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鞍山田园酒店连丽丽被尚尔琦xxx_代力_新浪博客
2001年6月,连丽丽一案转由鞍山市检察院技术处复查。为了彻底查清连丽丽的死因,检察院决定将连丽丽的病理组织切片和标本送交司法部检验中心做检验,并让连家出这笔检查费用。王书同意了。为了确保女儿的病理组织切片和标本在鉴定途中不出问题,王书自费和法医一起先后三次护送女儿的器官组织切片乘飞机送到上海的检验中心。每一次,王书都把装有女儿病理组织切片和标本的容器紧紧地抱在怀里,仿佛抱着刚刚出生的女儿,满脸的慈爱与悲哀。那情景让与她同行的法医都不忍看下去。
  2000年,辽宁省鞍山市年仅22岁的女孩连丽丽全身赤裸地猝死于鞍山田园大酒店,当时与她在一起的是鞍山市交通局公安处的xx尚尔琦,他当晚与连丽丽发生了两性关系。案发后,法医鉴定连丽丽死于“急性胰腺炎”,此后,尚尔琦被无罪释放并娶妻生子。

  在三级公安机关法医鉴定一致、涉案xx三抓三放的情况下,连丽丽的母亲王书踏上坎坷艰难的上访之路。六年后,一个母亲的不懈苦诉终于将强奸并杀害女儿的真凶推上了审判台。

  2006年5月15日,尚尔琦因强奸罪被鞍山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这起轰动一时的“辽宁黄静案”终于尘埃落定。但它留给人们的思索却远不止于此……

衣衫不整地躺在床上 她已是气息全无

  连丽丽出生于1978年,她天生丽质,身材窈窕,单纯开朗,是个人见人爱的女孩。她的母亲王书是鞍山市市直机关服务处的员工,父亲连家荣是鞍山市市工委纪委处长。1997年,连丽丽高中毕业后在鞍山市科委物业发展中心当了一名出纳员。

  2000年6月29日晚,正在和同学陈黛诺等人一起吃饭的连丽丽接到了尚尔琦的电话,说是有急事,让她马上赶到鞍山市田园大酒店1303房间。时年21岁的尚尔琦刚从大连警校毕业后回到鞍山,家境富裕的他骄奢淫逸,还在鞍山豪华的田园酒店包了一间房。

  连丽丽跟同学们打了个招呼,去了田园大酒店。连丽丽走了以后,陈黛诺好几次打她的电话,让她回来一起去蹦迪,但连丽丽好像有难言之苦,一再说让他们再等等。后来,陈黛诺再打连丽丽的电话竟然关机了,她知道连丽丽跟尚尔琦在一起,就拨打了他的电话。尚尔琦惊慌地说:“连丽丽不行了,你快过来。”

  陈黛诺等人闻讯赶到,见连丽丽衣衫不整地躺在床上,已是气息全无。120急救车赶到,但连丽丽已经死亡。鞍山市铁东区刑警赶到后,开展现场勘查。民警在床头柜的地上发现了一张沾有白色粉末的酒店便笺纸,又从床头柜上提取了饮料瓶、水杯等物证。

  连丽丽的父母得知消息赶到医院时,已经是第二天凌晨1时30分。母亲王书悲痛欲绝。只见女儿脸面青紫,嘴唇和手指甲都是黑色的,左眼半睁半闭,眼球布满红血丝,胳膊和上身还有一块块黑斑。

  初步尸检查明,连丽丽死前曾与人发生过两性关系。

  然而,被带到公安局的尚尔琦却是一问三不知,什么都不肯说。接着,他被送到其父亲的单位关了{yt}禁闭。7月1日,尚尔琦被刑拘,但7月7日就被取保候审。

  刑警调查时,陈黛诺和尚尔琦的朋友金铤都作证说,连丽丽与尚尔琦以前就发生过性关系,他们是在谈恋爱。他们甚至还作证说,曾经看过连丽丽吸食xx等xx。这一切,王书和丈夫并不知情。

