薄的困难补助来度日,市总工会每年春节都在关怀特困职工职工的生活,发一些补助费帮助特困职工过年,特困职工子女考上大学,市总工会还给特困职工发放助学资金,以及开具特困职工证明,减免特困职工子女在校的学杂费。工厂没有了,特困职工怎么办?由谁来帮助这个弱势群体?

三、补偿金标准过低问题

    在哈尔滨林业机械厂的国企业改制过程中,我们职工不仅在政治上没有受到尊重,在经济上同样受到极不公正的待遇。微薄的工龄补偿金,与我们几十年间为国家经济建设和林机厂所作出的贡献根本不成正比。由于我们国家一直实行低薪制,我们广大工人所创造的财富都贡献给了国家,国家给予我们高福利的待遇,我们在岗工作时得到的报酬也不过是仅够维持基本生活而已。我们进入工厂时,风华正茂,现在已经两鬓斑白,我们把青春和血汗都奉献给了国家以后,我们几十年的工龄,被仅仅不足以你们官员一年工资的价格就“买断”回家,真让人心寒呀。国家“低保”在涨、物价在涨、国家的工资在涨、遗属的生活费也在涨。相比之下,我们的补偿金标准过低。

四、享受不平等的待遇问题,

仅列举五项说明

1、高寒费:厂长的上、下班都是公车接公车送,既冷不着,也冻不着。却拿着高寒费;我们下岗工人在减轻林机厂的“包袱”后,要在天寒地冻中外出寻找工作,却没有高寒费。是什么道理?请政府出示国家有关高寒费的文件。

2、洗理费:厂长需要洗澡、理发;难道说我们下岗工人就不需要洗澡、理发吗?

3、住房公积金规定是按照工资标准缴存,林机厂却按照我们生活费标准缴存,理由是我们没有工资标准;而让我们“买断”回家,却又有了工资标准。职工上访后,区政府不去纠正林机厂的错误做法,反而推脱,让上访职工去法院解决。

4、国家“低保”在涨、物价在涨、国家的工资在涨、遗属的生活费在涨、林机厂的工资也在涨,而且是一次涨四级工资,我们下岗工人的生活费却一分不涨。这是什么道理?请出示林机厂涨工资方案和请示报告和香坊区经贸局、香坊区劳动局的批复文件。

5、同为“计划经济”时参加工作的职工,有一部分职工享受了福利分房的待遇,有一部分职工没有享受到福利分房的待遇,搞“一刀切”违背公平原则,请出示有关“在国企改制中,没有享受到福利分房待遇的职工和享受福利分房待遇的职工,执行同样补偿标准”的文件。

五、“被兼并”问题

    2007年12月份,在没有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和90%以上的职工不知情的情况下。在主管区长的主持下,哈尔滨金瑞麟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甲方)、厂长阎建华(乙方)、香坊区经贸局(丙方),三方共同签署了由政府主管部门拟定的(引用哈林工发[2009] 1号文件),《哈尔滨金瑞麟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兼并哈尔滨林业机械厂合同》,该合同没有按照应该兼并的法定条款,兼并方与被兼并方的全体职工要重新签订不少于三年的劳动合同(职工自愿解除劳动合同的除外),而是 “全员解除劳动关系,自谋职业。”这是兼并吗?这只不过是在区政府共谋下的,打着兼并的幌子,用变相“抢劫”的方式,巧取豪夺拿走哈尔滨林业机械厂的国有资产和土地使用权。

   在“兼并合同”的第六条产权交割(三)交割日期2中,三方约定:乙方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生产许可证移交给甲方;(四)1、乙方公章及全部印鉴全部移交给丙方,由丙方全权处置。那么,我要问一下,在乙方不存在的情况下,乙方的所有证照应该由乙方向发证机构申请注销,乙方的全部印鉴应该销毁。那么,区政府拿着乙方的全部印鉴、开发商拿着乙方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生产许可证还要干什么?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

    在“兼并合同”的第五条权力义务1、甲方权力(4)中,甲方直接享有乙方“并轨”财政补助资金和“厂办大集体改制”享受到的财政补助优惠政策;享受有关无证房屋补办产权证及更名过户优惠政策。这些财政补助资金和优惠政策是国家给予改制企业的,香坊区政府凭什么给“转卖”了?

