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号立上的。我前头也是个男的,离婚的。
29号我去时候,是刚好到期。14号是生效日,半个月后才能起诉。我一算:14加15,于是29号一早就急冲冲地跑了去。那立案的女法官先让我填上日期,待要立案,忽然对日期发生了兴趣;研究之后说:得到明天才能再起诉。半个月才到今天,今天完了才能生效。不信你问问这个律师(旁边正好有个律师在办理)。那人就很感兴趣地从我膀子上看过来。女法官又说:“就这么急么?{yt}也等不了吗?要不你先放这儿,明天直接给你立上----也不行啊,还得交钱呢。还是明天你再来一趟吧。”我心里想:你是没这个体会啊,真是{yt}也不愿多等啊,真是度日如年啊。没有办法,我只好悻悻地回去。回去的路上,蹬自行车就没那么起劲了。
第二天我下夜班,没回家,{dy}时间就赶到法院。别的都顺利 ,就是找送达地址费些事。去年立案的时候问来的地址,是因为人家不知道是离婚用的,轻易得到了;可惜没记下来,交给法官就算了;今天大家都知道是这事了,就不会有人告诉我了,只好打114.给了个号码,打来打去就是没人接。凭记忆糊弄上一个。只要地址有,送的去了一打听,不就找到了吗。这算是立上了案。心情一下就轻松不少。
前几天厕所里手纸没了。可能是老爷子放上了一卷;然后我就看到了那个空袋子:咦?上次放的时候还有四五卷呢,怎么一下子就没了?想起上一包卫生纸,也是这样,本来有几卷,忽然就全没了。还有啊,上次那盒鸡蛋,放在冰箱里,也是没了;因为那些鸡蛋上每个都贴着一个小商标,所以很容易就发现不见了。手纸,鸡蛋,都是常用的东西,难道……?难道去了那个接班人那里?不然会去哪里?
---哎呀!这日子,就再糊弄几个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