没查出来你女儿的死因 公安局法医就这个水平了

  在撕心裂肺的痛苦和焦虑的等待中,7月13日,省公安厅检验结果出来了:所送死者胃内容物及血液中含微量安定成分。

  15日,连家荣打电话向铁东公安分局了解鉴定结果,刑警队长说:“没查出来你女儿的死因,公安局法医就这个水平了,为了慎重起见,你{zh0}另请高明。”然而,7月19日,铁东区公安分局却通知他们说鉴定结果出来了:连丽丽患急性出血性胰腺炎死亡。

  这个结果令连丽丽的父母十分震惊,他们无论如何也不相信,身体一向健康的女儿会因病猝死。为了查清女儿的真正死因,他们查阅了大量有关胰腺炎的资料,又买了很多专业书籍,王书还拿着法医鉴定书找了省市大医院的很多专家教授进行咨询。专家们都说,胰腺炎的患者有极明显的病兆反映,主要是暴痛、呕吐等,使病人无法忍受。从这份鉴定结果看,连丽丽胰腺没有炎症和坏死灶,不能断定因其死亡。

女儿的尸体被悄悄解剖 部分脏器失踪

  在此期间,王书又惊骇地发现,女儿的尸体在未经亲属同意的情况下被解剖了,还被取走了部分脏器。而解剖尸体的医生竟是尚尔琦母亲所在医院和没有法医资格的一名医生。同时,涉案xx尚尔琦也被取消了监视居住。

  王书拿着专家意见和自己了解的情况对公安机关的鉴定结果提出质疑,并强烈要求重新鉴定。在王书的坚持下,8月29日,公安部派了两名法医到鞍山进行复检。然而,令王书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复检结果竟然是:符合胰腺炎死亡。

  伤心欲绝的王书来到存放女儿尸体的地方。为了保存证据,王书拒绝火化女儿的尸体,她自己花钱买了一个大冰柜,将女儿放在里面。打开冰柜,她发现女儿腹腔里的脏器几乎全部被掏空了,从前那个如花似玉的女儿如今已是面目全非。王书不忍心女儿如此模样,就买来纱布和棉花,亲手填到女儿的腹腔里。她抚摸着女儿冰冷的尸体,嚎啕失声。她对着女儿尸体发誓:丽丽,就是拼了性命,妈妈也要替冤死的你查明真相,讨回公道!

公安局一位领导劝死者母亲6万元补偿了结

  为了告状,猝死的连丽丽的母亲王书专门买了各种有关法律的书,并几次去辽宁省沈阳市,聘请了沈阳盛典律师事务所的董方伟律师做诉讼代理人。

  2001年2月,辽宁省鞍山市公安局接到了上级转来的尚尔琦案件的督办文件。公安局的一位领导特意找王书和她的老伴谈话,告诉他们,决定让尚家拿6万元作为补偿以了结此案。然而,就是在这位领导的办公桌上,王书偶然看到了公安部门关于连丽丽一案的情况报告,发现上面竟然写着:案发时连丽丽和尚尔琦是恋爱关系,两人曾多次发生性关系,尚尔琦还给连丽丽买过价值不菲的礼物等。看到这些无中生有的内容,她这才明白,原来是有人在故意混淆是非,企图掩盖真相,蒙蔽上级部门。

  王书断然拒绝了所谓的补偿:“我不要钱,多少钱也买不来我女儿的命。我只是想查清楚女儿死亡的真相,还我女儿清白,让杀害我女儿的人受到法律的制裁。”她又买了《法医鉴定与侦查诉讼务实》、《法医学》、《高级法医学》等大量司法鉴定及刑事案件侦查方面的法律书籍,还到法庭实地旁听法院对案件的审判,学习和积累法律知识。