   在“兼并合同”的第五条权力义务2、甲方义务(1)甲方在香坊区新注册房地产开发公司,专司在甲方受让乙方的土地上进行房地产开发,所产生的税款在香坊区缴纳。按照规划建筑面积68万平方米来计算,销售收入将达到35亿元,这笔税款也很可观。在共谋下,开发商的利益有了;香坊区区政府的利益有了;乙方职工的利益没了。乙方职工被“买断”,签字以后,就是欠下了巨额的债务。

六、我们“买断”以后所面临的问题

   首先,我们“买断”以后,再就业十分困难。我们被推向了社会。然而,在目前严峻的就业形势下,我们的就业极为困难。论身体素质我们不如年轻力壮的农民工,论文化素质我们不如待业的大学毕业生。除少数技术人员、财务人员能找到稳定的岗位外,大多数人只能靠四处打零工勉强度日。尤其是“4050”人员,更是欲做廉价劳动力而无人雇佣。在四处碰壁,屡遭白眼的就业路上奔波。

   其次,我们在生活上也要陷入窘境,由于只领取175.00元/月的生活费,我们“买断”以后,根本没有什么积蓄。我们在“买断”以前,各种社会保险是由林机厂和我们共同缴纳的,并由林机厂承担大头,个人缴纳的份额只占很小的比例。我们“买断”以后,政府将原来由林机厂承担的部分全部转嫁到了我们职工个人头上。如果我们工人有{bfb}的错误,造成了林机厂目前的状况,我们工人应该并且也愿意承担这样的后果,问题是我们工人没有错误,如果要硬要说我们有错误,我们只有一个错误,那就是我们还没有来得及投出罢免厂长的一票。我们“买断”以后,在xx没有经济收入情况下,我们职工还要自费全额缴纳年年上涨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费,致使我们的生活更加不堪重负。在就业无门,收入不保的情况下,我们的生活状况就可想而知有多么凄惨了。用吃了上顿不知下顿来形容一点都不过分。就是在这种自顾不暇生存状态下,还要承担孩子上学、赡养老人、家人就医等大项支出的压力,在叫天不应,呼地不灵的绝望中生活着。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买断”以后的生活状况,还将会进一步恶化。所以,我们 “买断”的是我们自己后半生的生路。“从头再来”纯粹是一句屁话,我们房无一间房;地无一垄,领取两万多元,就是不吃不喝,还不够缴纳社保费用、包烧费、档案保管费等费用,拿什么“从头再来”?除非是从事最古老的两种职业。

    再次,我们“买断”以后,就等于欠下巨额债务。要在没有收入保障的情况下,每活过一年就要支付,“社保费用”7000元左右;“包烧费”至少1000多元;档案管理费120元。这就如同雪上加霜,使失去饭碗的我们,更加不堪重负,我们的今后生活怎么办?而同样是“下岗”的政府公务员及各级官员们,他们“下岗”为什么不“买断”?我们“下岗”就必须“买断”;政府公务员及各级官员们“下岗”后,回家“退养”,我们“下岗”就不容许“退养”?政府公务员及各级官员们“下岗”后,回家“退养”,不但每月数千元的工资照发,各种福利和社保费用分文不少。我们“买断” 领取微薄的经济补偿金以后,还要自费全额缴纳年年上涨的社保费用。这种天地之差究竟是在保证的官员利益还是保证人民的利益?

   林机厂没有了,国家还在;林机厂的产权制度改革了,人民政府为人民的制度还没有改变;“资本家”来了,社会主义所有制还没有改变;政府的文件来了,国家的宪法和劳动法还没有改变。工人阶级可以不领导一切,但也没有理由让工人阶级失去一切吧?工人阶级毕竟是社会财富的创造者,社会积累取自工人阶级身上,你们官员的高薪也是取自于工人阶级的身上,今天,你们又要抢劫式的将工人阶级推向绝路,天良何在?

所以,我们必须捍卫我们的权益,坚决要求:

1、坚决要求平等的补偿金标准。

2、坚决要求享受平等的待遇。

3、坚决要求对特困职工给予追加经济补偿。

   党中央、国务院要求“以人为本”、“创建和谐社会”以及“落实科学发展观”,你们用自己所写下的学习心得和体会对照一下,如果你们落实的行动能够达到学习心得和体会50%的话,老百姓就要为你们树碑立传、歌功颂德了。

   目前,区委、区政府应该改善我们下岗失业职工脆弱的生存状况,这样就更有利于xx贫富阶层日益增长的不满情绪,还能拉近民众和政府日益疏远的关系,尤其是能够极大地减少不安定因素。希望区委、区政府能够给予应有的重视,也希望区委、区政府和我们共同响应xxx的号召,共同创建和谐社会,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使哈尔滨林业机械厂顺利完成改制工作,也让这一个拥有六十二年历史,曾经为新中国的诞生和社会主义建设做出不可磨灭贡献的老企业,无牵无挂的走完生命的{zh1}旅程,寿终正寝,xx谢幕。

此致

                敬礼

                                   哈尔滨林业机械厂代号175职工张凯

 

                                            二〇一〇年四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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