  2001年4月23日,王书得知尚尔琦的案子正由鞍山市政法委协调办理。

逍遥犯罪嫌疑人却在举行豪华婚礼

  正在这时,逍遥法外的尚尔琦刚刚举办了一个豪华的婚礼。王书的心被刺痛了。本来,自己的儿子原定2001年春节结婚的,但因为女儿猝死,遭此横祸的一家人就把这件事放下了。如今,女儿尸骨未寒,害死女儿的凶手却大办喜事当了新郎。再次擦干了眼泪,王书和丈夫商量,决定立刻为儿子举行婚礼。

  她坚定地说:“咱不能活不起,咱要好好活,才能有精神为女儿xx伸冤。”2001年“五一”,连家给儿子举办了婚礼。婚礼的第二天,王书就又踏上了上访的旅程。

司法部法医和7名xx专家否定死者是病死

  2001年6月,连丽丽一案转由鞍山市检察院技术处复查。为了彻底查清连丽丽的死因,检察院决定将连丽丽的病理组织切片和标本送交司法部检验中心做检验,并让连家出这笔检查费用。王书同意了。为了确保女儿的病理组织切片和标本在鉴定途中不出问题,王书自费和法医一起先后三次护送女儿的器官组织切片乘飞机送到上海的检验中心。每一次,王书都把装有女儿病理组织切片和标本的容器紧紧地抱在怀里,仿佛抱着刚刚出生的女儿,满脸的慈爱与悲哀。那情景让与她同行的法医都不忍看下去。

  9月18日,司法部检验法医郑重地告诉他们,检验的结果是:胰腺实质未见出血和炎细胞浸润,连丽丽不是患胰腺炎死亡。

  2003年3月5日,由全国七位xx法医学专家参加的论证会在沈阳召开。专家认真研究了连丽丽的病理切片、解剖记录及相关资料,一致认定:一、急性出血性胰腺炎的诊断不能成立。二、不排除机械性窒息死亡。建议由公安机关进一步侦查确认。

检察院两次不批捕尚尔琦再次无罪释放

  由于此案前后已经有过6次鉴定,七位xx专家的鉴定结论xxxx了公安部及以前的所有鉴定结论。7月,在市政法委和检察院的要求下,鞍山市公安局成立了由市局刑警支队和铁东分局原办案人员参加的专案组,于8月11日再次将尚尔琦刑事拘留,并先后两次以故意xx罪向铁东区检察院申请批捕。但由于证据不足,区检察院两次都不予批捕。在这种情况下,8月25日,尚尔琦再次被无罪释放。

公安部刑侦专家发现疑点鞍山公安局重新收押嫌犯

  2004年4月8日,公安部在沈阳主持召开了由全国知名的五位刑侦专家参加的案情研讨会。与会专家听取了有关案情汇报后,发现了许多重大疑点,认为应该重新立案侦查。会后,鞍山市公安局根据上级要求,重新组成了专案组。2004年10月12日,尚尔琦第三次被刑事拘留,并被送到盘锦异地关押。

专案组动了真格的作xx证人说了实话

  为了打破尚尔琦的心理防线,专案组在抽调具有丰富经验的民警参加审讯的同时,重新调整了侦破思路,决定采取外围突破的办法。

  专案组将调查的重点放在了连丽丽的朋友陈黛诺的身上。他们飞越千里,在海南找到了陈黛诺,反复做她的思想工作。陈黛诺最初默然不语,后来却失声痛哭,她终于说出了一条极为重要的线索。她告诉办案人员,2000年6月30日,即案发第二天的晚上,尚尔琦和另一个朋友一起找过她,让她在公安机关按照尚尔琦的意思作了xx。事实上,连丽丽虽然认识尚尔琦,但与他并不熟悉,更没有与他谈恋爱。陈黛诺哭着说:“这么多年了,我的良心不安,因为我的朋友死得太冤了呀!现在把这些都说出来了,我的心总算可以平静了。”

  与此同时,专案组从尚尔琦的朋友金铤那里也取得了重要突破,金铤供述,尚尔琦与连丽丽见过两次面,他早就垂涎连丽丽的美色,却一直没有找到下手的机会。案发当晚,连丽丽离去后,尚尔琦就跟金铤商量怎么把连丽丽弄到手。金铤说:“趁今天的机会你带她到客房去,干了她,不行的话就事先给她弄点药。”

  之后,金铤还又两次给尚尔琦打电话,问他进行得怎么样。这些证人证言清楚地说明,尚尔琦具有强奸连丽丽的动机和预谋。

  以往被关尚尔琦总能和外界沟通此次异地封闭关押他的防线崩溃

  办案民警收集了外围证据,将案情向上级领导作了汇报。有关领导亲自听取了汇报,经过认真研究,详细部署了突破尚尔琦心理防线的侦查方案。尚尔琦刚被刑拘的时候,本以为这一次还会像以前一样,只要自己咬紧牙关,那些经过串供的xx和那张精心编织起来的保护网会使他再次化险为夷。
  以前每次刑拘,尚尔琦总有办法与外面沟通信息,从而对办案人员的动态了如指掌。但这次却被关在了盘锦,与外界彻底隔绝了联系。随着时间的推移,尚尔琦嗅出了异样的味道,他感觉这一次与以前不同了。正在他惊恐不安还没想好对策的时候,专案组向他施加了强大的审讯攻势。当铁的证据一一摆到他的面前时,气焰嚣张的尚尔琦终于低下了头,供认了5年前强奸并杀害连丽丽的犯罪事实。

兽性一幕终于大白天下施暴不从枕头窒息花样女

  当晚20时,尚尔琦在田园酒店门口买了一瓶饮料,又从车里取了一瓶安眠片,回到他包住的1303房间,将五六片安定包在纸里碾碎,放入了饮料瓶内。之后,尚尔琦给连丽丽打了电话。21时,连丽丽来到田园酒店1303房间。尚尔琦看到清纯靓丽的连丽丽,激动不已。他假装随意的样子拿出了早已准备好的饮料,还殷勤地给她倒了一杯请她喝。毫无戒备的连丽丽接过饮料便大口地喝了下去。

  随后,连丽丽接了几个朋友催她回去吃饭的电话,但尚尔琦却推说有事要谈,不让她离开。大约40多分钟后,连丽丽觉得头重脚轻,浑身无力。尚尔琦见药力发作,嘻笑着将连丽丽抱到床上,欲施强暴。这时,连丽丽的意识仍然清醒,她拼命反抗,大声呼救,兽性大发的尚尔琦怕惊动了人,抄起枕头用力压在连丽丽的头上,然后疯狂施暴……当尚尔琦起身拿起枕头时,他惊恐地发现,连丽丽已经没有了呼吸。

  至此,这起长达数年历尽曲折的案子终于水落石出,真相大白。

强奸致人死亡只判无期检察院认为量刑畸轻提起抗诉

  2005年7月20日,鞍山市检察院以尚尔琦犯有强奸罪向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同时,连家以要求被告赔偿因其行为致被害人死亡而造成经济损失为由,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2005年9月5日,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2006年5月15日,经过长达9个月的审理,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检察机关起诉尚尔琦犯强奸罪的基本事实和罪名成立,予以支持。法庭作出判决,被告尚尔琦犯强奸罪,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附带民事赔偿178872.50元。

  虽然这起长达6年的伸冤终于有了一个结果,但王书认为,尚尔琦强奸并谋杀了连丽丽,手段恶劣而残忍,应予重判,她上诉请求鞍山市人民检察院进行抗诉。2006年5月20日,鞍山市人民检察院以“判决量刑畸轻”为由,依法就此案向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

相关链接

  2005年9月5日、10月26日、11月7日,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了尚尔琦强奸案。

  鞍山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0年6月29日17时许,被告人尚尔琦为了达到与连丽丽发生性关系的目的,约连到其租住的某市田园酒店。当晚21时许,连来到田园酒店1303房间,尚将事先准备好的数片安定片碾碎倒入一果汁饮料盒内,并让连喝了溶有安定药片的饮料。22时30分许,当被害人连丽丽的神志呈现迷糊状态时,尚尔琦乘机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因连丽丽反抗并喊叫,尚尔琦遂用房间内的枕头捂住其口鼻,并压住连的身体,仍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尔后,被害人连丽丽死亡。检方认为被告人尚尔琦构成强奸罪,请求依法惩处。

  2006年5月15日,鞍山中院作出判决,认定被告人尚尔琦犯强奸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连家荣、王书经济损失人民币178872.50元。


闵建雄到底是全国刑警的楷模人民xx的骄傲还是公安系统冤假错案制造者的保护伞  作者:连丽丽的妈妈

   我(连丽丽的妈妈)偶然一次在《中国刑事xx》2006年{dy}期杂志的封面上看到了闵建雄的肖像,英俊潇洒的脸上一丝笑容也没有,一双灼灼逼人的眼神使人不寒而栗,咋看是一幅英雄气概,但仔细一瞧见右边脸非常的亮,而左边脸黑的竟没了边。在封面的右下角这样写道:“闵建雄,中国法医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刑事科学技术协会常务理事,中国刑事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医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主任委员,主任法医师,医学博士,专业技术二级警监,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法医病理损伤鉴定处处长,公安部特邀刑侦专家。”在杂志中以“全国刑警的楷模、人民公安的骄傲”为标题,用一整页篇幅介绍了闵建雄的简历和业绩。闵建雄是1957年6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1982——1988年在浙江省嘉兴市公安局从事法医学技术工作,1988年至今在公安部从事法医病理损伤的检验鉴定和科学研究工作,同济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德国海德堡大学博士研究生。他曾多次参与国内外重大案件的法医鉴定工作,并受到{gjldr}的接见。

   我看完这些介绍,不知道是什么感触?闵建雄是人民用血汗供他读书、出国留学深造,国家又给了他这么高的荣誉和待遇。但是,目前从轰动全国网络的黄静、方一栋、连丽丽三个案件,都涉及地方公安局法医鉴定问题,闵建雄都是以公安部法医xx的身份,维护地方公安局法医的鉴定结论,对被害方弄清事实真相设下了难以逾越的障碍,使案件变得扑朔迷离,牵引了国内外亿万网民的心。闵建雄到底是全国刑警的楷模、人民公安的骄傲?还是公安系统冤假错案制造者的保护伞?

   下面就连丽丽一案的法医鉴定,看闵建雄到底是何许人也。

   连丽丽一案发生在2000年6月29日晚23时许,被鞍山市交通局公安处xx尚尔琦强奸、捂死在鞍山市田园酒店1303房间。

   30日凌晨2点多钟警方勘察现场,发现一张有安定成分药末的纸,上面印有尚尔琦的三处指纹。上午9时法医对连丽丽尸体进行剖验,打开胸腹腔,见各脏器位置正常,胸腹腔无出血无积液,胸腹腔脏器均呈瘀血性改变。并提取脏器组织送鞍钢铁西医院(尚尔琦母亲工作单位)病理科做病理检验。提取胃内容物、血液等送辽宁省公安厅作毒物检验。7月13日省厅检验报告:“所送死者胃内容物及血液中含有微量安定成分”。 14日法医队长又另组织四人瞒着被害人家属和办案单位,擅自解剖了连丽丽的尸体,取出自溶半个月的胰腺,制做了病理切片。19日公安局法医作出鉴定结论:“死者连丽丽系患有急性出血性胰腺炎致休克、呼吸循环衰竭而死亡”。证人陈某某证明,连丽丽在死前20分钟与她通话正常,并与她约好15分钟后见面。

   同年8月29日下午公安部法医闵建雄来鞍山市公安局尸检中心,首先听了家属的意见,并让写书面申请及要求。家属要求:“一、要求把连丽丽的心血等带回公安部作毒物检验。二、连丽丽病理检验是在尚尔琦母亲工作单位病理室做的,违背回避原则,因此强烈要求把胰腺拿回公安部重新做病理检验。” 次日上午9时许,闵建雄再次来公安局尸检中心,打开连丽丽的腹腔,这时站在旁边的家人才发现连丽丽的腹腔是空的(只剩半叶肝及肠子,其余已经被公安局法医全部掏出),而闵建雄似乎事先知道,什么都没说,也没有做尸检记录就马上走了。

   9月1日,我妹妹(送她孩子去北京上学)在火车上碰到了闵建雄,见他喝的脸面通红,满嘴酒气,便向他打听检验情况,他说:“结果很可能和原来的一样,你回去作作你姐的工作”。没过几天,我在一位同志的口中得知,对方的父亲已经告诉别人,公安部法医鉴定结论与市公安局的鉴定结论是一样的。而我们家属却在10月中旬,才知道闵建雄维持了鞍山市公安局的鉴定结论。(请看附件)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公安部
   物 证 检 验 意 见 书
   (2000)公物证鉴字第3313号
   一、委托单位:辽宁省公安厅刑科所
   二、委托人:张维东
   三、委托时间:2000年8月24日
   四、简要案情:2000年6月29日晚11时许,辽宁省鞍山市市民连丽丽
   (女、22岁)在鞍山市田园酒店突然死亡。鞍山市公安局法医对连丽丽尸体进行解剖,铁西医院病理科进行了病理学检验,死者家属对当地法医鉴定结论有异
   议。
   五、检验要求:
   鉴定连丽丽死亡原因。
   六、检验和检验意见:
   2000年8月29日,我们会同辽宁省公安厅刑科所的张维东同志前往鞍山,
   我们审阅了案件原鉴定书、毒化检验报告、现场勘查记录,并听取了死者家
   属的意见和原办案单位的案情介绍及尸检情况介绍,继而对连丽丽尸体再次进
   行了检验,到鞍山市铁西医院病理科检验了其所保存的连丽丽大体病理标本,
   并认真细致地观察了铁西医院制作的连丽丽病理切片。同时将鞍山市公安局从
   死者连丽丽身上提取送辽宁省公安厅刑科所进行毒物检验后的检材带回
   中心毒化室作进一步毒物分析,现提出以下检验意见。
   1、根据鞍山市公安局(2000)刑技法鉴字第173号鉴定书记载,结合本次对连丽丽复检所见,连丽丽尸表未见明显损伤,颈部软组织无出血,舌骨无
   骨折,脑组织及胸腹腔脏器未见损伤,故可排除连丽丽系因机械性损伤及机械
   性窒息而死亡。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2000)公物证鉴字第3195号检验报告“死者连丽丽的胃内容物、肝组织均检出安定成分,臀部肌肉和肾组织未检出安定
   成分”。及辽公刑技(化验)[2000]第128海检验报告“所送死者胃内容物及
   血液中含有微量安定成分”。可以认定死者连丽丽生前曾服用过安定类xx,
   但剂量较小,不足以引起中毒死亡,臀部肌肉未检出外来化学物质,可排除连
   丽丽左臀部可异红点为针注所为。
   3、根据大体病理标本见胰腺组织表面有局部暗褐色改变区,病理切片
   镜下见被膜下弥漫性出血,且出血波及胰腺小叶间质浅层,胰腺间质水肿,间
   质小血管瘀血。脑、心、肺、肝、肾组织可见瘀血水肿等急死性改变,结合毒
   化检验结果,死者连丽丽生前曾饮酒(血中酒精含量100mg/100ml已达轻度中
   毒量)且死亡过程快等情况分析,连丽丽符合急性出血性胰腺炎死亡。
  
   鉴定人:副主任法医师舒永康(自己签名)
   主任法医师闵建雄(自己签名)
   2000年9月18日
  
   校对人:舒永康(盖公安部技术鉴定专用章)
  
     既然是物证检验就应该详细记录检验的过程或检验的各项内容的结果。而闵建雄只一句话:“脑、心、肺、肝、肾组织可见瘀血水肿等急死性改变”,一语概括了检验的全部内容。特别是对涉及本案核心问题“胰腺炎”的检验:“镜下见被膜下弥漫性出血,且出血波及胰腺小叶间质浅层,胰腺间质水肿,间质小血管瘀血。”竟然与鞍钢铁西医院的检验结果如出一辙。

   一、同样是鞍钢铁西医院制作的病理组织切片,黄光照等7位专家:“认为急性出血性胰腺炎的诊断不能成立,不能排除机械窒息死亡”。而闵建雄却与鞍钢铁西医院的检验结果一致。这是技术水平太低呢?还是故意袒护。

   二、根据郭景元主编的法医学记载:“由于急性中毒、机械性窒息、电击死、心血管和xxxx系统疾病等猝死常见胰腺被膜下及间质出血,是属于急性死亡尸体的一般病理变化”及相关的法医学书籍中都有明确的阐述。连丽丽单纯性胰腺出血恰恰就是机械性窒息死亡的典型特征,而闵建雄有20多年的法医工作经验,又从事法医学研究工作,难道他不懂吗?

   三、凡是有点医学常识的人或胰腺炎患者都清楚,胰腺炎患者临床必须有剧xx等症状。而连丽丽22点25分与她人通话正常,并且俩人已约好22点45分在迪厅门前见面,到时间连丽丽没去却死亡了。这期间仅有20分钟,一个正常人在20分钟内,没有任何征兆反映就因胰腺炎死亡,这可能吗?

   四、从闵建雄出具的检验结论:“镜下见被膜下弥漫性出血,且出血波及胰腺小叶间质浅层,胰腺间质水肿,间质小血管瘀血。”中看。1、胰腺实质未见出血或炎细胞浸润。2、胰腺没有坏死。3、周围其他组织没有病理改变。也就是连丽丽根本没有胰腺炎,没有胰腺炎怎么能因胰腺炎死亡?即便算是胰腺炎也是轻度,也根本不可能死,更不能在20分钟内死亡。

   五、闵建雄的检验意见书中:“死者连丽丽生前曾饮酒(血中酒精含量100mg/100ml已达轻度中毒量)”。此检验结果闵建雄没有注明是哪个部门检测的,但经有关机构计算100mg/100ml酒精量实为六瓶啤酒。而证人证明连丽丽只喝二、三杯啤酒,这之间的差距非常悬殊,难道闵建雄不清楚吗?另外,现在作此报告的人已经交代,这份检验报告是伪造的。作为物证检验人(闵建雄)不自己检验,而拿别人伪造的检验报告作为认定案件的依据使用,闵建雄的物证检验还叫什么检验?

   六、闵建雄在检查尸体时没有作检查记录,只是打开尸体看了看空腹,而“对连丽丽复检所见,连丽丽尸表未见明显损伤,颈部软组织无出血,舌骨无骨折,脑组织及胸腹腔脏器未见损伤,故可排除连丽丽系因机械性损伤及机械性窒息而死亡”。而事实上连丽丽恰恰就是机械性窒息死亡,闵建雄该如何解释?

   综上,难道说作为全国有影响的医学博士闵建雄的法医技术水平就真的这么低吗?

   事实是,所谓的“中国刑警的楷模”闵建雄,没有把人民群众放在心上,百姓的生命在他眼中无足轻重,而xx哥们的过错他必须保护,这就是“人民xx的骄傲”。
   
      2006年12月24日
       
原文2006年12月24日发表于辽宁省鞍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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